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微信端自助办理的通知
各缴存职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建办金﹝2020)53号)要求,我中心于2020年12月31日在“无锡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开通“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下载及打印功能。
在无锡以外城市办理异地贷款的无锡市(含江阴、宜兴)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通过“无锡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特此通知。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