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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1-03962 生成日期 2021-08-05 公开日期 2021-08-05
文件编号 澄人社〔2021〕30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劳动、人事、监察 主题(二级) 劳动就业 关键词 失业,保护,补助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下限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下限标准的通知

澄人社〔2021〕30号

各镇(街)人社职能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转发无锡<市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澄政发〔2021〕61号)精神,按照《关于修改<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的决定》(省政府令125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21年7月1日起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下限标准,从目前的1515元/月相应调整为1590元/月。执行对象为2021年7月份在领失业保险金及以后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 阴 市 财 政 局

2021年8月5日

关联政策解读:《关于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下限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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