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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5 10:13

高新区、临港开发区科技局,各镇(街道)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苏科区成发〔2025〕154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1)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市2025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市科技局集中受理各板块报送的2025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纸质申报材料和数据光盘提交至所在板块科技部门,申报系统中统一提交至无锡市科技局)。

(二)各地汇总和审核。各板块科技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如有需要,可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各板块科技部门汇总填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各板块科技部门公章。

(三)材料报送。各板块科技部门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含电子版),连同辖区内企业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数据光盘(一式一份)统一报送至江阴市科技局高新科。

三、工作要求

1.各板块科技部门要高度重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加强组织与协调,确保申报工作的有序开展;主动会同商务、财政、税务和发展改革部门加大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做好对申报企业的业务指导与培训,提高申报质量。

2.各板块科技部门要加强对组织申报全过程的监察和监督,坚决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确保申报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化操作,坚决杜绝“有偿服务”行为的发生,不得委托或指定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为申报企业编写申报材料。

3.企业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数据光盘以及在“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中填报的数据和上传的材料是后续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的依据。全面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企业作为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并作出信用承诺,《申请表》经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方可报送。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评审资格。各板块科技部门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确保上报材料符合要求,并作出信用承诺。

4.各板块科技部门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做好日常管理服务。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条件发生变化的,包括但不限于更名、变更经营范围、合并、分立、重组、转业和迁移等,应及时在全国技先平台提交《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核心信息变更申报表》,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并于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市科技部门报告,如企业不再符合认定条件,各板块科技部门及时提请自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格。

市科技局高新科联系人:周京利 杨忠民  电话:86861555

 

附件:

附件1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pdf

附件2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docx

 

 

江阴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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