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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1-01260 生成日期 2021-04-07 公开日期 2021-04-07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劳动、人事、监察 主题(二级) 劳动就业 关键词 就业,失业,工人,劳资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20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我市2020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即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市开展2020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有劳动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审查时间

2021年4月7日至6月30日。

三、申报方式

书面审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用人单位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模块自行申报年度劳动用工信息,访问方式有:

1.点击“政务服务”—“单位办事”—“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

2.点击“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单位办事”—“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

参加申报的用人单位应首先完成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的账号注册,用人单位也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扫码登录申报或者江苏省政务服务网跳转登录申报。

根据国家和省“放管服”有关要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不再要求报送纸质材料,仅对网上提交的书面审查数据进行审核,并给出书面审查审核意见。2021年7月1日起,全市综合执法机构将在双随机执法中重点抽查未参加书面审查网上申报、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为C级以下、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记录等情况的用人单位,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请各用人单位自觉如实申报本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对申报的劳动用工数据负责。

今年开展书面审查的同时,鼓励用人单位自主申报劳动保障诚信单位,规范用工、信誉良好的用人单位有申报意向的,可于2021年7月15日前与属地镇(街道)人社职能部门联系申报,历年诚信单位无需重复申报。

 

附件1:书面审查数据填报说明.docx

附件2:用人单位书面审查注册及登录操作手册.docx

附件3:2020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数据项.xls

附件4:无锡市劳动保障诚信单位申报表.docx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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