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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19-03114 生成日期 2019-07-31 公开日期 2019-08-21
文件编号 澄政办发〔2019〕54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工业、交通 主题(二级) 信息产业(含电信) 关键词 网络,技术,通知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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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江阴市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阴市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澄政办发〔2019〕54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阴市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响应国家能源政策,落实集成改革试点部署要求,现将《江阴市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阴市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大力推进绿色发展、能源转型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全面掌握我市能源生产和消费的实际情况,加强能源领域的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提升综合能源服务水平,促进我市能源互联网产业发展,推动能源互联网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智慧能源新局面,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积极响应党的十九大报告“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号召,紧抓江阴市集成改革试点战略机遇期,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推广指南》《江苏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落实集成改革试点部署要求,以能源领域改革创新为核心,以“互联网+”为手段,以智能化为基础,努力推动能源革命、“互联网+”国家战略和电力体制改革三轮驱动下的能源互联网建设,促进能源和互联网深度融合,助力能源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快速发展,加快实现“生态环境高质量”,着力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阴。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发挥政府对平台建设的引领、导向和服务作用,确立企业在平台建设中的市场主体地位,激发企业积极参与用能监测和综合能源服务,在推动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过程中准确把握政企定位,形成良性互动的政企关系。

(二)市场驱动、资源共享。突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自主自愿,沟通协作,整合企业用户现有不同形式的能耗监测平台和应用系统,统一接入,共建共享,实现能源互联网云平台规模化和集约化效应,努力避免重复建设。

(三)科学监管、突出实效。认真研究平台建设与数据应用的管理模式,持续完善能源与互联网深度融合下的安全监管和市场监管机制,保障信息安全和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适合本地能源生产与消费的最佳途径,先期试点、后续推广,确保实效。

三、发展目标

以能源互联互通和信息全面感知为方向,有机融合能源系统、信息系统、社会系统,积极构建集电力、热力、燃气、水务、新能源等多类别产业为一体的能源互联网平台和能源互联网产业联盟。建设将分“前期建设、深化推广、应用提升”三步走。

(一)前期建设。2019年底,初步建成可供电、水、气、热等多种形式能源数据快速便捷接入的江阴市能源互联网云平台,成立能源互联网产业联盟。重点骨干企业用电关口数据接入平台,部分企业用水、热力等其它类别关口数据争取接入平台,初步实现城市能源管理数字化。

(二)深化推广。2020年底,实现水、电、气、热等多种形式的能源数据采集向纵深推进,接入平台企业达200家以上,企业内部能效采集点争取覆盖80%以上主要用能设备,积极尝试对平台数据的分析运用,为政府和企业提供能源统计、展示、预测与规划,初步实现城市能源管理智能化。

(三)应用提升。2025年底,接入平台的企业及水、电、气、热等用能数据产生集聚效应,催生一批技术成果,造就一批示范工程,全社会综合能效评价体系逐步建立,能源互联网产业初具规模,基本实现城市能源管理实效化。

四、重点任务

(一)搭建一个数据平台。以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江阴市供电分公司为主体,通过运用“互联网+”和通信技术,搭建江阴能源互联网云平台,支持信息数据的快速、便捷接入,逐步实现全市重点及骨干单位的水、电、气、热等用能基础信息全覆盖。

(二)形成一套评价体系。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帮助接入平台的企业了解自身用能的整体状况,挖掘企业节能潜力,降低企业用能成本。通过设置科学、合理的多维度能效指标,逐步构建全社会综合能效评价体系,辅助政府相关部门科学决策。

(三)培育一个新兴业态。遵循“互联网+”的发展规律,在能源体系营造开放、包容、共享的创新环境,建立能源互联网市场机制和市场体系,鼓励多元化的模式创新,培育能源互联网新模式和新业态,推进能源互联网多元化、规模化发展。

(四)推动一个产业联盟。在市场与企业之间、能源供给端与消费端之间构建一座互联互通的“立交桥”,逐步形成一个能源互联网产业联盟,助力全市制造业发展,提升能源服务保障能力,持续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

(五)孵化一批技术成果。围绕互联网与能源系统的深度融合,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运营模式、发展业态和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深入探索和技术攻关,先行先试,总结积累可持续、可推广的成功经验,推动成果转化落地。

(六)打造一批重点示范。加强能源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市教育、医疗、商业、钢铁、纺织等重点用能行业建设“综合能源示范点”;在高新区建设“综合能源示范区”;在全市办公楼宇和防汛排涝站建设“综合能源服务示范工程”,为能源互联网的健康有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发改委、市工信局要总揽全局,加强协调与指导,统筹谋划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相关重大工作,协调任务安排,督促检查重点目标完成情况,审定考核评价意见。各相关部门、镇(街)园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将本行业、本区域宣传引导、用户接入、能效评价、示范单位培育等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工作机制。在平台建设完善过程中,要建立信息反馈、联络沟通、工作会议、检查总结、推广示范等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工作进度和工作成效的管控。国网江阴供电分公司要定期向市发改委、工信局书面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以利于及时掌握平台建设进度、了解存在问题、研究和提出解决对策、验证工作成效。

(三)完善考核制度。各相关部门要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发挥考核评价机制的导向、监督和激励作用,对平台建设、运行、维护、推广情况开展考核评价,保障江阴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使用正常稳定、安全可靠。要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接入企业,努力争取省市有关专项资金支持。

(四)扩大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各企业要加强对能源互联网政策机制、发展动态、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新兴业态的宣传,扩大示范效应,吸引更多企业参与,形成广泛、活跃、持续的氛围,为能源互联网新技术、新商业模式和新业态孕育兴起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对服务效果明显、用户普遍反映较好的能源服务商,优先向社会推荐,树立正确的宣传导向。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市各群团,各驻澄单位。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1日印发

 

政策关联解读: 《江阴市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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