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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07-00028 生成日期 2007-07-02 公开日期 2007-07-02
文件编号 澄政发〔2007〕81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主题(二级)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关键词 残疾人,规划,团体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江阴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阴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澄政发〔2007〕81号
 
江 阴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江阴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临港新城管委会,开发区靖江园区管委会,澄江街道办事处,市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江阴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七月二日
 
 
 
江阴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使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与全市实现“两个率先”和建设和谐江阴的总体目标相适应,根据国家、省、无锡市制定的“十一五”规划要求,制定本发展规划。
一、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五”规划执行情况
“十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在各级领导的关心重视下,在各部门的通力协作、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发展迅猛,趋势良好,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牢固基础。
(一)残疾人社会保障不断加强。我市对特困残疾人家庭实施应保尽保,低保标准提高到农村180元/月,城镇300元/月,对残疾人提高标准20%;全市普遍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大病住院医疗保险制度,对特困家庭残疾人减免个人出资部分,可同样享受最高限额6万元的补贴;残疾人康复工作成效显著,全市共有5438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康复;精防工作得到高度重视,低保户精神病患者可享受住院治疗一次性补贴6000元和每年1000元免费服药;残疾儿童九年制义务教育全面实施,盲、聋哑、肢残儿童入学率100%,弱智儿童入学率99.8%;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工程大力实施,358户特困残疾人改善了居住条件,残疾人直接受助补贴500余万元;扶贫解困工作扎实开展,全市党员干部与残疾人结对1000余对;救济救助力度空前,市残联每年对1000户以上贫困残疾人实施年终一次性救济政策,改善了他们的生活状况,同时实行平时特殊困难补助。通过以上一系列措施,保障了残疾人基本生活,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初步构筑。
(二)残疾人权益维护更加有力。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稳步推进,举办了农村实用技术、家电、家政、电脑等培训班,培训残疾人1550余名。残疾人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委托地税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提高了企业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促进了残疾人就业,城镇残疾人就业率提高到92%,农村残疾人就业率提高到89%。为提高残疾人基本素质,鼓励残疾人接受高中以上的教育,制订实施了《关于资助和奖励残疾人大中学生暂行办法》,每人每年可享受600—1500元不等的奖励及资助。为残疾人投资办实事工程,向750名下肢瘫痪残疾人赠送轮椅,免费为279名听力残疾人配备助听器,免费为189名肢体残疾人安装假肢。信访和法律援助工作认真开展,推行首问责任制,热情服务,努力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化解矛盾,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事件转由市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援助,切实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三)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残疾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解决残疾人实际困难。每年助残日期间,党政主要领导走访慰问残疾人,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市委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对农村低收入户开展扶贫帮困工作的意见》(澄委发〔2005〕36号)和《关于印发江阴市贫困精神病人住院治疗补助和免费服药办法的通知》(澄政发〔2005〕97号)等文件,对贫困残疾人广泛实施救济扶助。新闻媒体对残疾人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做到报纸常有文章,电视常有图像,广播常有声音,残疾人工作家喻户晓。慈善机构对残疾人的救助形式多样:为聋哑学生提供免费午餐、为白内障残疾人免费治疗、为贫困残疾人助学救济、提供医疗救助卡、发放慈善免费物资领取卡。无障碍环境建设大力推行,盲道、坡道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逐步推进。
(四)自强风采不断展示。赵洪标等8人先后获省、无锡市自强模范、创业明星等称号,举办了江阴市第二届残疾人“自强模范”评选活动,评选出10位“十佳自强模范”先进典型。举办了市第二届残疾人运动会,参加了无锡市九运会残疾人部比赛,获金牌28枚,参加了省残疾人游泳锦标赛,获金牌11枚,龚彬参赛残奥会并获得金牌。举办了市第四届残疾人卡拉OK比赛,参加了无锡市、省、国家残疾人文艺比赛,章亚入选中残联残疾人艺术团,充分展示了我市残疾人自强不息的风采和顽强拼搏的精神。
(五)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在机构改革中,市残联升格为一级局建制并实行单列。各镇残联2003年全部完成了换届选举,分管镇长担任残联主席,并改选了各镇残联理事长。全市89个社区,305个村组建了残疾人协会,形成了残疾人工作网络。成立了市聋人、盲人、肢残人协会及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亲友会,选举产生了五个协会主席。建立了江阴残联网站,方便了社会及残疾人了解残疾人工作动态,扩大了残疾人事业的影响。残联内部管理不断完善,日常工作规范有序,残疾人评定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建立了岗位责任制、目标考评制;档案、信访、财务等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
