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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3-01619 生成日期 2023-04-21 公开日期 2023-05-15
文件编号 澄政办发〔2023〕29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卫生、体育 主题(二级) 卫生 关键词 城市,方案,通知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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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江阴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4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阴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4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阴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阴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

(2023—2024年)

 

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的通知》(全爱卫发〔2021〕6号)和江苏省爱卫办《关于做好国家卫生城镇复审迎查工作的通知》(苏爱卫办〔2023〕2号)文件要求,我市将于2023—2024年接受新一轮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为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进一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等文件要求,深入广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加快推进健康江阴建设,不断改善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阴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坚持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专项整治与综合治理、阶段工作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按照“统一领导、部门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突出重点、强化长效”的工作原则,着眼于抓基础求发展、治难点求长效,着力治理影响群众健康的危害因素,使我市的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生活环境进一步优化。通过全市上下努力,持续保持“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为我市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奠定坚实基础,促进江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组织领导

成立江阴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指挥部,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有关市领导任副总指挥,市各职能部门、各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6个专项工作组。建立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专项工作组统筹推进,牵头部门具体负责,市各部门、澄江街道等7个街道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各专项工作组要充分发挥抓总作用,根据工作实际,细化目标任务,分头协调推进;市相关部门主要抓好各项重点任务的推进,做好督查指导工作;各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要求,对标对表,逐项抓好落实。

(一)市容环境专项工作组。由市城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江阴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参与。负责市容环境与环境保护、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社区与单位卫生等方面的督导检查。

(二)农贸市场卫生专项工作组。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城管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参与。负责农贸市场及周边的卫生整治,小餐饮店等重点场所与食品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督导检查,并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三)行业卫生专项工作组。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参与。负责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学校等单位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病媒生物防制、禁控烟以及小美容美发店、小浴室、小旅店、小歌舞厅等方面的督导检查。

(四)复审氛围专项工作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融媒体中心、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参与。负责主流媒体宣传,公共场所、沿街商铺、建筑(拆迁)工地和公共交通工具等电子显示屏的宣传协调、公益广告等氛围营造方面的督导检查以及群众满意度辅导等。

(五)台账资料协调组。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各相关部门、各镇街园区参与。负责现场评价中明查内容的台账资料和线上评估各项指标的填报和指导。

(六)综合协调组。由市爱卫办牵头,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江阴生态环境局等主要部门参与。主要负责对上级各个督导组的沟通联络,编发督查简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组织对各镇街园区进行集中督查、交叉检查等。

四、复审范围

依照《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2021版),所有涉农街道不再列入国家卫生镇创建范围,均纳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范围;璜土等已创成的国家卫生镇继续接受国家卫生镇复审。国家卫生城镇复审区域以城市及各镇建成区为主,鼓励各镇街园区开展全域创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重点部位:城市窗口,城郊结合部,老旧小区,城(镇)中村,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及周边,医疗卫生单位,客运站,主次干道,夜市排档,建筑(拆迁)工地,环卫设施及周边,“五小”行业,公共厕所,各类健康主题公园,健康宣传阵地等。

五、复审方式

《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包括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生态环境、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7个方面、45项条款内容。复审评审采取线上评估、现场评估和群众满意率测评三种方式进行。

(一)线上评估:采用工作资料和数据指标线上申报方式,由市爱卫办牵头,各责任部门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县)线上评价职责分工表》(附件1),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数据,要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力争指标在全省处于前列。

(二)现场评估:采用明查或暗访方式。明查由评审专家组对照标准及数据评价指标,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有关文件资料、现场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各责任部门需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县)现场评价职责分工表》(附件2)中的明查内容,准备佐证材料,以证明该项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市复审工作指挥部统一安排,准备明查点位备查;确定复审方式为明查时,需同时接受暗访。暗访即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现场实地查看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情况。

(三)群众满意率测评:由省爱卫办统一组织实施。

(四)复审结果:检查结果以千分计,得分低于标准的,给予通报批评,再次检查仍未达标的,将取消国家卫生城市(镇)称号。在全国爱卫办组织的抽查中未达标的,将直接撤销命名。

