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泾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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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125X/2008-00543 生成日期 2008-08-06 公开日期 2008-11-19
文件编号 长政发[2008]44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长泾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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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长泾镇特种设备事故隐患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政发[2008]44号
 
 
关于印发《长泾镇特种设备事故隐患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有关企业:
为加大我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度,消除事故隐患,镇政府决定开展特种设备事故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现将《长泾镇特种设备事故隐患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实施。
附件:《长泾镇特种设备事故隐患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长泾镇人民政府
2008年8月6日
 
 
 
 
附件:
长泾镇特种设备事故隐患专项治理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积极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长泾镇特种设备事故隐患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从构建和谐社会,保障社会经济协调、全面、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特种设备事故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努力做好特种设备事故隐患专项治理工作。
二、组织领导
镇成立以安监所为组长单位,派出所、工商分局为成员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隐患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集中一个月时间对全镇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开展专项治理。
三、治理重点
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过程中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
2、冶金企业生产用起重机械。
四、主要内容
1、使用单位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人员,是否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2、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是否按规定进行使用注册登记,特种设备是否进行正常的维护保养并有相应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
五、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8月7日至8月10日)
各村、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召开专项会议,组织开展宣传培训,提高对专项治理工作的认识。
2、自查、自纠阶段(8月11日至8月20日)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对存在的隐患应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整改督查阶段(8月21日至9月5日)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江阴分院应认真履行好技术把关责任,及时落实隐患整改检验确认工作。各相关的职能部门应认真做好隐患整改督查验收工作。
六、工作要求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切实负起特种设备隐患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对安全监察、检验机构和镇安全管理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各村应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领导,检查、督促企业做好特种设备隐患治理工作。
3、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责任,由安监所牵头,派出所、工商分局成立联合检查组,对特种设备隐患治理工作进行督查,对拒不整改的企业将依法严肃查处,由此造成事故的,将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企业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4、通过特种设备事故隐患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促进“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努力构建特种设备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全镇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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