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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检查预告知书(集中餐消)
发布时间:2026-07-16 16:24

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检查预告知书

 

根据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相关工作要求和《关于印发2026年江苏省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疾控综函〔2026〕8号)等文件的规定,决定于年内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开展行政检查。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检查的时间、内容与方式

(一)时间

拟于  2026年7月至2026年11月其中的一个工作日开展检查。

内容

检查内容

1.生产工艺流程布局情况。

2.生产设备与设施情况。

3.生产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情况。

4.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情况。

5.消毒后的餐具饮具进行逐批检验情况。

6.建立并遵守餐具饮具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情况。

7.出厂餐具饮具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情况。

8.出厂餐具饮具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情况。

检测项目

1.感官要求。2.游离性余氯。3.阴离子合成洗涤剂。4.大肠菌群。5.沙门氏菌。

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检测采样采取随机抽检的方式。

二、检查事项及其标准、需准备的相关材料

(一)检查事项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规范、标准,实施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的执法检查。

规范及标准包括:《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GB 14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31651-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等。

(二)需准备的相关材料

1.营业执照、健康合格证明等管理资料。

2.用水为自建设施供水或其他方式供应的,提供水质检验报告,供水设施中使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应提供相应卫生许可批件。

3.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索证记录。

4.使用的包装膜索证记录。

5.餐具饮具出厂检验记录。

6. 1-2个批次自检合格后待出厂的消毒餐具饮具。

 

联系地址: 江阴市长江路158号 ;

联系电话: 0510-86278527 。

 

附件:2026年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双随机抽查单位.docx

 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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