六、重点任务

以持续推进七大专项提升行动为重点,确保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工作常态长效。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提升行动。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内容。积极宣传《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健全爱国卫生组织网络,保障落实爱卫机构、职能、人员、经费等。探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制度,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各环节。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渠道,不断提高群众对卫生状况的满意度。(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规局、市城管局,各镇街园区)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提升行动。持续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及各类新媒体,拓展宣传渠道和平台,持续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及健康卫生知识,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不断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要积极开展健康镇村建设,健康促进企业、健康学校、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提质扩面;不断加强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构建“15分钟”全民健身圈,推进全民健身行动。各主要媒体要设有健康教育栏目,各小区、社区(村)、公共场所要设置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车站、港口、广场公园和商场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要有健康教育内容;要全面加强公共场所、工作场所、交通工具等禁控烟宣传教育和工作落实,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条线禁控烟监督管理;要持续巩固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疗卫生单位等无烟环境建设成果。(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市政府办、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文体广旅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各镇街园区)

(三)市容环境卫生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市容环境卫生治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完善。加强河道管理,确保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无污水直排。强化城中村和城郊结合部、背街小巷、建筑(拆迁)工地、车站、居民小区、铁路沿线、河道卫生整治,规范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清除卫生死角,杜绝“十乱”现象,积极推进厕所革命,引导居民文明规范饲养宠物。大力开展农贸市场内部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对老旧农贸市场进行提档升级;督促市场主办方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做到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市场卫生整洁、无占道经营,按要求规范管理活禽宰杀售卖;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障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牵头部门: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镇街园区)

(四)生态环境巩固提升行动。深化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措施,加强工业粉尘废气治理,强化城市扬尘治理,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强餐饮油烟治理,确保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全面推进城乡污水处理和收集能力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规范医疗废物处置。(牵头部门:江阴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各镇街园区)

(五)重点场所卫生提升行动。加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卫生管理,配备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和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大力开展学校健康教育活动,推进中小学生近视率、肥胖率逐年下降,学校传染病防控机制健全,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深化职业病危害治理,不断提高职业病防护水平。开展以“四小”行业为重点的整治提升行动,积极打造公共场所各行业示范单位,以点带面、以示范促规范,做到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禁控烟管理到位,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及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落实,实现公共场所自律的良性运转。(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责任部门:市文体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各镇街园区)

(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提升行动。加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管理,深入开展食品生产环节专项整治,积极推行明厨亮灶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落实清洗消毒制度,健全防蝇防鼠等设施。积极推广分餐制和公筷制,大力倡导“光盘行动”。流动商贩管理规范,食品摊贩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严格市政供水、居民小区供水管理,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并主动向公众公示,确保辖区内无饮用水安全事故发生。(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各镇街园区)

(七)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提升行动。完善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落实“四早”要求,压实“四方责任”,规范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和预检分诊点设置,狠抓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不断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处置和指挥能力。推动全市重点行业、重点场所自动体外心脏除颤仪(AED)等医疗急救设备和药品配置,加强重点行业人群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工作,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持续开展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大重点慢性病防治力度,推进医养结合建设。建立政府组织和全社会参与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机制,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大于95%,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C级标准以上。(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应急局、市红十字会,各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园区)

七、进度安排

(一)动员准备阶段(2023年3月—4月)

召开全市复审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复审工作任务。各镇街园区、各部门根据市复审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级复审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加强氛围营造,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卫生城市复审工作。

(二)接受上级复审阶段(2023年4月—复审结束)

各镇街园区、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深入开展各项整治,聚焦重点难点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各项指标达到标准要求。各专项工作组、各镇街园区、各部门依据任务分工,加强督导,定期向市复审工作指挥部汇报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市复审工作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专项督导,形成督查通报,抓好整改落实,视情召开推进会议,做好随时接受上级明查或暗访的准备。

(三)总结完善阶段(复审结束—2024年年底)

根据上级复审结果和日常自查自评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保持、巩固、优化好的经验做法,深刻剖析薄弱环节及不足之处,持续整改推进,进一步完善国家卫生城镇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推进健康城市建设。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复审工作。各专项工作组、各镇街园区、各部门对照职责分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要保证人员经费投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密切配合,层层分解目标任务,确保落实落细各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镇街园区、各部门要加强复审工作的宣传,广泛发动群众、鼓励人人参与。市委宣传部和融媒体中心要采取开设专栏、动态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复审工作氛围。各镇街园区、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关于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的标语口号,在车站、广场公园、工地围墙等设置相关公益性户外广告,在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交站台、公共汽车和出租车、商场超市、沿街店铺等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复审宣传标语(附件3)。澄江街道等7个街道及全市已创成国家卫生镇要分别在辖区醒目位置设置至少1处国家卫生城市(镇)显著标识。