在“十五”残疾人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残疾人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残疾人的生活虽然得到了一定保障及改善,但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有扩大的趋势;在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企业关、停、并、转的过程中,残疾人由于生理功能障碍、文化水平偏低、技能偏少,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下岗失业问题凸现;低劳动能力残疾人及无劳动能力残疾人的社会保障问题亟待解决等,这些问题制约着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我们将在“十一五”期间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十一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指导方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现“两个率先”和构建幸福江阴的奋斗目标,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全局,依法同步推进、大力协调发展。切实尊重和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大力改善残疾人生存状况和生活水平,促进残疾人全面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
(二)主要目标
1、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协调发展。在全市实现“两个率先”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社会环境更加文明进步协调和谐,残疾人事业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更加融合,获得的社会资源更加丰富,为残疾人提供的服务更加充分。初步形成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全力争创“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县(市)”。
2、残疾人的生活、就业和康复与全市“两个率先”目标同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生活状况明显改善,“十一五”期间每年救助1000户以上贫困残疾人;残疾人就业更加充分、稳定、合理,福利企业残疾人集中就业稳定在8000人以上,每年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500名以上;建立“一个中心、五个基地”的康复服务体系,康复服务的水平和覆盖面全面提高,全市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都能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到2010年,实现全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3、残疾人综合素质普遍提高。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普遍开展,学龄残疾儿童和少年全部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特殊教育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接受中、高等教育比例大幅提升。残疾人就业培训形成体系,特殊技能培训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明显提高,自强自立意识普遍增强,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体育健身活动广泛开展,竞技体育保持较高水平,技能和潜能得到更好发挥。
4、各项权益得到更好保障。社会生活参与面进一步扩大,残疾人参政议政水平不断提高。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政策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体系继续完善,残疾人得到更多的特别扶助。
5、在全市范围开展争创“无锡市残疾人工作五星示范社区”活动,至“十一五”末,全市200个社区达到残疾人工作五星示范社区标准。
6、努力创建全国无障碍示范城。要以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为契机,把创建作为改善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的重要工作目标来抓。
(三)指导方针
——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切实依法保障残疾人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文明成果惠及全体残疾人。
——坚持融入全局、同步推进的发展方针。把全市残疾人事业作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两个率先”的重要内容,统筹安排,同步实施,整体推进,保持残疾人事业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的工作机制。政府有关部门将相关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协调运作的残疾人工作机制。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不断加大投入,缩小残疾人事业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
——坚持依法发展、依法管理的工作原则。依照残疾人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残疾人工作,并依法推进残疾人各项事业,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坚持分工协作、资源共享的社会化工作方式。充分动员社会力量,运用社会资源支持、参与残疾人事业,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局面。
——坚持完善组织、面向基层的工作方向。充分发挥各级残疾人组织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的纽带和桥梁作用,调动广大残疾人自身的能动性,加强残疾人的主人翁地位和主体作用,使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
——坚持发扬创新创业、创造创优精神,以创业为基础、创新为动力、创优为目标、创造为追求,促进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努力打造江阴残疾人工作的特色和优势。
三、“十一五”期间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康复
按照“布网络、建阵地、进社区、促延伸、抓搭车”的工作模式,合理规划,有效整合各部门、各地区康复资源,建立和完善结构合理、功能齐全、运行高效的康复服务网络和工作体系。
1、营造有利于残疾人康复事业的政策环境。将残疾人康复纳入政府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纳入目标管理。研究和出台残疾人康复与社会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相衔接的相关政策。制定残疾人康复救助和康复服务机构的鼓励扶持措施。各职能部门根据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目标,制定相应措施,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
