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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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1209/2010-00028 生成日期 2010-09-02 公开日期 2010-12-22
文件编号 周政发[2010]44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周庄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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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规范使用幼儿园编外用工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及学校职工的通知

 

周政发〔2010〕44号
 
关于规范使用幼儿园编外用工人员、临时聘用人员
及学校职工的通知
各学校、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编外用工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和学校职工的使用管理,促进全镇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无锡市有关规定和澄政教〔2010〕25号文件《关于规范使用学校编外用工人员的通知》、澄政教〔2010〕37号文件《关于规范使用幼儿园编外用工人员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规范使用幼儿园编外用工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及学校职工通知如下:
一、各校要按照澄政办发〔2008〕56号文件《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三部门关于加强代课教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在2010年8月31日前,全面完成代课人员的分流、清退工作。由于村幼儿园尚未纳入市教育局核定的幼儿园编外用工范围,仍需返聘部分原代课人员作为幼儿园临时聘用人员从事教学岗位,聘用原则按以下顺序:1、有教师资格证;2、虽无教师资格证,但有幼师毕业证并从事幼教工作;3、大专以上学历等。
二、幼儿园编外用工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及学校职工的具体工作岗位由各校统筹安排。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订,合同的签订、续签、变更、解除、终止等,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幼儿园编外用工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及学校职工的待遇
1、幼儿园编外用工人员待遇
幼儿园编外用工人员年收入为人均37000元(不包括集体交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年收入分为两部分组成,即基本工资部分和目标岗位考核部分,基本工资部分按月发放,目标岗位考核部分由学校根据考核细则考核后年终一次性发放,2010年目标岗位考核部分为人均17000元。
幼儿园编外用工人员月基本工资发放标准

                 工龄
学历
月基本工资(元)
1-5年
6-10年
11-15年
16-20年
21年以上
中师(含中专、高中)毕业
1500
1600
1700
1800
1900
大专毕业
1600
1700
1800
1900
2000
本科毕业
1700
1800
1900
2000
2100

2、幼儿园临时聘用人员待遇
各园在教职工核定编制的许可范围内招录临时聘用人员,各园招录临时聘用人员必须经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方可招录,否则镇财政不予认可。幼儿园临时聘用人员年收入为人均25000元(不包括集体交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年收入分为两部分组成,即基本工资部分和目标岗位考核部分,基本工资部分按月发放,目标岗位考核部分由学校根据考核细则考核后年终一次性发放,2010年目标岗位考核部分为人均10000元。
幼儿园临时聘用人员月基本工资发放标准

   工龄
学历
有教师资格证书
无教师资格证书
1-5年
6-10年
11-15年
16-20年
21年
以上
1-5年
6-10年
11-15年
16-20年
21年
以上
中师(含中专、高中)毕业
1400
1500
1600
1700
1800
1150
1250
1350
1450
1550
大专毕业
1500
1600
1700
1800
1900
1250
1350
1450
1550
1650
本科毕业
1600
1700
1800
1900
2000
1350
1450
1550
1650
1750

3、学校职工待遇
(1)各校在教职工核定编制的许可范围内招录职工,各校招录职工必须经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方可招录,否则镇财政不予认可。学校职工年收入为人均20000元(不包括集体交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年收入分为两部分组成,即基本工资 部分和目标岗位考核部分,基本工资部分按月发放,目标岗位考核部分由学校根据考核细则考核后年终一次性发放,2010年目标岗位考核部分为人均6000元。
学校职工月基本工资发放标准

                 工龄
学历
月基本工资(元)
1-5年
6-10年
11-15年
16-20年
21年以上
中师(含中专、高中)毕业
1100
1150
1200
1250
1300
大专毕业
1150
1200
1250
1300
1350
本科毕业
1200
1250
1300
1350
1400

(2)学校不能招录未成年人或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以上的职工。
四、建立幼儿园编外用工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及学校职工工资正常晋升机制,今后全市企业最低月工资标准如作调整,则幼儿园编外用工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及学校职工月基本工资标准也同步同额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五、幼儿园编外用工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及学校职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六、2010年6月在册的代课人员(不包括经市统一招聘转为幼儿园编外用工人员)清退时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发放。
七、本文件的解释权属镇教育管理办公室,以后与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有抵触的,按上级文件执行。
八、本文件自2010年9月1日起执行。
 
 
                         二O一O年九月二日
 
 
 
主题词:学校 编制 用工 通知

周庄镇党政办公室                201092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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