(三)全面压实责任。国家卫生城镇复审情况将纳入我市镇街园区、机关年终综合考核内容,各镇街园区、各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工作任务、明确专人负责、明确时序进度,全力以赴确保完成各项复审工作任务。

(四)加强督查通报。市级每季度组织对各镇街园区、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建立工作问责机制,对复审工作不力、进展滞后和长时间存在脏、乱、差现象的部门及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影响复审工作进度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要约谈相关责任人。

(五)健全长效机制。各镇街园区、各部门要根据职能对照标准,认真梳理,厘清责任,分析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坚持复审工作与长效管理并重,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卫生城市管理制度和规范,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城镇整体环境卫生品质。

国家卫生镇的复审规则与国家卫生城市相同,我市已创成的国家卫生镇要对照《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乡镇标准》(2021版),按市级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制定本镇国家卫生镇复审工作实施方案。要成立各级组织领导机构,并做好线上评估申报和现场复审迎检工作,确保顺利通过本周期(2023—2024年)国家卫生城镇复审工作。

 

附件:1.国家卫生城市(县)线上评价职责分工表

           2.国家卫生城市(县)现场评价职责分工表

           3.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宣传标语

 

附件1

国家卫生城市(县)线上评价职责分工表

序号

内容

责任部门

目标值

分值

评价标准

工作要求

 

资料评估

 

 

60

 

 

 

省级推荐报告

 

 

30

 

 

1

省爱卫会推荐报告

 

30

有】30分;【无】0

 

 

申报城市资料

 

 

30

 

 

2

工作汇报

市爱卫办

5

【有】5分;【无】0

提供书面佐证材料和电子文档

3

工作计划

5

【有】5分;【无】0

4

实施方案

5

【有】5分;【无】0

5

爱国卫生工作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5

【有】5分;【无】0

6

爱卫办机构和人员组成

5

【有】5分;【无】0

7

建成区范围、地理位置及人口

市住建局、

统计局

1

【有】1分;【无】0

8

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

市发改委

1

【有】1分;【无】0

9

街道、乡镇、社区、村名单(县)

市民政局

1

【有】1分;【无】0

10

辖区规划图和交通图(县)

市资规局、

交通运输局

1

【有】1分;【无】0

11

其他相关资料

市爱卫办

1

【有】1分;【无】0

 

指标评估

 

 

240

 

 

 

组织管理

 

 

30

 

 

1

国家卫生县

市爱卫办

1

20

【达标】20分;【不达标】0

提供书面佐证材料和电子文档

2

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

90%

10

【达标】10分;【不达标】0

 

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35

 

 

3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市爱卫办

23%或持续提升

6

【达标】6分;【不达标】0

提供书面佐证材料和电子文档

4

建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社区比例

市文体广旅局

100%

3

【达标】3分;【不达标】0

5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的比例

>38.5%

3

【达标】3分;【不达标】0

6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2.2平方米

3

【达标】3分;【不达标】0

7

每千人口社会体育指导员数

2.16

3

【达标】3分;【不达标】0

8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市爱卫办

20%

6

【达标】6分;【不达标】0

9

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建成比例

市政府办、

教育局、

卫生健康委

90%

5

【达标】5分;【不达标】0

10

全面控烟法律法规规定

市爱卫办

6

【达标】6分;【不达标】0

 

市容环境卫生

 

 

40

 

 

11

道路装灯率

市城管局

100%

3

【达标】3分;【不达标】0

提供书面佐证材料和电子文档

12

主次干道每日保洁时间

16小时

3

【达标】3分;【不达标】0

13

街巷路面每日保洁时间

12小时

3

【达标】3分;【不达标】0

14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38

4

【达标】4分;【不达标】0

15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9平方米

3

【达标】3分;【不达标】0

16

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35

4

【达标】4分;【不达标】0

17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4

【达标】4分;【不达标】0

18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县)

95%

4

【达标】4分;【不达标】0

 

生态环境

 

 

26

 

 

19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不超过100的天数(县)

江阴生态

环境局

300天或持续改善

6

【达标】6分;【不达标】0

提供书面佐证材料和电子文档

20

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

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6

【达标】6分;【不达标】0

21

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平均值

55分贝

3

【达标】3分;【不达标】0

22

声功能区环境质量夜间达标率

75

3

【达标】3分;【不达标】0

23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4

【达标】4分;【不达标】0

24

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

市卫生健康委

100%

4

【达标】4分;【不达标】0

 

