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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2594/2008-00011 生成日期 2008-03-24 公开日期 2008-03-2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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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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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08年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社会化鉴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8年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
职业资格社会化鉴定工作的通知
 
市各有关办局,各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无锡市委办公室、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锡委办发[2006]119号)精神,切实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无锡市有关职业资格社会化鉴定的规定,现就我市2008年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社会化鉴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职业(工种)
今年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鉴定工种主要分为以下二大类:
1.通用类职业(工种)
主要有:装配钳工、工具钳工、机修钳工、车工、维修电工、

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汽车维修电工、汽车维修漆工、汽车维修钣金工、数控车床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数控铣床操作工、磨工、铣工、镗工、冷作钣金工、电焊工、铸造工、热处理工、机械检查工、长度量具计量检定工、制冷设备维修工、无线电调试工、无线电装接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餐厅服务员、美容师、美发师、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等32个职业(工种)。
2.行业类职业(工种)
主要有:电炉炼钢工、转炉炼钢工、轧钢工、炼铁工、连铸工、制膜工、化学分析工、半导体芯片制造工、半导体集成电路装调工、服装设计定制工、服装制版工、水质检验工、净水工、污水处理工等14个职业(工种)。
尚未列入的职业(工种)由行业、资产经营(集团)公司和企业根据本行业、本单位实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职业(工种)确定的名称,可提出开展相应等级的职业(工种)鉴定申请,并提供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报市工考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鉴定中心)审查后,上报无锡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准,并报送省鉴定中心备案。
二、高级工申报条件和鉴定方法
(一)必备申报条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工种)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以上并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破格申报条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者)
1.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且仍从事本职业(工种)者。
2.取得助理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本职业者。
3.取得本职业技术员技术职务后,在本职业工作满2年以上者。
(三)鉴定方法
1.鉴定项目:理论知识、技能操作。
2.鉴定时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和鉴定方法
(一)必备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职业资格鉴定:
1.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并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2年以上,或者虽不满2年但具有相关职业(工种)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2.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大专)毕业证书和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2年以上;或取得一年半学制式技师学院毕业证书者并从事本职业(工种)1年以上。
3.取得相同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以上并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
1.取得技师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以上。
2.取得技师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已满2年不满3年,但具有相关职业(工种)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3.取得相同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二)破格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工作年限)、职业资格等条件的限制,破格直接申报技师职业资格鉴定:
1.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前七至十名,部、省级技能竞赛前四至六名的选手。
2.获得市级技术能手称号。(无锡市级,以下同)
3.获得市级劳动模范;市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4.获得省级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三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5.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本职业者。
6.取得本职业助理专业技术职务后,在本职业工作满3年以上者。
7.从事本职业(工种)满 10年,掌握高技能、复合技能且业绩优秀者。业绩优秀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经劳动保障部门等有权部门批准的具有高级技术等级技能竞赛中取得省(部)级前7至15名或市级前4至10名。
(2)获得市级技术创新、发明、改造、推广、应用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3)多次(两次以上)获得市级行业或系统、集团公司先进工作者,和获得技术能手称号者。
(4)能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较大突破或较大成果(创造直接经济效益20万元以上,须有相应权威机构或技术评审机构的鉴定证书或有效证明)的主要参与者。
8.在部队服役期间因技术创新、发明创造而荣立三等功。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工作年限)、职业资格等条件的限制,破格直接申报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
1.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前六名,部、省级技能竞赛前三名的选手。
2.获得省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
3.获得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省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4.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二等奖以上或市级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5.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本职业者。
6.取得本职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在本职业工作满3年以上者。
7.从事本职业(工种)满 15年,掌握高技能、复合技能且业绩优秀者。业绩优秀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经劳动保障部门等有权部门批准的具有高级技术等级技能竞赛中取得省(部)级前6名或市级前3名。
(2)获得市级技术创新、发明、改造、推广、应用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3)能运用特殊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重大突破,并取得重大成果(创造直接经济效益50万元以上,须有相应权威机构或技术评审机构的鉴定证书或有效证明)的主要参与者。
8.在部队服役期间,因技术创新、发明创造而荣立二等功以上者。
(三)鉴定方法
1.考评项目
技师:理论部分:包括高新技术知识、理论知识;技能部分:包括工艺编制、技能操作;综合评审部分:包括撰写论文、答辩和业绩考核。
高级技师:理论部分:包括高新技术知识、专业英语、理论知识;技能部分:包括工艺编制、技能操作;综合评审部分:包括成果发布和论文答辩、业绩考核。
2.时间安排
我市技师职业资格社会化鉴定原则上全年统一组织1次,鉴定时间技师和高级技师分别在9月和11月“统考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前培训
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社会化鉴定前的考前培训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在培训机构组织报名的,由培训机构将参加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鉴定对象的报名资料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初审,并由市鉴定中心统一汇总后报无锡市审定。
列入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试点的单位,经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同意,可由企业自主办班或通过校企合作组织培训。
五、申报办法
(一)申报材料
考生报名时须交2张近期2寸同底照片和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验证后退回,复印件留下),破格申报者另须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报名办法
1.申请高级工职业资格鉴定,由本人填写《江阴市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个人申报材料初审汇总后,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申请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由本人填写《鉴定申请表》(见附件二),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个人申报材料初审汇总后,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并由市鉴定中心报无锡市鉴定中心审定。
3.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4月25日
4.报名地点:江阴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技能人才管理科(君巫路100号,联系电话:86804834)。
各镇(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广泛宣传发动,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职工申报高技能人才培训鉴定,明确专人负责申报对象的报名、材料准备和初审上报工作;各培训定点机构要加强培训的师资、教材、设施设备建设,严格按照高技能人才培训的总体要求开展培训,提高培训质量,确保我市高技能人才社会化鉴定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江阴市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登记表
2.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劳动保障  技师  职业资格  鉴定  通知
  抄送:市委组织部。
  江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政办      2008年3月24日印发 
共印120份

附件1:
江阴市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工 作
单 位
 
 
身份证号码
 
文 化
程 度
 
现职业工种
 
连续工龄
 
专 业
工 龄
 
申报职业
(工种)
 
申报等级
 
原证书工  种
 
原技术等  级
 
通讯地址
 
邮 编
 
电  话
 
主要学历及工作经历
何年何月
至何年何月
在何学校、何单位学习或工作、任何工作
证明人
 
 
 
 
 
 
 
 
 
 
 
 
以上部分由考生填写,以下部分由鉴定机构填写
鉴定所
(站)资
格初审
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市鉴定
指导中
心审核
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鉴定成绩记录
鉴定
成绩
项目
 
 
 
 
 
 
分数
 
 
 
 
 
 
领证日期
 
证书号码
 

附件2:
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身 份 证
号    码
 
参加工作时    间
 
原证书职业及等级
 
授证单位
 
授证时间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申报职业
(工种)
 
申报等级
 
本职业
(工种)工龄
 
通讯地址
 
邮编
 
电  话
 
破格申报
条件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鉴定机
构或行业
部门资格
审查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社会人员申报者,单位推荐意见可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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