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政发〔2010〕27号
关于开展2010年度创建江阴市土地执法
模范镇活动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
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进一步提升我镇国土资源宏观调控能力、依法保障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促进全镇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深入开展创建江苏省“土地执法模范县(市、区)”活动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0〕 54号)及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0年度创建江苏省土地执法模范市活动的通知》(澄政发〔2010〕 41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2010年度创建江阴市土地执法模范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国土资源政策、法律和法规为依据,继续把“保增长、保红线”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首要目标,从我镇实际出发,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江阴市土地执法模范镇活动,加大土地执法力度,提升依法用地水平,进一步严格依法管地用地,切实增强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耕地保护意识和节约集约用地意识,为我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国土资源管理环境。
二、创建工作安排
创建工作共分四个阶段:
4月15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各村(社区)建立健全组织,确定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职责,部署创建活,建立创建活动台帐,开展各项工作;
10月20日前为全面推进创建阶段。按照江阴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创建工作文件的规定、标准和要求,全面推进创建活动各项工作贯彻落实;
11月20日前为查纠整改完善阶段。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创建工作情况督查,各村(社区)对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完善,全面落实;
12月20日前为考核验收迎检阶段。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照市国土资源局下发的《江阴市土地执法模范镇、村考核评分表》认真制订迎检方案,严格进行自查、自检、自评,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并认真写好创建工作总结报告,做好迎接上级对我镇创建工作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创建活动措施
1、切实提高认识,全面开展创建
2010年在全镇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市“土地执法模范镇活动”,是新形势下切实保护耕地,有效保障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的具体行动,更是我镇全面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实现省政府明确的“零约谈”、“零问责”目标的重要举措。今年,各村(社区)要继续按照市国土资源局创建活动的方法步骤、标准要求和评分细则,做到启动要早、部署要快、筹划要全、方案要实、责任要明。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全力推进创建活动,确保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有力遏制各类违法违规用地的发生,使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宣传发动
各村(社区)要采取多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和土地管理模范村活动的意义和要求;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的土地管理方针、政策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土地国情、省情、市情,特别是要不断加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新情况、新特点和新形势的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增强耕地保护的责任感和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自觉性,为创建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为国土资源管理和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落实责任机制,提升创建质量
今年,将首次依据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5号令)对土地违法严重地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因此,各村(社区)要对创建工作高度重视,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负责,明确措施,落实责任。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健全责任考核机制,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定期向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继续积极配合,形成创建合力,不断推进创建工作顺利进行,确保争创江阴市土地执法模范镇目标的实现。
江阴市顾山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