重点场所卫生

 

 

27

 

 

25

学校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配备比率

市教育局

>70

3

【达标】3分;【不达标】0

提供书面佐证材料和电子文档

26

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100%

3

【达标】3分;【不达标】0

27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

1小时

3

【达标】3分;【不达标】0

28

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

100%

3

【达标】3分;【不达标】0

29

中小学生近视率

逐年下降

6

【达标】6分;【不达标】0

30

中小学生肥胖率

逐年下降

6

【达标】6分;【不达标】0

31

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

市卫生健康委

>90

3

【达标】3分;【不达标】0

 

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6

 

 

32

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率

市市场监管局

90

6

【达标】6分;【不达标】0

提供书面佐证材料和电子文档

 

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

 

 

76

 

 

33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市卫生健康委

25%或持续降低

6

【达标】6分;【不达标】0

提供书面佐证材料和电子文档

34

甲、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

不高于近5年平均

水平

3

【达标】3分;【不达标】0

35

婴儿死亡率

5.6‰或持续降低

6

【达标】6分;【不达标】0

36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7.8‰或持续降低

3

【达标】3分;【不达标】0

37

孕产妇死亡率

18/10万或持续

降低

6

【达标】6分;【不达标】0

38

人均预期寿命

78.3岁或逐年提高

6

【达标】6分;【不达标】0

39

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3

【达标】3分;【不达标】0

40

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

95%

3

【达标】3分;【不达标】0

41

辖区内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90%

3

【达标】3分;【不达标】0

42

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率

90%

3

【达标】3分;【不达标】0

43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呈下降趋势

3

【达标】3分;【不达标】0

44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85%

3

【达标】3分;【不达标】0

45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符合所在地区域卫生规划要求

3

【达标】3分;【不达标】0

46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符合所在地区域卫生规划要求

3

【达标】3分;【不达标】0

47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

符合所在地区域卫生规划要求

3

【达标】3分;【不达标】0

48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

符合所在地区域卫生规划要求

3

【达标】3分;【不达标】0

49

每千常住人口药师(药士)数

市卫生健康委

符合所在地区域卫生规划要求

3

【达标】3分;【不达标】0

提供书面佐证材料和电子文档

50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

符合所在地区域卫生规划要求

3

【达标】3分;【不达标】0

51

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

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6

【达到标准要求】1.5/

52

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

市爱卫办、

市各相关部门

95%

4

【达到标准要求】2/

 

 

 

附件2

国家卫生城市(县)现场评价职责分工表

项目

編号

内容

明查分值

暗访分值

责任部门

 

250

350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40

10

 

党政重视

10分)

1.1.1

印发贯彻《意见》《规划纲要》文件,落实相关工作

2

市爱卫办

1.1.2

近三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有爱国卫生或卫生创建内容

2

市政府办

1.1.3

爱国卫生法规或规章体系健全完善

2

市爱卫办

1.1.4

将爱国卫生相关内容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

市发改委

1.1.5

爱国卫生工作列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

2

市委组织部、政府办

工作网络

12分)

1.2.1

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2

市爱卫办

1.2.2

爱卫会办公室机构、职能、人员等配备能适应工作需要,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6

市爱卫办,市委编办、财政局

1.2.3

机关、企事业单位有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2

市爱卫办,各部门单位

1.2.4

社区(村)设置公共卫生委员会

2

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委

工作情况

8分)

1.3.1

年度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2

市爱卫办

1.3.2

国家卫生县(乡镇)及其他基层卫生创建活动

4

1.3.3

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

2

健康融入万策

10分)

1.4.1

开展健康影响评估

6

市卫生健康委

1.4.2

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中有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内容,并有相关预案

4

市资规局、卫生健康委

群众监督

10分)

1.5.1

爱国卫生投诉流程规范,受理、反馈及时

2

市政府办,市爱卫办

1.5.2

群众满意度调查

4

国家统计局江阴调查队,市爱卫办

1.5.3

爱国卫生宣传氛围浓厚,醒目位置设置国家卫生城市(县)标识

4

市爱卫办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30

40

 

健康素养

38分)

