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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871/2005-00008 生成日期 2005-08-31 公开日期 2005-08-3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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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规则》的通知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开发区靖江园区管委会,市各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市长信箱》是市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的一个重要渠道。做好《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是行政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办理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准确、及时地做好《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畅通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渠道,促进政府工作,推动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OO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规则
 
    《市长信箱》是社会公众通过电信网络向市长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的窗口,是市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的一个重要渠道。为切实做好《市长信箱》来信办理棺鳎3终嗣袢褐诘拿芮辛担と嗣袢褐诘那猩砝妫莨矣泄胤伞⒎ü婧汀缎欧锰趵罚刂贫ū竟嬖颉?/DIV>
    一、各市(县)区政府、市各部门、市各直属单位应当从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二、《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合理、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或基层。
    三、各市(县)区政府、市各部门、市各直属单位要加强对《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的领导,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分管这项工作,明确受理、办理《市长信箱》信访事项的工作人员,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
    四、各市(县)区政府、市各部门、市各直属单位应当建立《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制度,从收信、登记、阅信、办理、督办、回复、反馈、结案。归档等方面形成规范,努力提高办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五、办理来信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市长信箱》转办的信件,属于本行政区域、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据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及时处理。对不属于本行政区域、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告知交办机关改办。
    六、《市长信箱》要充分发挥网络传递信息快捷、简便的特点,做到快交、快办、快复。对转交地方和部门直接办理的来信,从收到交办来信之日起,建议、咨询类的,3个工作日内答复来信人;需要调查处理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答复来信人;情况特别复杂的, 3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答复来信人,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交办机关报告进展情况。需要转办的信件,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转出。转办单位可以先简要回复来信人,告知转办去向,便于来信人查询和监督。
    七、对来信反映的问题处理不彻底的重复来信,应当认真对待和处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要求过高或无正当理由的来信,应予解释、说明政策;对反映问题已经妥善处理的重复来信,可暂予存放。
    八、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宣传法帧⒔逃璧迹笆蓖咨拼恚坏猛期谩⒎笱堋⑼涎印V匾偶τ墒校ㄏ兀┱蛘泄夭棵虐凑展娑ǔ绦蛄傅鞑榇怼J校ㄏ兀⑶患队Φ薄岸喟焐僮保缯蛞患队Φ薄爸话觳蛔薄?/DIV>
    九、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承办单位不得将控告、检举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交给被控告、检举的对象;未经控告、检举人同意,不得公开控告、检举人的姓名和身份。
    十、加快办理系统软件开发,尽快实现《市长信箱》成员单位网上互联互通,高效、快捷地做好办理工作。
    十一、市政府办公室每个季度对各地、各部门《市长信箱》来信的受理、办结情况进行通报,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对在办理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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