2、建设江阴市残疾人综合服务大楼。投资4800万,购置5200平方米商业大楼,改建为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管理科学的残疾人综合服务大楼,争取2007年底投入使用。在大楼中建成聋儿和脑瘫、智障、孤独症儿童等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同时,建好精神残疾康复基地(新建精神病医院)、视力残疾康复基地、聋儿语训与弱智儿童康复基地、肢体残疾康复基地、脑瘫儿童康复基地,形成“一个中心、五个基地”康复服务网络。
3、建立康复经费多元化保障机制。发挥市镇两级财政主渠道作用,按规定匹配的康复经费确保到位,并形成康复经费逐年增长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源进入残疾人康复服务领域,探索政府按需购买康复服务产品、科研成果等方式,为残疾人提供直接服务;建立社会资金捐助接纳机制,落实在彩票公益金、慈善基金、就业保障金中开辟康复经费使用渠道,力求通过专项捐助、爱心赞助、国外和境外捐赠等形式筹措康复经费;将残疾人康复纳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制定和实施《江阴市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办法》,切实保障残疾人享有康复的权利。
4、加强康复机构建设和康复技术人才培训。通过自办、合办、代办等形式,逐步建立门类齐全的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按照“职能明确、规范管理、扶持发展”的原则,做大做强已建市级专门康复机构,逐步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运作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的康复专业机构体系。充分发挥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的作用,加大对基层社区康复工作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通过引进、进修等方式,培养医疗康复人才,促进康复医疗技术的普及和提高。镇级医院设立康复科,并指导社区康复,积极推广康复专业技术。
5、大力推进社区康复。建立基层康复服务网络,提高直接面向基层残疾人的服务能力。在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等适宜场所建立残疾人社区康复站(点)200个,覆盖全市城乡,形成残疾人社区康复网络。认真落实澄政发〔2005〕67号《关于加快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将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卫生服务内容。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向社区残疾人康复站(点)配发康复训练器材,发放康复知识普及读物。继续在全市全面推进“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精神病人监护率达95%以上,显好率达65%以上,社会参与率达55%以上,肇事率下降到2‰以下。建立并完善专(兼)职社区康复医生和精防医生制度。
6、积极实施重点康复工程和抢救性康复项目。大力推进特困残疾人助行、助明、助听和贫困精神病人免费服药、免费住院治疗等康复专项工程,完成视力残疾康复2000人,肢体残疾安装假肢、赠送轮椅500人,精神残疾免费服药500人,免费住院治疗500人次。对适龄聋哑儿童施行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脑瘫儿童康复等列入新一轮抢救性康复项目,完成人工耳蜗植入10人,脑瘫儿童康复30人,切实解决残疾人急需的康复需求。
7、加强残疾预防工作。健全出生缺陷监测体系,市计生服务机构和卫生医疗机构全面开展孕前优生检测和新生儿筛查,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使全市出生人口素质主要评价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普及残疾预防知识、预防措施,减少残疾发生,综合提高人口素质。加强精神卫生工作,防治精神疾病导致精神残疾,巩固、提高预防药物致聋哑和缺碘致残成果,重视意外事故现场抢救不当致残的残疾预防工作。
8、建立健全市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网站。在市残疾人综合服务大楼率先建成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站,逐步将残疾人用品用具服务纳入镇残联和社区(村)残协工作范围。完善残疾人用品用具配发制度,有步骤地推广残疾人用品用具个性化服务,形成以社区为依托,医疗、康复、器具供应三结合的服务机制,为残疾人提供用品用具3000件。积极引进辅助器具新品,推进康复新技术的应用,确保器具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9、建立残疾人康复工作考核和评价体系。确定康复工作和干预效果的评价内容和方式,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对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保证康复计划顺利实施。
(二)教育与培训
进一步加快发展特殊教育,残疾儿童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健全儿童同等水平,并创造条件向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幼儿教育发展延伸;较大幅度提高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加大助学力度,完善残疾人助学机制。
1、市镇两级政府和教育部门将残疾儿童少年的特殊教育纳入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促进残疾儿童少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协调发展。
2、各级各类教育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残疾人教育条例》,保证每个学龄残疾学生都能平等、公正地享受义务教育的权益。积极推行课程和教育教学方法改革,提高特殊教育质量,促进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特教班和随班就读学生素质均衡发展。聋哑学校和聋幼儿康复机构要积极推行语言听力训练,完成聋儿语训60人;培智学校要进一步将文化教育、职业教育和康复训练三者融为一体,加强学前智障儿童培智教育,积极拓展中重度弱智残疾人的培训。积极探索康复后聋儿随班就读的路子,巩固聋儿语训成果。各类特殊教育学校要把加强独立生活能力、社会生活适应能力和残疾人心理素质健全的培养放在重要位置。
3、建设达标特殊教育学校,学校硬件设施要达到全国同类学校一流水平。整合现有教育资源,调整办学结构和规模,创造条件组建江阴市特殊教育中心,形成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为一体的全市特殊教育的教育基地、实验基地、资源中心和培训中心。
4、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有计划地选拔优秀师资参加特殊教育专业培训,培养一批语言矫正师、康复治疗师和心理治疗师,充实特殊学校师资队伍。按有关规定,落实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随班就读点、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的教师编制及特殊教育津贴。
