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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3-00561 生成日期 2023-02-27 公开日期 2023-02-27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级)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关键词 污染,生态,节能减排,生态文明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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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2023年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复核服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复核服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复核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生态环境科,高新区、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生态环境科,临港化工园区管理中心环保科,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企事业单位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水平,压实预案备案管理责任和企事业单位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全市应急预案编制质量,根据《关于加强全省环境应急工作的意见》(苏环发〔20215号)等文件要求,2023年在全市继续开展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复核服务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突出“四敢”导向,全面贯彻落实省厅关于预案备案管理要求,科学创新预案复核评估体系,持续做好江苏省环境应急管理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以“2022年—2024年”为一个预案滚动周期,采用“区县复查+市级抽查”的方式,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全面提高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防控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能力。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备案,强化预案平台管理

各相关单位要强化对江苏省环境应急管理平台中预案信息管理,加强省环境应急管理平台中预案信息完整性,定期清理、删除无效备案信息记录,按照《无锡市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流程说明》严格应急预案备案审核,对未落实预案评审意见的预案暂缓备案。无锡市局将定期抽查并通报预案信息录入情况。

(二)统筹谋划,形成具体实施方案

局安全应急中心和各镇街园生态环境科要结合当地实际及应急管理工作需要,统筹环境隐患排查等工作,制定预案编制情况复核服务实施方案,要以查促改,提升企事业单位环境应急基础设施水准,提高企事业单位环境应急管理水平。无锡市局将定期抽取部分企事业单位预案进行复核。

(三)精心组织,完善预案评判机制

全市采用“文本函审+现场复核”模式开展复核服务工作,各相关单位可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行)》附表1“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表”的格式制定复核评判细则,在预案复核评议过程中要及时形成问题清单,提出的问题意见要明确、具体,细化服务“颗粒度”,提高防控“精准度”,增强服务“满意度”。

(四)强化措施,确保问题整改闭环

问题清单要及时反馈企事业单位,督促企事业单位积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并上报整改材料(含整改前后照片),及时销号闭环,复核过程中发现缺少评审专家意见或未落实专家意见的要退回重新完善。针对预案管理及执行方面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事业单位要开展执法监督检查,采取罚款、停产整顿、挂牌督办等手段推动消除隐患,并通过信用降级、取消环保豁免资格等手段开展联合惩戒。各镇街园要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将复核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上传至局管理系统“企业统一申报平台”中“环境应急管理申报”模块,确保问题闭环。

三、进度安排

(一)形成实施方案阶段2月底前)。局安全应急中心制定详细实施方案,于228日前将预案编制情况复核服务实施方案报无锡市安全应急中心。

(二)复核服务实施阶段(3月—10月)。局安全应急中心根据复核服务企业名单组织对辖区内相关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开展复核工作,每月形成应急预案复核服务问题清单(附件1),每月22日前报无锡市局安全应急中心。

(三)整改闭环阶段(长期坚持)。对预案复核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并动态更新,督促企事业单位及时修编、重编预案并及时备案。对复核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纳入隐患排查体系,一般隐患即知即改,重大隐患制订具体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有防范措施,确保不次生环境污染事故。每月汇总整改情况(附件2),每月1日前报无锡市局安全应急中心。

(四)备案管理阶段(长期坚持)。各相关单位在备案过程中,要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指导企事业单位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规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坚持企业自查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定期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执法检查,对自查和检查出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应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提出的整改事项要跟踪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五)总结提升阶段(11月前)。局安全应急中心根据复核标准,遴选出优秀预案,梳理典型问题,对编制质量较差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同时通报各镇街园预案管理工作,并形成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质量复核服务工作总结报告,于1110日前报无锡市局安全应急中心。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此次预案复核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大推进力度,将环境应急预案复核服务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明确责任部门,细化分解工作任务,严格实施复核服务工作计划,确保按时、高效完成复核服务工作。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相关单位要严密部署、规范开展预案复核服务工作,严格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复核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实施监管。原则上参与企业应急预案编制或评审的专家不得再参与同一企业应急预案的复核。要严格执行复核纪律,复核专家要切实深入企业现场核查,检查企业落实专家评审意见情况,确保复核效果。

(三)加强信息报送。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工作中要及时总结工作亮点,每月25日前将当月工作情况进行小结,内容包括本月已开展工作情况,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发现的亮点,上报无锡市局安全应急中心;局安全应急中心每月3日前上报无锡上个月新备案预案名单。

(四)深化优质服务。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积极开展企事业单位与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的环境应急技术培训,督促企业通过预案修订进一步排查企业自身在预案管理、隐患排查、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的不足,督促企业积极整改落实,确保预案修订与整治提升同布置、同落实,不断提升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水平。

(五)强化监督考核。局安全应急中心将加强对相关单位的工作调度和指导,及时总结,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给予通报表扬,推广先进示范经验,对工作滞后的地区按规定进行通报批评,督促薄弱地区及时补齐短板。

 

附件:1.应急预案复核服务问题清单汇总表

2.预案服务企业整改汇总表

3.优秀应急预案推荐表

4.应急预案复核典型问题清单

 

 

 

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

202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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