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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2594/2005-00017 生成日期 2005-05-31 公开日期 2005-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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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深入做好社区就业服务工作的意见

江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江阴市澄江镇人民政府
 
 
澄劳社〔2005〕8号
 
 

关于深入做好社区就业服务工作的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
为认真落实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社区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社区就业服务水平,深化再就业援助工程,全面完成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各项任务,现就进一步深入做好我市社区就业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责任,落实目标任务
千方百计帮助大龄特困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既是富民强市、实现“二个率先”的内在要求,也是建设和谐江阴、稳定社会的重要举措。街道和社区是搞好城市就业服务的重要依托,是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前沿阵地,要把社区就业、再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主要领导负责制,狠抓落实目标责任。就业、再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由澄江镇人民政府和市劳动保障局联合下达到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根据社区再就业任务的不同情况分解落实到各社区,以再就业任务书的形式明确目标任务和社区就业工作的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专职工作人员。各社区要将就业、再就业工作纳入社区年度工作计划,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大社区就业服务力度,扎实开展就业、再就业的各项工作。
二、夯实基础,规范工作制度
社区就业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必须建立在规范工作制度的基础上。一是要坚持学习制度。各社区就业援助员要自觉加强政治、政策业务和工作技能的学习,积极参加市劳动保障部门举办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以适应劳动就业工作要求。二是要坚持社区就业服务工作例会制度。实行由街办组织,社区援助员参加的业务例会制度,定期通报工作情况,传递政策信息,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进社区就业工作。三是要建立动态管理制度。针对失业人员特点,建立社区就业与失业动态管理制度,对失业人员和推荐就业人员实行跟踪服务,帮助落实再就业政策。
三、抓实做细,深化就业服务
(一)就业调查。做好就业情况调查登记工作,正确掌握辖区内居民的就业与失业情况。通过常规统计、上门普查、重点调查、日常登记、以及对城镇大龄特困失业人员进行跟踪管理服务等方法,全面掌握辖区内的家庭户数、就业人数(其中包括隐性就业人数)、失业人数等情况,做到对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家庭生活、就业愿望“三清”。
(二)采集岗位。努力发掘就业岗位,积极采集空岗信息,特别要采集适合大龄特困失业人员就业的岗位信息,并在每周三向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上报、确认采集的空岗信息。
(三)推荐就业。认真做好职业指导和推荐介绍就业工作,全面实施“121”阳光扶助工程,大力开展“一帮一”式的就业服务,重点帮助城镇大龄特困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确保推荐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城镇双失业家庭夫妇有1人上岗就业。
(四)发布信息。进一步畅通就业信息渠道,做好劳动保障政策与就业信息的实时发布工作。做到每个社区都有1个发布劳动就业信息的专用橱窗,确保辖区内居民都能及时了解各类信息。
(五)咨询服务。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就业政策,认真开展就业培训、劳动就业政策等咨询服务工作,帮助城镇失业人员转变观念,引导城镇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组织起来就业。
(六)来信来访。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耐心细致地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事,要快办、急办、帮着办,切实为来访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事,要做好解释和必要的劝导工作,及时化解矛盾。
(七)落实政策。积极主动配合市劳动保障部门做好落实各项再就业政策工作:
1、细致做好大龄特困失业人员的认定、申领《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条件的调查核实工作,帮助落实再就业援助政策。
2、积极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及时采集提供合适岗位,配合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组织的政策性专场招聘活动。
3、配合做好《再就业优惠证》的年检工作;向从事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持证人员提供政策服务,实行跟踪管理,及时了解经营情况与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培育、发掘自主创业的典型事例,带动更多的城镇失业人员自谋职业。
(八)台帐登记。按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制订的台帐格式要求,认真做好各类台帐的登记工作。台帐记录必须做到内容完整,数据真实。熟练应用就业服务网络操作系统开展工作,通过社区再就业援助管理系统实现社区就业服务信息的规范化管理。
(九)统计上报。及时、正确做好社区就业与失业情况的统计与报表工作。每月20日前向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上报“江阴市社区就业工作情况表”,及时总结、反映社区就业工作情况。
四、强化考核,提高工作成效
社区就业服务的考核工作在澄江镇人民政府和市劳动社会保障局领导下,由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会同镇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联合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实施对各社区的考核工作。考核内容详见《2005年社区就业服务工作目标考核评分表》,考核采用半年一次检查,年底一次全面考核的办法实施。根据全年完成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和考核评分等综合情况,对开展工作效果好、业绩突出的街道、社区和就业援助员分别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评分不合格的社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深入做好社区就业服务工作,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是构建和谐江阴的重要载体。各街道、社区组织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做到认识再提高,目标再明确,措施再落实,工作再深入,齐心协力,相互配合,努力开创社区就业服务工作新局面。
                    
附件:1.2005年街道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分配表
2.2005年社区就业服务工作目标考核评分表
 
 
 
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1:
2005年街道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分配表

 
街道名称
所辖社区
(个)
采集有效岗位(个)
推荐失业人员就业(名)
社区发布用工信息(期)
总数
其中适合
大龄岗位
失业人员
就业总数
其中大龄特困失业人员数
城中
6
480
180
200
80
40
城西
7
560
210
250
60
40
城东
9
720
270
300
80
40
城南
3
240
90
120
30
40
花园
5
400
150
180
50
40
虹桥
7
560
210
280
100
40
澄西新村
1
80
30
25
5
40
合  计
38
3040
1140
1355
405
40
 