5、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教育。教育、民政、劳动部门和残联要密切配合,开展市级组织的残疾人职业培训2000人次。“十一五”期间,让城乡所有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都参加各种职业技能培训,其中50%能拿到正规的职业资格证书。依托社会力量,挖掘社会资源,建立多类型的适合社会需要、适应残疾人身心特点的职业培训实习基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要专项用于残疾人职业技能教育,鼓励和扶持残疾人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术培训,培训经费要给予减免优惠。
6、加大盲人按摩的培训力度,有就业愿望和有从事盲人按摩能力的视力残疾人,全部得到免费培训。现有盲人保健按摩从业人员经培训全部达到保健按摩初级水平,其中40%达到保健按摩中级水平,完成初级与中级培训50人次。继续做好盲人医疗按摩、初(中)级技术职称评审报批工作,提高盲人的按摩技能。
7、积极鼓励残疾人参加各类残疾人成人本科班、远程教育大专班和自学考试大专班,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愿望。清理对残疾人参加中等和高等教育考试的不合理限制,不以残疾原因拒绝残疾人入学,并从实际出发,对录取的残疾人学生给予照顾。
8、全面落实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并通过各种途径资助残疾儿童少年完成学业。整合各部门助学政策,形成切实有效的助学机制。对在校残疾大、中学生100%实行资助和奖励,资助和奖励残疾大、中学生100人以上。
(三)就业
“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提升为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确保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实现充分就业。
1、研究制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残疾人就业率和就业水平的新政策,促进残疾人充分就业。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制定并完善促进和保护残疾人就业的相关政策。
2、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2006〕第31号令关于修改《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决定的精神,贯彻实施和继续完善《江阴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依法全面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对超比例安排落实残疾人就业的部门和单位继续实行奖励。加大行政执法、劳动监察和年检年审力度,对不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单位根据省政府〔2006〕第31号令相关规定采取行政措施或法律手段。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统一由地税部门代征,逐步采取先征后返等措施,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工作,提高就业保障金征缴率。
3、稳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渠道,认真落实国家对福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扶持福利企业发展,清理对福利企业的不合理收费,切实减轻福利企业的负担。福利企业要按规定为残疾职工交纳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金,执行最低工资线制度,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稳步发展。
4、拓宽残疾人自谋职业渠道,大力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鼓励和帮助有一技之长、有经营意识和能力的残疾人创办私营企业,落实澄委发〔2005〕36号文件精神,扶持残疾人自谋职业200人,形成多元化的就业方式。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一定经费,建立残疾人就业奖励基金,支持残疾人自主创业。
5、巩固和发展盲人保健按摩和盲人医疗按摩事业,成立市级盲人按摩协会,促进盲人按摩行业自我管理和发展。加强对盲人按摩行业的管理和扶持,对盲人按摩场所实施年检制度,统一标识,规范服务,对盲人按摩场所的开办、变更、人员资料等实行网络管理。在市残疾人综合服务大楼建立市盲人按摩院所,并成为全市盲人按摩指导中心。开展“江苏省星级盲人保健按摩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至“十一五”末,力争创建一所四星级盲人保健按摩示范单位。
6、探索残疾人集中就业新模式,建立残疾人职业教育庇护所、工疗站、农疗站。
7、建立完善残疾人就业援助机制,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公益性岗位和专营岗位;建立以就业市场预测、职业培训、职业技术鉴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职业人才成长激励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职业培训体系;建立残疾人劳动能力评估标准,开展残疾人劳动能力评估;把残疾人就业纳入失业登记范围,残疾人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8、加强市残疾人就业管理所机构建设,将市残疾人就业管理所列入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管理,努力提高为残疾人就业服务水平和成效。
9、积极创办种植、养殖、手工业等扶贫基地,开展多样化的农村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农村残疾人从事适合的生产劳动。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帮助农村残疾人安置就业。积极宣传残疾人自立、自强劳动致富典型,鼓励残疾人勤劳致富、科技致富。
(四)社会保障
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障覆盖面,切实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救助制度,加大残疾人扶贫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残疾人生活和福利保障水平。
1、加大对城乡特别是农村贫困残疾人的扶持力度,制定落实帮扶贫困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政策,减轻贫困残疾人负担。
