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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2594/2007-00021 生成日期 2007-07-10 公开日期 2007-07-1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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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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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外来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外来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市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无锡市关于做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实施工作有关要求和《江阴市跨省份外来农村劳动者就业服务资金补助实施办法》(澄财社[2007]4号、澄劳社就[2007]3号)精神,全面提高外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现就开展外来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外来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幸福江阴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工程、民心工程。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和实现“两个率先”的宏伟目标,紧密结合企业用工需要和劳动力市场需求,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和政策效应,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外来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促进外来农村劳动力在我市稳定就业,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创造

良好条件。
二、目标任务
根据无锡市2007年度目标任务,对在我市务工的外来农村劳动力开展引导性(职业指导)培训、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7000人。
各镇(街道、办事处)分解培训目标任务见附件。
三、培训内容
1、引导性培训
主要是对外来农村劳动力进行基本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教育、市民规范教育、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等方面的知识进行培训。
2、技能培训
以满足本地区用工需求目的,以适应岗位技能要求为目标,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转移就业和已经就业的外来农村劳动力进行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和鉴定,使他们掌握上岗必需的技能和相关知识,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创业培训
主要是对在我市有创业愿望的外来农村劳动力进行企业创办能力、市场经营素质等方面的综合培训,并对他们在企业开办、经营过程中给予一定的政策指导。
四、实施办法
1、市劳动保障局综合管理在我市务工的外来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具体负责在我市务工的外来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
2、各镇(街道、办事处)根据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推进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组织动员有条件的企业和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外来农村劳动力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鉴定,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3、各用人单位要结合职工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积极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在本单位就业的外来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并组织参加技能鉴定,确保从事技术工种的外来人员持有职业资格证书上岗。
4、经市劳动保障部门认定承担外来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机构要以服务为宗旨,积极开展外来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技能水平。
五、资金补助
1、用人单位对已在本单位就业的外来农村劳动力自行组织技能培训或委托定点培训机构、技工学校培训,取得本市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实际培训鉴定取证人数给予用人单位以奖代补。以奖代补金额分别暂按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每人不超过300元、400元、500元、800元和1000元标准确定。
2、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审定承担外来农村劳动力培训的机构,组织拟在本市就业的外来农村劳动力参加免费技能培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核定的收费标准,实行每人一次性补贴,具体办法按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江阴市跨省份外来农村劳动者就业服务资金补助实施办法》(澄财社〔2007〕4号、澄劳社就〔2007〕3号)文件执行。
3、我市各类技工学校与外省、市学校实行联合办学或招收跨省份农村生源,其学生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中级以上(含中级)并在我市就业的,实行一次性补贴。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技能培训补贴分别按每人不超过400元、500元、800元和1000元标准确定。
六、监督考核
市劳动保障部门将不定期对各镇(街道、办事处)及承担外来劳动力就业培训的机构开展培训工作和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工作由平时抽检和年度集中检查相结合,列入各镇(街道、办事处)年终培训工作目标任务百分考核。
各镇(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要从统筹城乡就业,服务地方经济,关爱外来务工人员高度出发,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注重实效,确保外来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江阴市外来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目标任务分解表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日       
 

附件:
江阴市外来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目标任务分解表

 
镇       区
目  标  任  务
全市合计
7000
一、镇(开发区)合计
5000
(一)开发区合计
1450
1、新城东办事处
250
2、临港新城
1200
璜土镇
200
利港镇
250
申港镇
250
夏港镇
250
石庄办事处
150
港口办事处
100
(二)其它镇、街道
3550
澄江街道
350
月城镇
200
青阳镇
350
霞客镇
350
南闸镇
250
云亭镇
250
华士镇
350
周庄镇
350
新桥镇
350
长泾镇
250
顾山镇
250
祝塘镇
250
二、城区其它培训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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