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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3-02059 生成日期 2023-08-17 公开日期 2023-08-29
文件编号 澄政规发〔2023〕3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告
主题(一级)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级)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关键词 车辆,污染,减排,通告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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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划定江阴市高排放机动车限行区域的通告
关于划定江阴市高排放机动车限行区域的通告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决定划定江阴市高排放机动车限行区域,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车辆

(一)2005年12月31日(含)前登记注册的汽油车。

(二)2012年12月31日(含)前登记注册的柴油车(符合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除外)。

上述车辆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

二、限制通行区域

长江边、衡山路、滨江西路、夏东路、芙蓉大道、锡澄路、云南路、徐霞客大道、江阴大道、长山大道、滨江东路、滨江东路北侧南北方向澄塞河至长江边等构成的环线以内道路。

注:上述构成环线的道路,除云南路外其余均不包括在内;环线以内的滨江西路(衡山路至西外环路)、西外环路(滨江西路至芙蓉大道辅道)、梅园大街(芙蓉大道辅道至云南路)、芙蓉大道辅道(夏东路至梅园大街、东外环路至长山大道)、东外环路(芙蓉大道至澄杨路)、澄杨路(澄张公路至长山大道)、澄张公路、滨江东路(东外环路口以东)均不包含在内。

三、限制通行时间

每日7时至21时。

四、违反上述规定在禁止行驶的区域、时段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违反禁令标志依法予以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9月30日止。

特此通告。

 

附件:江阴市高排放机动车限制通行区域示意图

 

江 阴  市 人 民 政 府

2023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政策关联解读: 一图读懂《关于划定江阴市高排放机动车限行区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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