2、全面推进残疾人社会基本保险工作,逐步将所有残疾职工纳入本市社会保险范围。积极调研残疾人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制度优惠办法,促进残疾人养老保险实行城乡并轨。按国家规定确保残疾职工享受本单位其它职工同等待遇,同样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推进个体就业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3、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继续全面实行分类施保政策,对城乡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20%。落实《江阴市关于对无业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救助金的意见》文件,对全市所有无业重度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发放每人每月100元的生活救助金。
4、把残疾人的医疗保障纳入全市城乡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贫困人群的医疗救助体系,制定相应措施,帮助解决残疾人基本医疗问题。
5、通过居家养护、社区照料、福利院寄养、集中安养等方式,逐步将残疾人的养护纳入社会福利服务体系。通过制定政策,采取购买服务,民办公助等形式,动员社会力量,吸收民间资本,举办各种类型和各种层次的残疾人福利事业单位,集中收养安置中、重度肢残、智力残疾人和精神病人。采用合办或联办等形式建立一所重度残疾人安养机构。鼓励现有的敬老院、福利院、精神病院等,对残疾人开放,扩大收养能力,优先安排无依无靠的城乡残疾人进院集中供养。
6、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帮、包、带、扶”活动。在全市慈善爱心超市中设立物资调剂救助中心专柜19个,以实物形式开展扶贫救助残疾人3000人,多渠道筹集资金和物资对困难残疾人实施特殊救助。
7、贯彻执行廉租住房政策,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00户,切实解决残疾人住房困难问题。
(五)宣传及文化体育活动
加强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工作,使全社会进一步尊重、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积极营造促进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氛围,努力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为残疾人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提高残疾人的综合素质和社会参与能力,充分展示残疾人特殊艺术、体育才华,提高残疾人的社会地位。
1、巩固和发展残疾人宣传文化阵地。各新闻媒体定期或不定期举办残疾人事业宣传专题节目或栏目,大力宣传残疾人、残疾人工作和残疾人事业。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人权保障思想,形成健全人与残疾人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办好电视台手语新闻节目,增加影视配音字幕。
2、认真做好“全国助残日”和“国际残疾人日”等的宣传,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形成宣传规模,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3、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免费向残疾人开放,开辟残疾人休闲文化娱乐活动场所;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向残疾人全面开放,提供优惠服务;各级图书馆增设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
4、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残疾人比较集中的单位、学校和社区开展经常性文化娱乐活动,定期举行全市性残疾人文艺汇演、书画摄影、艺术作品展览,经常举办残疾人专项文艺活动并争取在省内外各种文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5、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鼓励残疾人因地制宜开展和参加社区、家庭群众性体育运动。所有政府投资建设的体育设施向残疾人开放,提供优惠服务;开展残疾人文体训练,建立30人文体骨干队伍,培育重点优势项目,保持常年训练和集中训练,不断提高竞技水平;建立和完善残疾人运动员选拔培训体系,输送更多优秀运动员入选省队、国家队参加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适时举办江阴市第三届残疾人运动会。
(六)社区残疾人工作
进一步贯彻落实“城市抓社区,农村抓乡镇”的工作方针,把社区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整体规划之中,运用社会化工作方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开创社区残疾人工作新局面。
1、残联的工作重心下移,支持社区(村)抓好社区残疾人工作。积极发挥社区残协的代表作用、桥梁纽带作用、团结教育作用、服务和监督作用。
2、围绕“组织与制度”、“教育与就业”、“康复与服务”、“文化与环境”、“维权与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星级达标创建活动。
3、充分挖掘、合理配置可以利用的社会资源,社区(村)各类服务机构、设施要开辟适合残疾人的活动场地和服务项目,配置适宜残疾人使用的设备、器具,以满足残疾人的需求。
4、积极配合社区(村)开展以家庭康复训练为重点的社区康复;协助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政策,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在社区服务网点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机会。
5、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志愿者扶残助残活动。采取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形式,组织志愿者为残疾人提供生活、就医、家政、子女教育等帮扶服务,全市与残疾人结对3000对以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营造助残帮困的良好社会氛围。
6、开展对社区残协主席、专(兼)职委员业务培训,提升他们的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七)法制建设和维权工作
不断加强残疾人事业法规性文件的修订,并向社会各界和残疾人广泛宣传,形成自觉保障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共识。
1、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和维权工作。贯彻《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康复条例》(正在制定中),制定和完善我市残疾人地方法规性规章制度,把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
2、进一步拓宽残疾人信访渠道,规范残疾人信访程序,牢牢把握信访工作的主动权。设立残疾人维权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政策法律咨询、中介服务和盲文、手语辅助服务,开设维权热线电话。
3、建立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市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服务内容和工作手段,市、镇残疾人法律援助机构之间建立沟通渠道,不断完善全市残疾人法律援助网络,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500人次以上。
