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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2-02811 生成日期 2022-11-07 公开日期 2022-11-07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其他 主题(二级) 其他 关键词 机关,秘书,行政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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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为完善江阴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现将我市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服务收费修订为实行政府指导价。
关于完善《江阴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停车收费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意见》《江苏省价格条例》《江苏省定价目录》《江苏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无锡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规定,为完善江阴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现将我市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服务收费修订为实行政府指导价,即下列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1.车站、码头、城市交通枢纽、轨道交通换乘站、城市广场、市民中心等配套建设的停车场;

2.被救援机动车停放的停车场;

3.超限超载货物卸驳载停车场;

4.政府性投资公共停车场(泊位)。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其他有关规定仍按照澄价规〔2019〕1号、澄价规〔2019〕2号文件执行。

 

附件:收费标准

 

 

 

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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