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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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1209/2008-00040 生成日期 2008-09-08 公开日期 2009-01-07
文件编号 周政发[2008]67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周庄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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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周庄镇犬类管理集中整治实施意见

 
 
 
 
 
 
 
周政发〔2008〕67号
周庄镇犬类管理集中整治实施意见
 
各村村民委员会、街办、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江阴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在2008年3月1日起施行的《江阴市犬类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至12月初,集中三个多月的时间对我镇犬类管理进行集中整治。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相关文件精神,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全镇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广泛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通过规范和加强犬类管理,使养犬人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使违法养犬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全面提高全镇人民生活质量,推进“平安周庄、幸福周庄”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使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加强犬类管理的重要意义,对犬类管理《办法》的知晓率达100%。通过开展犬类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管理区犬类的登记、建档、狂犬免疫率达100%;个人和单位的栓(圈)养率100%;无证犬收缴率100%;狂犬扑杀率达100%;野犬、无主流浪犬收容率达99%以上。一般管理区登记、建档率达95%;狂犬疫苗接种率达100%;栓(圈)养率达98%;无证犬收缴率95%;野犬、无主流浪犬收容率达95%;狂犬扑杀率达100%。禁止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携带犬只进入机关、学校、幼儿园、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医疗机构、宾馆、车站、金融经营场所、文化体育场馆以及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公共场所。
三、组织领导
1、成立周庄镇犬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贯彻落实《办法》的组织领导,根据《办法》第四条规定,成立周庄镇犬类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的犬类管理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工作。犬类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吴国忠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卞春兴、何玉林担任,宣传、公安、农服、司法、城管、外口、工商、爱卫、文教、交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解中心,曹国良兼任办公室主任,周富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开展全镇犬类管理工作的组织部署、宣传教育、指导监督、协调实施、情况汇总、动向分析、信息报道、定期召开犬类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等日常犬类管理工作。各村(社区)同时组建相应的犬类管理工作小组,组长由村主任担任。
    2、各成员单位职责。各管理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相互配合、相互协作,积极开展相应的犬类管理工作。
(1)公安派出所负责犬类管理的日常指导工作,并具体负责犬类登记、捕杀狂犬、查处违法犬类等行为。
(2)农服中心组织各兽医站负责各种犬类的识别、登记;负责兽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犬只的检疫、免疫,诊疗许可,犬类狂犬病情预防监控;对经营、养殖、寄养场所免疫情况进行监督。
    (3)镇城管执法中队负责对街面流动售犬、违反携犬外出和遛犬的管理,以及因养犬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等行为的查处工作;捕捉街面无主、遗弃的犬只,送交犬只留检所处理。
    (4)镇工商分局负责对从事犬只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管理和监督工作。
    (5)镇爱卫办负责狂犬病疫苗的供应;做好狂犬病疫苗注射和狂犬病患者诊治以及人患狂犬病疫情预防监控的管理工作。在全镇各医疗机构设置张贴禁止犬类进入明显标识;进一步做好环境卫生工作,生活垃圾及时清理,断绝野犬觅食渠道,控制野犬活动。
(6)镇司法所负责依法养犬的普法教育和宣传。利用电子广告屏幕、横幅等手段,广泛开展依法养犬、科学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工作。
(7)镇文教办负责组织全镇中、小学开展“文明养犬从我做起”、预防狂犬病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各学校、幼儿园设置和张贴禁止犬类进入的明显标识。