2.1.1

政府及行业部门、单位健康教育组织网络健全,组织开展健康科普活动

4

市政府办、教育局、文体广旅局、卫生健康委,各行业主管部门

2.1.2

定期开展健康素养监测

2

市卫生健康委

2.1.3

媒体健康教育宣传

2

市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卫生健康委

2.1.4

卫生健康、教育、体育等部门和行业健康教育

2

市卫生健康委、教育局、文体广旅局等部门

2.1.5

街道社区、城乡结合部等基层健康教育

4

各镇街园区

2.1.6

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

4

市卫生健康委

2.1.7

机场、车站、广场、商场等窗口单位多种形式的健康宣传

4

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住建局、城管局

2.1.8

开展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普及活动

2

市卫生健康委

2.1.9

健康县区、健康乡镇、健康细胞建设

10

市爱卫办,各部门单位

2.1.10

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建设

4

市卫生健康委、城管局

全民健身

10分)

2.2.1

15分钟健身圈

4

市文体广旅局

2.2.2

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2

2.2.3

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 

4

烟草控制

22分)

2.3.1

媒体及社会各单位控烟宣传

6

市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市爱卫办,大型窗口单位主管部门

2.3.2

无烟草广告

6

市市场监管局

2.3.3

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及公共交通工具有醒目禁烟标识

4

相关场所行业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2.3.4

禁烟场所无吸烟现象

4

相关场所行业主管部门

2.3.5

定期开展烟草流行监测

2

市卫生健康委

三、市容环境卫生

36

144

 

城市容貌

42分)

3.1.1

城市道路(含背街、商业街)功能完善、整洁有序

6

市住建局、城管局

3.1.2

户外广告、建筑立面干净整洁

4

市城管局

3.1.3

窨井盖完好,基本消除易涝积水点

4

3.1.4

照明设施、果皮箱及其他道路附属设施设置规范

4

3.1.5

“十乱”整治达标

4

3.1.6

“门前三包”制度落实到位

3

3.1.7

清扫保洁责任落实,着装及操作规范,无卫生死角

4

城市容貌

42分)

3.1.8

拆迁(待建)工地管理规范,文明施工措施齐全,环境整洁

4

市住建局

3.1.9

在建工地管理规范,文明施工措施齐全,环境整洁

4

3.1.10

河道、湖泊等水体及岸坡整洁,无污水直排现象

3

市水利局、城管局、江阴生态环境局

3.1.11

畜禽和野生动物饲养符合规定

2

市农业农村局、资规局

园林绿化

18分)

3.2.1

绿地完成规划、布局合理

4

市城管局

3.2.2

公园、道路绿化及其他绿地建设规范

6

3.2.3

绿地养护良好

4

3.2.4

绿地环境整洁有序

4

垃圾

与污水

38分)

3.3.1

推行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4

市城管局

3.3.2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密闭存放、及时清运、整洁规范

4

3.3.3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分类配置、运行达标

6

3.3.4

建筑垃圾密闭运输,推行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消纳场管理规范

6

3.3.5

管网覆盖和污水收集达标

6

3.3.6

污水处理厂运行规范、达标排放

4

3.3.7

船舶污染物治理效果良好

2

市交通运输局

3.3.8

塑料垃圾治理效果良好

2

市发改委、江阴生态环境局

3.3.9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完善

4

市商务局、城管局

厕所革命

18分)

3.4.1

公厕配置完善、卫生达标、免费开放

6

市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文体广旅局

3.4.2

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公厕达到二类

4

3.4.3

无旱厕

4

市城管局、农业农村局

3.4.4

化粪池等粪便设施安全规范

4

市场卫生

31分)

3.5.1

卫生制度、农残检测等公示并及时更新

3

市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

3.5.2

商品摆放整齐,管理有序,干净整洁

4

市市场监管局

3.5.3

场地、公厕、排水等设施规范配建

4

市商务局、城管局

3.5.4

流动商贩及早夜市定时定点定品种管理,干净清洁,管理规范

4

市城管局、市场监管局

3.5.5

餐饮、散装食品等摊贩食品安全基本达标,不污染周边环境

4

市市场监管局、城管局

3.5.6

活禽经营区域相对独立、设施完善、隔离宰杀

4

市市场监管局

3.5.7

废弃物处置及卫生管理规范

4

市市场监管局、城管局

3.5.8

活禽市场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

2

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

3.5.9

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宰杀行为有效管控

2

市市场监管局

社区、单位与城乡结合部卫生

33分)