4、依托业务工作,结合重大活动,针对不同对象,确定残疾人事业普法宣传重点,使相关部门、单位和组织依法推进残疾人工作。积极有效地组织残疾人学习有关法律和法规,引导残疾人遵纪守法,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发放普法宣传知识读本10000册。
5、邀请人大或政协开展残疾人事业执法情况调研和视察活动,认真办理有关残疾人工作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八)无障碍环境建设
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建成系统化、网络化、标准化的无障碍设施。
1、进一步巩固提高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成果,建立和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和有残联等部门参与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检查验收制度。
2、制定和实施无障碍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的政府规章,制定方案,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建设无障碍环境。
3、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城市道路、居住区内道路、公共绿地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项目,必须按国家《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要求建设无障碍设施。建设项目的无障碍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有计划地对原有公共建筑物、城市道路、居住区道路等进行无障碍设施改建。
4、逐步引进使用新型无障碍公交车。
5、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加公益广告中无障碍建设内容,争取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无障碍环境建设。
(九)信息化建设和第二次残疾人状况抽样调查
以信息化带动残疾人工作现代化、服务手段多样化、决策管理科学化,全面提升残疾人工作信息化水平。
1、进一步完善残联系统办公自动化。建立市、镇残疾人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和公共信息服务系统,将残疾人信息服务网络进一步延伸到基层。开发和运用残疾人工作管理软件,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办事程序。建设残疾人事业综合信息资源数据库,为科学制定残疾人工作政策提供技术支撑。
2、加强市残联网站建设,利用网络手段为残疾人提供教育、就业、康复等信息服务,为残联政务公开、扩大残疾人事业影响提供新的途径。加强与政府及横向业务部门间的网络联系,积极探索信息共享、资源互用的合作模式。残联与劳动保障部门密切配合,将残疾人信息纳入《江阴市劳动与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管理。
3、利用移动通讯、短信息呼叫中心等多元化信息平台,为残疾人提供多功能、个性化、全方位的信息服务。
4、认真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和无锡市持证残疾人普查,开展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建立残疾人状况监测系统和数据库。通过调查,全面掌握我市残疾人的数量、结构、分布、生活状况、致残原因以及康复、教育、就业等全面的数据和资料,为相关政策、规划及业务工作的调整、评估提供及时、准确的依据。“十一五”期间,根据中国残联修订的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做好全市残疾人新证的换发及管理工作。
(十)残联自身建设
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以基层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组织体系,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1、认真贯彻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残工委〔2005〕4号)和无锡市《关于加强镇、街道残联建设的意见》(锡残〔2003〕23号)文件精神,全面规范并加强市、镇残联以及社区(村)残疾人协会建设,形成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残疾人组织网络。“十一五”期间,配好、配齐镇、社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在基层形成残健融合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2、做好残联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工作,把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团结、高效、开拓、廉洁”的领导集体。重视干部的年轻化,选拔优秀残疾人进入领导班子和残联干部队伍。加强各级残联机关效能建设,强化思想教育,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考核奖惩,实现机关效能建设水平的全面提升。
3、实施残疾人工作队伍的培训。认真制订计划,有步骤地使所有干部都得到较为系统的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和业务能力,造就一支热爱残疾人事业、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有计划地开展《中国手语》教育和培训,在残联系统和服务行业大力推广《中国手语》的应用。
4、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拓宽出访、来访渠道和范围。推进与世界各地残疾人组织和慈善团体的联系与交往,学习先进国家、地区有关残疾人工作的先进理念、医学技术和康复手段,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工作水平。
5、创造各种有利条件,规范五个市级专门协会工作,丰富各类残疾人活动,实现残疾人工作走向社区,走向残疾人家庭,走向残疾人身边。
6、建立残疾人事业表彰机制,定期开展对优秀残疾人、优秀残疾人工作者、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活动。适时举行第三届全市残疾人自强模范及助残先进“双十佳”表彰。
7、根据《中国残联章程》的规定,各镇(办事处)和市残联分别在2007年、2008年要认真开展和完成残联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
8、推进市残联下属事业单位改革,完善分类,明确职能,具体办法按市编委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主题词:残疾人  规划  十一五△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市各群团,各驻澄单位。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7月2日印发
共印2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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