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人民政府利港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1-11-24 浏览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2019年5月15日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街道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于公开的,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获得政府信息,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主动向公众公布。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包含机构概况、规章、文件等内容,每条信息都有信息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表述。
2.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向公众公开,同时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或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3.行政机关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主动公开体系编排体系
(一)信息索引号
(二)生成日期
(三)公开日期
(四)文件编号
(五)公开时限
(六)发布机构
(七)公开形式
(八)公开方式
(九)公开范围
(十)有效期
(十一)公开程序
(十二)部门编制
(十三)体裁
(十四)主题
(十五)关键词
(十六)文件下载
(十七)内容概述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利港街道党政办负责本街道的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街道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向街道党政办申请获取。
常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方法及注意事项:
1.邮寄申请
申请方法:下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表,打印后填写姓名、身份证明、单位、通讯地址、联系方法、提供方式等内容。填写完成后以信函形式寄至本街道,或直接当面提交。
注意事项:填写时,请务必提供正确、详细的信息,确保所有信息真实有效,以便本街道快速办理。
办理时限:从本街道收到信件之日至答复信件发出或用其他方式给予答复之日二十个工作日内。
2.网上申请
申请方法:在“中国江阴”政府网站上找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出现信息公开单位列表,找到被申请单位,点击“在线申请”后出现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登录成功后,按照页面要求填写相应内容,并正确选择本街道,最后填写“验证码”,点击“发送”。
注意事项:如果不是“中国江阴”的注册用户,请及时注册,并记住注册信息。
3.受理程序
填写申请表格→政府部门受理→答复申请人
4.信息处理费
本街道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街道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申诉程序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联系方式
1.邮寄地址:江阴市利港街道利康路28号,邮编:214444
收件人:利港街道党政办(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
2.电话:0510-86929021
3.传真:0510-86929000
4.办公时间:(夏令)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冬令)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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