3.6.1

保洁全覆盖

4

市城管局

3.6.2

垃圾容器分类配置,垃圾分类收运、及时清运

4

3.6.3

公厕、垃圾站点等环卫设施配置齐全,运行良好

4

3.6.4

道路硬化平整,照明设施全覆盖

4

市交通运输局、城管局

3.6.5

绿化管护良好,庭院绿化美化

3

市资规局、妇联

社区、单位与城乡结合部卫生

33分)

3.6.6

再生资源回收站点配置完善、管理规范

2

市商务局、城管局

3.6.7

环境卫生整治达标,无暴露垃圾、卫生死角和其他“十乱”现象

4

市城管局

3.6.8

无违规饲养和散养畜禽

4

市农业农村局

3.6.9

铁路沿线环境整治达标,无轻飘物品、垃圾积存和其他“十乱”现象

4

市交通运输局、城管局

四、生态环境

25

25

 

重大事故

7分)

4.1.1

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4

江阴生态环境局

4.1.2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完善,制定预案并进行演练

3

大气、噪声与水环境

28分)

4.2.1

餐饮单位油烟净化符合要求,无油烟直排、油泥污染立面现象

4

江阴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

4.2.2

废气污染控制措施落实到位

3

4.2.3

无秸杆、垃圾露天焚烧及烟囱排黑烟现象

4

江阴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城管局

4.2.4

无噪音扰民

4

江阴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4.2.5

禁鸣措施落实情况

3

市公安局

4.2.6

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

2

江阴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4.2.7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规范

3

4.2.8

水环境功能区达到要求

2

4.2.9

未划定功能区无黑臭水体

3

江阴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城管局

医疗废物与污水

处理

15分)

4.3.1

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分类、收集、转运、处置等过程符合国家要求

4

市卫生健康委、江阴生态环境局

4.3.2

医疗废物处置厂达标排放

4

江阴生态环境局

4.3.3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管理规范,标识明显

3

市卫生健康委

4.3.4

医疗污水收集、处理、消毒和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要求

4

江阴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

五、重点场所卫生

30

30

 

公共场所

卫生管理

40分)

5.1.1

实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规范开展卫生许可和卫生管理工作

4

市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各镇街园行政审批局综合执法局

5.1.2

公共场所落实卫生管理要求

4

5.1.3

公共场所达到基本卫生要求

4

5.1.4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管理规范

4

5.1.5

四小行业卫生许可和从业人员管理规范

4

5.1.6

四小行业基本设置、设施设备及操作流程符合要求

8

5.1.7

四小行业公共用品用具配备充足,规范进行更换、清洗、消毒、保洁

8

5.1.8

四小行业卫生相关产品、公共用品用具、室内空气质量、水质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2

5.1.9

美发店有皮肤病人专用工具,浴室有禁止性病、皮肤病患者入浴标识

2

学校卫生

12分)

5.2.1

3年辖区内无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件

2

市教育局、市场监管局

5.2.2

教学、生活等环境符合要求

5

市教育局、卫生健康委

5.2.3

传染病、常见病(包括近视、肥胖等)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5

职业病

防治

8分)

5.3.1

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工作场所监测检测,健康体检,报告规范

5

市卫生健康委

5.3.2

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及处理及时规范

3

市卫生健康委、应急局

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30

40

 

工作机制建设

10分)

6.1.1

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4

市市场监管局

6.1.2

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4

6.1.3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完善,制定预案并进行演练

2

食品生产经营

44分)

6.2.1

依法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管理制度等公示规范

4

市市场监管局

6.2.2

从业人员管理规范

4

6.2.3

生产经营场所布局规范,符合卫生管理要求

2

6.2.4

推行明厨亮灶

2

6.2.5

倡导公筷公勺

2

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6.2.6

制止餐饮浪费

2

6.2.7

无贩卖、制售、食用野生动物现象

2

市市场监管局

6.2.8

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登记台账制度落实

3

6.2.9

设备齐全,食品加工、转运流程等管理规范

2

6.2.10

消毒设施齐全、操作规范

3

6.2.11

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

4

6.2.12

三小行业公示、基本设施规范,有独立上下水

4

6.2.13

三小行业环境整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三防”设施落实

6

6.2.14

食品摊贩管理规范,原辅材料安全卫生可溯源

2

市城管局、市场监管局

6.2.15

食品摊贩卫生良好,有防污染设施

2

市市场监管局

生活饮用水卫生

16分)

