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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司法局用好考核“指挥棒”点燃实干“强引擎”
发布时间:2024-04-03 10:11
 

2023年以来,江阴市司法局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综合考核制度,优化考核方式、细化指标内容、强化结果运用,发挥好考核的激励作用,提振机关干部的精气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凝聚高质量发展向心力。

完善考核机制,织好考核“一张网”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工作实绩为基本依据,健全机关综合考核机制,采取个性考核与共性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考核机关科室履职尽责情况。建立多元评价体系,由考核组单一评价的“独奏”转变为科室自评、科室互评、领导评价的“合奏”。平时由局政工科记录各科室共性考核情况,年底在各科室对照综合考核指标细则逐项进行自评打分的基础上,由办公室、政工科根据全年工作情况对各科室的履职情况和自身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分。结合局领导评价打分、各科室互评打分,确定最终的考核得分,提交局党组会议审定考核名次。通过健全考核体系、优化考核机制,在全局范围内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量化考核指标,把牢考核“硬标尺”

在建立考核指标权重时,充分考虑各科室承担职责的差异性,分门别类设置考核指标,合理分配各项指标权重,引导机关干部在各自领域多点发力,以实干实绩推进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主要分为“自身建设”“履职情况”两大类。“自身建设”考核指标主要明确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要求。“履职情况”主要对照上级绩效评价指标,结合市委市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相关要求,逐项分解年度任务并进行量化管理。同时还引入综合评价、加(扣)分和一票否决三个方面,并将批示肯定、通报表彰、承担理论研究和创新项目等情况作为重要加分指标,鼓励机关干部结合岗位特点有侧重地专项突破,激发创新活力。

 

 

 

强化结果运用,树立考核“方向标”

绩由事考、人以绩论,用好考核结果,是激励担当作为的关键所在。提升考核结果的运用效能,将考核结果与干部评先评优直接挂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调整交流的重要依据,促进担当作为、严厉治庸治懒。根据年度综合考核最终得分,评定不同考核等次,对评为第一等次的科室,予以通报表扬,并在个人年度考核中,适当增加科室评优名额;对考核中处于末位的科室,视情对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通报批评或问责,并在个人年度考核中,相应减少科室评优名额,让干部对考核真正重视起来,激励干部保持“争”的姿态、“拼”的心态。2023年以来,局机关干部获各级表彰表扬9人次,各类集体获得表彰表扬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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