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机构概况

部门名称

江阴市审计局

联系方式

0510-81603509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冬令时)14:00-17:30(夏令时)

办公地址

江阴市长江路181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楼17楼

部门职能
(一)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按照审计全覆盖的要求,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进行整改的责任。
(二)组织起草审计方面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贯彻执行上级审计机关制定的审计政策、审计指南。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市政府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所辖镇(街道)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负责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负责重大项目稽察工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机关(含直属单位)及其下属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镇街园区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承担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相关任务。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进一步转变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审计工作统筹,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领导介绍
姓名

梅海荣

职务

党组书记

分工

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组织人事、纪检监察、保密信访、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安全管理科)、法规和内审科、组织人事科,对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领导简历
梅海荣,男,汉族,1972年8月生,大专,中共党员,现任江阴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四级高级主管
姓名

顾敏

职务

局长

分工

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负责依法行政、财务、信息公开、审计办等工作,分管财政金融审计科,对分管科室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领导简历
顾敏,女,汉族,1978年1月生,大学,学士,农工民主党党员,现任江阴市审计局局长
姓名

陆枫

职务

副局长

分工

负责内部审计及审计信息化建设工作,分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分管审计服务中心,对分管科室、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领导简历
陆枫,男,汉族,1976年1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江阴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姓名

蒋奕

职务

副局长

分工

负责法规审理、文明创建、诚信体系建设、群团、工会、老干部等工作,分管行政事业和社会保障审计科、企业审计科,协助做好党建等工作,协管办公室(安全管理科)、财政金融审计科、组织人事科,对分管科室和群团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领导简历
蒋奕,女,汉族,1987年6月生,大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江阴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内设科室
科室名称

办公室(安全管理科)

科室负责人

徐婷

联系电话

81603509

科室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宣传、财务、安全、保密、信访和政务公开等工作;拟订审计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审计统计台帐工作;承担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科室名称

法规和内审科

科室负责人

陈敏敏

联系电话

81603516

科室职能
负责起草审计的规范性文件,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对审计决定、审计报告中须纠正、整改的事项进行督查;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督查廉洁审计的落实情况;调查投诉举报情况;检查依法审计情况,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督查审计业务质量和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实施审计业务考核,组织审计回访;负责办理审计听证、审计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事项;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
科室名称

财政金融审计科

科室负责人

刘璞

联系电话

81603519

科室职能
负责审计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牵头起草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整改工作报告;负责审计镇街园区预算执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负责审计市属金融机构,以及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驻澄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开展财政金融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科室名称

行政事业审计科

科室负责人

周筱

联系电话

81603531

科室职能
负责审计市级机关及其下属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负责审计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开展科教文卫等专项资金和项目审计;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授权,对驻澄垂直管理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组织行政事业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科室名称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科室负责人

李凌燕

联系电话

81603512

科室职能
负责管理、协调市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业务;负责审计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委托审计的质量管理;组织固定资产投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负责组织重大项目稽察。
科室名称

企业审计科

科室负责人

刘璞

联系电话

81603519

科室职能
负责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市政府规定的市级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以及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市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开展产业强市相关专项资金和项目的审计;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授权,对驻澄垂直管理企业及其下属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市属国资公司监事会工作。
科室名称

经济责任审计科

科室负责人

李凌燕

联系电话

81603512

科室职能
承担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调查研究及制度、办法的草拟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市级机关(含直属单位)、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市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主要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协调内部审计指导和监督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属于审计监督对象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科室名称

社会保障审计科

科室负责人

周筱

联系电话

81603531

科室职能
负责审计市政府相关部门、市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保障性安居工程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科室名称

组织人事科

科室负责人

饶彩华

联系电话

81603517

科室职能
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指导审计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党的建设和群团等工作。
直属单位
单位名称

江阴市审计服务中心

单位负责人

朱鸣霞

联系电话

81603539

单位地址

江阴市长江路181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楼18楼

单位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参与制订经济责任审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和监督相关内审机构开展内部审计及相关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二)协助承担相关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三)配合开展重大政策决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四)配合实施农村(社区)三资、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项目审计。
(五)配合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拆迁审计和重大项目稽察。
(六)配合开展援疆资金及援疆项目审计。
(七)负责“金审工程”建设、管理和维护;组织开展信息系统审计;负责审计信息化项目建设和网络安全工作。
(八)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九)完成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