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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2025/2011-00007 生成日期 2011-01-05 公开日期 2011-01-05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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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制止违法建设行为的通告

关于坚决制止违法建设行为的通告

澄政发〔200512

 

为了坚决制止和杜绝违法建设行为,确保城市规划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城市规划用地范围内(东起江阴市界、云亭镇与周庄镇交界,西至新沟河,南起黄昌河、澄杨公路,北至长江),未经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批准,一律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住宅及其他建(构)筑物。

二、违反规定,已建的必须自行拆除,恢复原状;在建的必须立即停止。继续违法建设或不自行恢复原状的,由市城管执法局会同所在镇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三、对各类违法建(构)筑物,所在镇人民政府及市各相关职能部门一律不得办理产权手续,在城市建设和征地涉及的拆迁时一律不予补偿。

四、广大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必须服从城市建设的大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抵制违法建设行为;要以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对城市规划建设行为进行监督,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向所在镇人民政府及市城管执法局举报,市城管执法局举报电话:6840621(白天)、6840623(夜间)。

五、城市规划用地范围内各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宣传教育,严格监督管理,并设立值班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及时制止违法建设行为。                  

二〇〇五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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