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4-01119 | 生成日期 | 2023-12-25 | 公开日期 | 2024-03-12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教育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科技、教育 | 主题(二级) | 教育 | 关键词 | 学校,教师,学生,文件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为加快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进一步放大优质教育资源,提升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水平,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7号)、《无锡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条例》《无锡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锡政办发〔2021〕90号)和《无锡市高质量实施集团化办学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江阴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本着优质、公平的教育追求,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 更大力度推进“在大气的长江边办更有格局的教育”,高水平推进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不断创新办学模式,切实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整体提升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水平,为江阴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全面布局,稳步推进。加强顶层设计与布局规划, 突出改革的系统性和整体性, 幼儿园、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各学段全面推进集团化办学, 进一步增强学校办学新活力。统筹城乡学校布局, 在试点的基础上有计划稳步扩大集团数量和规模,成熟一个组建一个。
——多措并举,质量优先。集团化办学形式多样,不拘泥于同一模式, 充分尊重和鼓励首创精神和创新意识,积极探索支持有利于开展深度教育合作、有利于教师发展提升、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举措。深化校际合作交流,推动学校间优势互补、发展互促,持续缩小各校在办学条件、管理水平、师资力量、教学质量等方面差距,有效化解优质教育资源不均衡不充分矛盾, 促进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
——统分结合,特色发展。坚持集团总校统一管理和成员校特色发展相结合,支持和保障优质品牌学校持续发展,发挥优势、办出特色, 带动教育集团不断创新发展,同时也尊重集团内各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文化传统和办学特色,实现“各美其美, 美美与共”。
三、工作目标
到 2025 年,在全市教育集团占比进一步提高的基础上,建设一批优质示范教育集团,基本形成布局合理、方式多元、保障完善的高质量发展生态, 城乡、校际差距进一步缩小,学校办学活力进一步增强, 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打造“678”工程。第一阶段全市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覆盖率60%左右, 第二阶段达70%左右, 第三阶段达80%左右。
——推动“555”工程。每年评选5 个左右优质教育集团、5名优秀教育集团管理干部、50名集团内交流轮岗先进教师。
——助力“三名”工程。以高质量实施集团化办学为助推,培育培养一批名校、名师(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名学科。
四、主要措施
(一)健全集团运行机制
1.优化办学模式。集团办学模式主要采用“一体型”“协作型”和“加盟型”三种模式。“一体型”教育集团由同一人担任集团内部两个或多个独立建制学校法定代表人,同时兼任集团总校长,集团内部学校均按独立建制学校模式运行, 实施“多个校区、统一管理、资源共享、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模式,实现人事管理统一、经费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评估考核统一。“协作型”教育集团由核心校与成员校互派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开展一体化的教学教研活动,推进课程实施、教学管理、师资培训、质量评价“四统一”,实现资源共享、管理共通、师资共育、质量共进。“加盟型”教育集团由核心校指导加盟校优化管理、培养干部、培训师资、培育课程、培植文化,通过师资定向交流、“双师课堂”等方式,实现校际合作全面增进、优质课程明显增加、办学能力和办学绩效显著增强。(责任部门:教育局、各镇街园区)
2.完善制度体系。按照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和现代教育治理体系要求,按照集团化办学模式、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党员总体规模等实际, 科学合理设置集团党委和成员校党(总)支部,制定适合集团发展的办学章程,明确集团的办学理念、发展目标、管理体制,从人事、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后勤等方面对集团与各成员学校的责、权、利进行规范。要建立健全集团内部决策、协调、执行和监督一体化运行机制,推进集团内部管理一体化、队伍建设一体化、教育教学一体化、考核评价一体化,构建更加开放、更加科学的现代学校制度。 (责任部门:教育局、各镇街园区)
3.建立溢出机制。办学质量优、社会声誉高的成员校,经市教育局批准,可以退出原教育集团。鼓励退出的成员校作为牵头校组建新的教育集团, 带动新的校区或吸纳新的成员校共同发展,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增量。(责任部门:教育局、各镇街园区)
(二)强化集团布局规划
4.拓展办学领域。集团化办学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向高 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延伸, 按照“优质引领,强弱结合”的原则,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向青山未来社区、霞客湾科学城、绮山湖科创谷拓进,向乡镇地区扩展,推动乡村学校和城镇学校共同发展。(责任部门:教育局、各镇街园区)
5.优化规划布局。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扩大”的原则,着眼江阴建设,打破镇街间区域壁垒, 进一步鼓励城区优质学校和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学校跨区域组建教育集团,鼓励乡镇(街道)优质学校组建教育集团。原则上全市新建公办学校全部纳入集团化管理。综合考虑师资条件、保障能力及实际效果等因素,纳入同一集团的“一体型”学校总数一般不超过5所。 (责任部门:教育局、各镇街园区)
(三)提升集团师资管理
6.优化师资配备。根据集团办学规模和形式,对承担集团化办学任务较重(一般为3 个以上“一体型”成员校)的总校,加强集团管理力量,编办、人社等部门在编制核定、领导职数、岗位设置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一体型”集团总校与成员校之间岗位设置可以统筹使用。(责任部门:教育局、编办、人社局)
