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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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466410298/2007-00008 生成日期 2007-07-18 公开日期 2008-04-11
文件编号 澄靖园管[200732]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经济开发区靖江园区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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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实施房屋拆迁工作考核的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江阴—靖江工业园区拆迁实施和管理工作,保障园区建设项目按时拆迁、顺利推进,不断提高拆迁工作者的责任性,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对园区拆迁实施、协调、评估、拆房工作实施百分考核,现提出如下考核意见:
一、组织领导
      园区成立拆迁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园区管委会副主任任戴明同志任组长;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办事处主任朱俊任副组长,由园区国土规划建设局、财政审计局、园区办事处、项目土地使用单位等部门组成考核组,具体负责对每个拆迁项目的考核验收。
二、考核范围
      自2007年6月1日起园区下达的全部拆迁任务(以园区拆迁公告为据)
三、考核内容和经费
      1、拆迁实施工作及拆迁实施费(25元/m2
      2、办事处、村拆迁协调工作及拆迁协调费(15元/m2)(房屋残值费10元/m2、伙食费5元/m2,不纳入考核范围)
      3、评估工作及评估费(5元/m2
      4、拆房工作及拆房残值费(拆房承包费用)
四、考核对象
      1、承接园区拆迁项目的拆迁实施公司。
      2、园区办事处、有关村。
      3、承接园区拆迁项目的拆迁评估公司。
      4、承接园区旧房拆除的拆房单位。
五、考核办法
      1、拆迁实施费
    (1)拆迁项目完成后,由园区拆迁实施考核组根据“考核细则”对拆迁实施公司就拆迁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核,根据得分确定实施费金额。
    (2)填写“拆迁实施工作考核表”上报园区管委会分管领导批准。
    (3)将经批准的“考核表”下发被考核实施公司,并抄送园区财政审计局结算拆迁实施费。
    (4)将考核情况进行公布,并备案入档,计入年终评比审定结果,按优胜劣汰的原则,实行末位淘汰制。
2、拆迁协调费
   (1)由园区考核领导小组,对园区下达给办事处及村的拆迁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得分,确定办事村及所在村在该拆迁项目中的协调费。并报园区管委会分管领导批准。
   (2)将批准的“考核表”抄送园区财政审计局,结算拆迁协调费。
3、拆迁评估费
    (与拆迁实施费考核办法相同)
4、拆房队伍考核
     由园区办事处和承接旧房拆除的拆房队伍签订拆房合同,明确拆房承包金额、拆房时间和保证金交纳,并报园区国土规划建设局监证备案,旧房拆除结束后,由园区拆迁主管部门会同安全、实施公司、办事处、相关村等部门组成考核验收组,按合同要求进行考核验收,填写考核表,经验收合格后按考核结果结算拆房承包费。
 
 
二○○七年七月十八日
 
主题词:拆迁  考核  意见
江阴经济开发区靖江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2007年7月18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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