(8)镇交管所要在全镇公共交通工具、车站候车室明显部位张贴禁止携带犬只乘坐醒目标识,督促工作人员有效劝阻群众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9)镇外口办要在全镇外来人员集中居住点广泛开展依法、文明养犬宣传工作,协助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查纠违法养犬、遛犬行为。
    (10) 各村(社区)做好辖区内犬只的排查登记工作,与犬主签订《养犬管理责任书》,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犬类管理工作;开展依法养犬的宣传教育,调解因养犬引起的民事纠纷。
四、方法步骤
    为了确保《办法》实施取得实效,具体工作按照五个阶段紧密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时间9月8日至9月15日)
    (一)宣传发动:镇犬类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办法》的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召开全镇犬类集中整治动员大会,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下发《致养犬人一封信》等宣传资料,使全镇人民明确加强犬类管理的重要意义,知晓科学、文明养犬的有关知识,为规范犬类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调查摸底:9月15日前,各村(社区)完成各自辖区内住户所养犬类数量、品种的基础调查工作;各派出所完成各自辖区内街面门店所养犬类数量、品种的基础调查工作;镇工商分局对犬类养殖、销售、寄养、训练、美容和诊疗等相关行业进行分类登记造册,达到底数清、数据准的要求,为下阶段犬类集中登记阶段工作提供准确依据。各村(社区)、各派出所、工商分局调查摸底情况汇总后,于9月16日上午及时报送镇犬管办。
    第二阶段:集中登记办证阶段(时间9月16日至11月10日)
(一)登记办证点:为方便养犬群众登记办证,分别在周庄兽医站和长寿兽医站设立两个一站式登记办证点,并将设置办证点的交通指示标志。
(二)集中登记办证(时间10月16日至11月10日):原则上采取先重点管理区,后一般管理区的顺序登记办证,避免前来办证人员和犬只相对集中,造成混乱;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及时督促犬主携带已批准符合养犬条件的犬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登记点交费登记办证,确保集中登记办证工作按时完成。
    第三阶段:集中清理整顿阶段(时间11月10日至11月25日)
    集中登记办证结束后,将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违法养犬、无证犬、遗弃犬、流浪犬的执法整治行动,查处非法犬只经营行为和取缔非法犬只经营场所,形成群众自觉依法养犬、规范养犬的社会效应。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时间11月25日至12月10日)
    集中清理整顿工作结束时,镇犬类管理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进行检查评估,凡调查摸底工作不到位、基础数据不清,登记率、免疫率、圈(栓)养率、收缴率不达标的,将责成该村(社区)重新组织实施。对犬类管理工作组织有力、措施落实、成效显著、成绩突出的地区进行表彰奖励。
    第五阶段: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在集中办证登记结束后,将在周庄兽医站设立一个常设办证登记点,开展日常犬类登记管理工作,建立犬类长效管理机制,明确专管人员的工作责任,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每季度将犬类管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镇犬管办,年终进行总结评比。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协作配合、狠抓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村(社区)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犬类管理工作,相互配合,相互协作,通过建立联席会议、例会、定期通报等工作机制,形成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2、强化服务意识、统筹兼顾安排。各单位在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强社会化服务,灵活运用相关规定,多做宣传教育和说服工作,不可以简单粗暴、激化矛盾。加强社会监督,建立服务承诺制度和违法举报制度。
3、强化工作责任、严格规范管理。坚持依法、规范管理的原则,加大登记力度,严格审批制度。一是要明确管理责任,加强考评考核;二是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从严审批,防止违反规定变通办证;三是加强犬类的年审,对办理犬类登记满一年且需要继续养犬的,应当按规定办理延续手续;四是公安部门所收的管理服务费集中上缴国库,犬类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部门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
  
 
 
                    二OO八年九月八日
 
 
 
 
 
 
主题词:犬类 整治 意见
周庄镇党政办公室                  2008年9月8日印发
                                                 共印50份
附:
 
1、周庄镇犬类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吴国忠
副组长:卞春兴、何玉林
组  员:姜  浩、张建国、张建平、宗  清、章  严
俞建清、沙雪蓉、徐文龙、唐纪华、王凤娣
卞德兴、曹永达、孔新荣
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曹国良
副主任:周富明
成  员: 孙  庆(86221380)
刘延平(86221980)
2、周庄镇犬类管理办公室电话:86239530
3、周庄镇犬类管理举报电话:8622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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