6.3.1

3年辖区内无重大饮用水安全事故

4

市城管局、卫生健康委、江阴生态环境局

6.3.2

卫生管理规范

2

6.3.3

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完善,制定预案并进行演练

2

6.3.4

集中供水单位管理规范,水厂化验室设置、操作规范

3

6.3.5

二次供水专人管理,安全、清洗消毒措施落实

2

6.3.6

小区直饮水设施安全,管理规范,原水和出水水质符合要求

3

市住建局、卫生健康委

七、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

59

61

 

传染病

防控

21分)

7.1.1

建立重大突发新发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有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培训和演练落实

2

市卫生健康委

7.1.2

重大传染病应急处置的人员设施设备和物资储备

2

7.1.3

落实传染病防控“四早”要求和“四方责任”

2

市卫生健康委

7.1.4

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

4

7.1.5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依法取得批准或备案

2

7.1.6

医疗机构有传染病管理部门和人员;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公共卫生科和感染性疾病科;制度齐全,管理规范

3

7.1.7

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预检分诊设置规范

6

健康服务

24分)

7.2.1

慢性病防治规划、措施落实,基层慢性病服务建设到位

6

市卫生健康委

7.2.2

接种门诊制度上墙,程序清晰,设置、流程规范

4

7.2.3

接种卡、簿、证记录及查漏补种等工作管理规范

2

7.2.4

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妇幼业务开展到位

3

健康服务

24分)

7.2.5

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4

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委

7.2.6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规范,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及精神专科医院开设心理门诊

3

市卫生健康委、公安局

7.2.7

有重大事件心理应急预案,培训、演练、监测预警和救助工作落实

2

医疗卫生

25分)

7.3.1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医疗机构建设符合要求、管理规范

4

市卫生健康委

7.3.2

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

4

7.3.3

交通枢纽、重点场所配置自动体外心脏除颤仪(AED),标识清楚

2

市应急局、卫生健康委、红十字会

7.3.4

定期开展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

2

7.3.5

医疗机构投诉接待制度落实到位,二级及以上医院设置警务或治安室,标识明显、有人值守

2

市卫生健康委、公安局

7.3.6

3年辖区内无重特大刑事伤医案件

4

市公安局

7.3.7

建立血液库存动态预警机制,临床用血来自于无偿献血

3

市卫生健康委

7.3.8

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的监管工作落实

4

市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

病媒生物

监测与

评估

14分)

7.4.1

开展病媒控制评估,每年统一防制活动不少于两次

3

市爱卫办,市卫生健康委

7.4.2

有居民虫情报告和防制咨询渠道,及时反馈群众意见

3

7.4.3

开展蚊蝇孳生地调查,并建立台账

3

7.4.4

重点行业及重点场所病媒生物侵害调查

2

7.4.5

蚊、蝇、鼠、蟑螂等密度监测和抗药性检测

3

病媒生物控制

36分)

7.5.1

灭鼠毒饵站布放合理,用药规范,方法科学

4

各行业主管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爱卫办

7.5.2

小型积水、大中型水体等蚊虫孳生地治理

4

7.5.3

生活垃圾、垃圾容器等苍蝇孳生地治理

4

7.5.4

食品行业和单位防蝇设施 

4

市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市爱卫办

7.5.5

重点行业和单位防鼠设施

4

各行业主管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爱卫办

7.5.6

鼠类密度控制情况  

4

各行业主管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爱卫办

7.5.7

蝇类密度控制情况 

4

7.5.8

蚊虫密度控制情况    

4

7.5.9

蟑螂密度控制情况

4

备注:1.市级部门为责任部门,各镇街园区承担具体落实或配合责任;

           2.如确定复审方式为明查,职责分工表中涉及明查内容,各责任部门需提供佐证材料,证明工作开展真实性和有效性;明查的同时还需接受暗访。

 

 

附件3

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宣传标语

 

1.手拉手巩固卫生城   心连心培育文明人

2.巩固国家卫生城市   建设文明和谐江阴

3.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提高城市健康水平

4.建设卫生城市   共享健康生活

5.国家卫生城市   江阴欢迎您

6.文明城市靠你靠我靠他  卫生环境为你为我为他

7.携手共护卫生城   齐心同育文明花

8.增强文明卫生意识   培养良好卫生习惯

9.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营造洁净生活环境

10.提高国家卫生城市水平   共建幸福美好家园

 

 

 

政策关联解读:  关于《江阴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4年)》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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