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
职业资格社会化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办事处),市各有关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又快又好的发展,根据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技师职业资格社会化鉴定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劳社鉴[2004]14号)以及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07年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社会化鉴定工作的通知》(锡劳社培[2007]1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07年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社会化鉴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职业(工种)范围
今年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鉴定工种主要分为二大类:
(一)通用类职业(工种)
主要有:装配钳工、工具钳工、机修钳工、车工、维修电工、
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汽车维修电工、汽车维修漆工、汽车维修钣金工、数控车床工、数控铣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磨工、铣工、镗工、冷作钣金工、电焊工、铸造工、金属热处理工、机械检查工、长度量具计量检定工、制冷设备维修工、无线电调试工、无线电装接工、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餐厅服务员、美容师、美发师、保健按摩师、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等35个职业(工种)
(二)行业类职业(工种)
主要有:轧钢工、炼钢工、炼铁工、连铸工、化学分析工、半导体芯片制造工、半导体分立元器件集成电路装调工、服装制作工、服装制板师等9个职业(工种)。
尚未列入的职业(工种)可由行业和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根据本行业、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开展相应等级的职业(工种)鉴定申请,并提供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报市工考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鉴定中心)审查后,上报无锡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准,并报送省鉴定中心备案。
二、高级工职业资格申报条件和鉴定方式
(一)申报条件
1、必备申报条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工种)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
(3)取得与本职业(工种)同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2年以上。
2、破格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且仍从事本职业(工种)者。
(2)取得助理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本职业(工种)者。
(3)取得本职业技术员技术职务后,在本职业(工种)工作满2年以上者。
(二)鉴定方式
1、考评项目:理论知识、技能操作。
2、鉴定时间:从2007年开始,无锡市鉴定中心对高级工职业资格社会化鉴定实行统一鉴定制度,在每年3月、5月、7月、9月和11月第二周的星期五、星期六和星期日3天内,集中组织统考活动。今年统一鉴定时间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申报条件和鉴定方式
(一)申报条件
1、技师
㈠必备申报条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2年以上,或者虽不满2年但具有相关职业(工种)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2)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大专)毕业证书和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本职业(工种)2年以上,或取得一年半学制式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并从事本职业(工种)1年以上。
(3)取得与本职业(工种)同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以上。
㈡破格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职业资格等条件的限制):
(1)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前七至十名,部、省级技能竞赛前四至六名的选手。
(2)获得市级技术能手称号。(无锡市级,以下同)
(3)获得市级劳动模范;市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4)获得省级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三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5)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本职业者。
(6)取得本职业助理专业技术职务后,在本职业工作满3年以上者。
(7)从事本职业(工种)满 10年,掌握高技能、复合技能具有实践经验的核心骨干且业绩优秀者。业绩优秀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经劳动保障部门等有权部门批准的具有高级技术等级技能竞赛中取得省(部)级前7至15名或无锡市级前4至10名、我市技能大赛2至3名。
②获得市级技术创新、发明、改造、推广、应用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③多次(两次以上)获得市级行业或系统、集团公司先进工作者和获得技术能手称号者。
④大中型企业(集团)关键技术岗位的“首席员工”(须有部门推荐意见,经企业(集团)人事管理部门的认定证明)。
⑤在大中型企业生产一线,获得企业标兵、先进生产者、技术能手、质量标兵的优秀职工(须有获奖证书原件证明)。
⑥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工艺革新、技术攻关方面有较大突破或显著成果(创造直接经济效益20万元以上)的主要参与者(须有部门推荐意见,经企业(集团)技术主管部门的认定证明)。
⑦撰写关于本职业(工种)技术理论或实际操作技能的论著,并正式出版发表,对职业(工种)的生产或技术工人培养具有指导作用的。
⑧持有本职业(工种)高级工证书,经企业评审确认为本企业技术骨干的。
(8)在部队服役期间因技术创新、发明创造而荣立三等功。
2、高级技师
㈠必备申报条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者):
(1)取得技师职业资格后,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以上。
(2)取得技师职业资格后,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已满2年不满3年,但具有相关职业(工种)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3)取得与本职业(工种)同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并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以上。
㈡破格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职业资格等条件的限制):
(1)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前6名,部、省级技能竞赛前3名的选手。
(2)获得省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
(3)获得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省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4)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二等奖以上或市级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5)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本职业者。
(6)取得本职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在本职业工作满3年以上者。
(7)从事本职业(工种)满 15年,掌握高技能、复合技能且业绩优秀者。业绩优秀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经劳动保障部门等有权部门批准的具有高级技术等级技能竞赛中取得省(部)级前6名或无锡市级前3名,我市职业技能大赛第一名者。
②获得市级技术创新、发明、改造、推广、应用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③能运用特殊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重大突破,并取得重大成果(创造直接经济效益50万元以上,须有相应权威机构或技术评审机构的鉴定证书或有效证明)的主要参与者。
(8)在部队服役期间,因技术创新、发明创造而荣立二等功以上者。
(二)鉴定方式
1、考评项目
技师:①理论部分:包括高新技术知识、理论知识;②技能部分:包括工艺编制、技能操作;③综合评审部分:包括撰写论文和答辩、业绩考核。
高级技师:①理论部分:包括高新技术知识、专业英语、理论知识;②技能部分:包括工艺编制、技能操作;③综合评审部分:包括成果发布和论文答辩、业绩考核。
2、鉴定时间
我市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社会化鉴定每年统一组织1次,鉴定考核时间技师和高级技师分别在9月和11月“统考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申报办法
(一)申报材料
考生报名时须交2张近期2寸同底照片和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验证后退回,复印件留下),破格申报者另须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报名办法
1、申请高级工职业资格鉴定,由本人填写《江阴市职业资格培训考核报名表》(见附件一),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个人申报材料初审汇总后,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申请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由本人填写《鉴定申请表》(见附件二),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个人申报材料初审汇总后,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并由市鉴定中心报无锡市鉴定中心审定。
3、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4月25日
4、报名地点:江阴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技能人才管理科(君巫路100号,联系电话:86804834)
各镇(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广泛宣传发动,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职工申报高技能人才培训鉴定,明确专人负责申报对象的报名、材料准备和初审上报工作;各培训定点机构要加强培训的师资、教材、设施设备建设,严格按照高技能人才培训的总体要求开展培训,提高培训质量,确保我市高技能人才社会化鉴定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江阴市职业资格培训考核报名表
2.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
二〇〇七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