7.加强教师交流。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探索建立“县管、集团统、学校用”的教师管理机制。建立集团内教师统一培养、培训、评价和考核等机制,新进教师一般由集团总校统一制定培养方案, 落实岗前培训后,统筹分配到各成员校。建立教师编制和岗位动态调整机制, 鼓励集团内教师一体化管理。积极推进集团内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的交流,鼓励集团总校通过“校级领导+中层干部+骨干教师”进行组团式交流轮岗,教育集团内部各成员校每年专任教师交流轮岗比例不低于该校符合交流轮岗条件专任教师数的30%,其中县级以上骨干教师不低于当年度参与交流轮岗教师数的40%。普通中小学教育集团内教师晋升高级职称,小学原则上需要有2 年交流轮岗经历, 初中需要有3 年交流轮岗经历。鼓励职业学校教师在集团学校内轮岗交流,满3 年经历的可优先参评高级职称。(责任部门:教育局、编办、人社局)
8.强化干部管理。“一体型”教育集团由同一人担任集团内部各个独立建制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并担任集团总校党组织负责人或校长,各校均按照独立建制学校的模式运行,分设执行校长,实施“多个校区、统一管理、资源共享、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模式, 实现干部统筹培养、统一使用。“协作型”和“加盟型”教育集团成员校选派管理干部到集团总校挂职锻炼, 挂职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 年, 围绕“共商、共建、共享、共赢”开展校际合作,逐步实现管理共通、资源共享、干部共育、质量共进。(责任部门:教育局、编办、人社局)
(四)提高集团办学质量
9.促进资源共享。加强集团化办学资源统筹,建立健全集团内教育资源管理、使用、评估、激励等制度机制。统筹集团内场地设施设备资源,探索资源共建机制,依托教育集团资源共享平台,丰富学科专业和课程教学资源供给,共享优质特色课程资源、优质课堂教学资源、教师培训、教科研成果等。鼓励跨学段教育集团开设幼小衔接课程、小初衔接课程、初高衔接课程等。搭建教育教学研讨交流展示平台,深化课程教学改革,促进集团内各校深度融合,联合申报科研课题项目、共同开展教学比赛活动等,整体提升集团化办学质量和水平。(责任部门:教育局)
10.贯通人才培养。创新跨学段有机衔接的人才联合培养机制,探索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学生的小学、初中、高中贯通培养模式, 形成特色人才成长绿色通道。以工程教育为抓手,提升青少年科技素养和创新意识, 建立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纵向贯通的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体系和机制。探索教育集团内部拔尖后备人才、特长生一体化培养机制,经市教育局同意,对同一教育集团的学生,集团成员校之间探索开展联合培养、贯通培养,进一步扩大集团化办学的受益面。(责任部门:教育局)
11.提升教学水平。 完善集团研修制度, 建立备课组、校区教研组、集团大教研组三级教研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丰富创新教研形态, 积极开展主题式教学研修活动。建立集团教学督导制度,组建集团教学专家指导团队,定期在集团内分学段、分学科、分主题开展阶段性教育教学监管和诊断,强化过程管理。建设集团教师发展中心, 以专家引领、同伴互助、自我反思为路径,有序开展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后备名师、班主任等系列培训。聚焦“三力”课堂建设,通过“以赛促训、以赛促研”、课改推进会、论坛沙龙等方式,瞄准课改的重点、难点、堵点、痛点,深入研究,勇于实践,逐步形成“三力”课堂的集团化表达。 (责任部门:教育局)
12.打造办学特色。充分发挥教育集团的品牌影响力和文化辐射力,以先进文化引领集团学校发展。在尊重集团内各校办学优势和文化传统的前提下,围绕学校育人目标与办学底蕴, 确定科学、人文、体育、艺术、科技、信息等方面发展特色,强化特色课程建设,加强学科竞赛辅导,扩大特色课程影响力,打造学校特色和特色学校。凝聚发展共识,凝炼核心价值, 共谋发展愿景, 丰厚集团文化内涵, 培育向善向上、和谐奋进的特色文化,促进集团学校内涵发展和品质提升。(责任部门:教育局)
(五)加强集团考核激励
13.建立考评机制。 市教育局要加强对集团化办学的监管,制定完善集团化办学发展性评价制度及考核评价指标。坚持增量评价,注重发展性增量评价,既考核水平指标又考核发展指标;坚持优质均衡,重点关注各成员学校各项指标的差异系数, 促进全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坚持共同提升,捆绑核心校和成员校的相关指标; 坚持分类评价,按“一体型”“协作型”“加盟型”教育集团进行分类考核评价。将集团内各校的发展情况、办学质量作为对集团总校长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参与集团共建及成效作为对成员校校长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探索开展集团化办学第三方绩效评估制度。(责任部门: 教育局)
14.优化激励机制。支持教育集团在教学、科研、课程、招生、师生管理、文化建设等方面深化改革,根据各教育集团发展改革需要, 有针对性制定相关支持政策,给予更多办学条件和资源保障。各类市级以上奖励分配指标时,教育集团的成员校均按照独立学校计算指标。建立健全校领导班子薪酬激励机制, 进一步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发展,其中正职校长、执行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单列管理。同时,集团内要统一职称评定、岗位晋升、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等,并向跨校任职、兼课的干部和教师倾斜。(责任部门:教育局、人社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集团化办学的领导,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办学方向,保证教育集团和集团内各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发展素质教育。强化办学监督, 成立江阴市集团化办学工作领导小组,将集团化办学纳入乡镇(街道) 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评内容。市教育局制定推进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 明确目标任务、主要举措,并牵头协调编办、人社、资规、住建等相关部门协同推进集团化办学。(责任部门:教育局、编办、人社局、资规局、住建局、各镇街园区)
(二)加强经费保障
市级财政加大对集团化办学投入的统筹力度。按照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部门在原有专项中统筹安排一定数额的集团化办学经费,主要用于集团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实施、质量评估、队伍建设、特色发展。对教育集团进行年度考核,并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责任部门: 教育局、财政局、各镇街园区)
(三)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 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集团化办学优秀典型, 大力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形成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引导社会各界理解支持集团化办学,关心教育改革发展,为集团化办学营造良好环境氛围,确保工作平稳推进。(责任部门:教育局、各镇街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