附件2:
2005年社区就业服务工作目标考核评分表

 
类别
名称
序号
考核内容
标准分
得分
扣分情况
(一)
工作职责
工作目标
1
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街道与社区签订再就业任务书,明确就业工作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专职工作人员,完善社区就业服务工作组织网络。
1
 
 
2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整合社区人员、设施资源优势,发挥社区综合力量,支持援助员开展社区就业工作。
1
 
 
3
就业工作纳入社区工作年度计划,明确就业工作内容、措施及目标任务。
1
 
 
工作交流与
调查研究
4
积极参加街道组织的工作业务通报例会,定期(全年不少于6次)交流通报工作情况得2分,每缺席一次例会,按全年比例扣分,缺席满3次不得分。撰写工作调研文章或能结合工作实际书面反映情况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经上报确认得2分。
4
 
 
政策业务工作水平与
职业道德
5
积极参加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政策业务培训和测试,测试成绩在95分以上的得2分,90~94分的得1分,未达到90分的不得分。熟练运用“社区再就业援助管理系统软件”进行登记、统计、查询等各项工作的得3分;登录信息、数据不全或不正确的扣1-2分,未按软件要求登录各类信息数据的不得分。
5
 
 
6
掌握并严格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促进就业政策。工作中有违反政策规定行为、或故意不落实再就业政策情况的不得分。
2
 
 
基本设施
7
《社区就业服务分站工作职责》上墙公示
2
 
 
8
在居民小区设立就业政策、就业信息发布专栏的得2分;临时兼用的扣1分;无信息发布栏的不得分。
2
 
 
(二)
就业调查
9
开展就业与失业情况调查,动态掌握辖区内下列情况:(1)家庭户数,(2)总人口数,(3)就业人员(包括灵活就业)数,(4)失业人员(包括大龄特困)数。
10
 
 
10
对大龄特困失业人员做到职业技能、家庭生活、就业愿望“三清”。
3
 
 
数据统计与
数据
信息
上报
11
按照规范格式认真做好各类台帐登记工作,记录内容完整、数据真实的得满分。台帐记录内容不全、不能反映有关情况的将按台帐登记的不同类别逐项扣分;数据不确切的1项扣1分;未实行台帐登记的不得分。
8
 
 
12
每月20日前向市、镇有关部门上报《江阴市社区就业工作情况表》,统计内容完整、数据真实的得满分;上报数据1项统计不正确的扣1分;未及时上报的一次扣1分;上报虚假数据一经查实倒扣3分。认真做好就业工作信息的采集、整理与上报工作,全年上报信息不少于10条,每减少上报1条信息扣0.1分。
5
 
 
(三)
岗位
采集
13
 
每月提供有效就业岗位不少于6个,全年提供有效就业岗位80个(其中包括适合大龄特困人员的岗位达30个)得8分。每增加采集常规有效岗位10个加1分;每增加采集大龄特困人员就业岗位1个加0.25分,直至满分。完不成任务按岗位类别对应扣分。
 
10
 
 
14
 
积极参加再就业援助行动,配合开展特殊群体专场招聘活动,按照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工作要求,及时采集适合大龄特困失业人员就业岗位的得3分;每减少完成1个岗位扣0.2分,每增加完成采集1个有效岗位加0.2分,直至满分。但不能与13项累加考核。
 
5
 
 
信息发布
15
 
做好劳动就业政策与就业信息的实时发布工作:(1)及时发布劳动就业政策信息;(2)实时发布有效就业岗位信息全年不少于40期的得满分,每减少发布用工信息1期扣0.1分;发布信息少于20期的不得分。
 
4
 
 
帮扶就业
16
 
帮助完成城镇失业人员任务指标的得6分,每增加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就业的按指标比例加分,直至满分,未完成下达指标的对应扣分。
 
10
 
 
 
 
17
全面实施“121”阳光扶助工程,对大龄特困失业人员提供“承诺就业服务”完成下达帮扶就业任务的得6分,每增加完成1人按下达指标计算比例加分、直至满分;未完成下达指标任务数的对应扣分;发现有故意设置障碍、拒绝提供“承诺就业服务”1项事例的,一经查实不得分。
10
 
 
 
 
(四)
 
咨询服务
来信来访
18
 
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就业政策,认真开展劳动就业、就业培训等政策咨询服务;耐心细致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及时为来信、来访人员解答解决实际问题的得3分,不能按政策口径搞好咨询服务的扣1分;如有态度生硬、未能落实且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倒扣3分。
 
3
 
 
就业政策落实
19
认真配合市劳动保障部门做好大龄特困失业人员的认定工作,做好再就业补贴调查核实工作的得6分,发现工作差错1例扣1分,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不得分。
6
 
 
20
认真做好申领优惠证(卡)人员情况调查核实工作的得2分;积极配合做好优惠证(卡)年检工作的得1分;主动向自主创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实行有效跟踪管理的得1分;培养发掘自主创业典型(经核实认可)事例1例加2分,直至满分。
8
 
 
 

 
 
 
 
 
 
 
 
 
 
 
 
 
 
 
 
 
 
 
主题词:劳动保障  社区  就业  意见
  江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5年3月25日印发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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