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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19-02893 生成日期 2019-07-08 公开日期 2019-07-31
文件编号 澄市监发〔2019〕45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主题(二级) 质量监督 关键词 传销,市场秩序,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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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重点燃煤企业煤炭质量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重点燃煤企业煤炭质量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重点燃煤企业煤炭质量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江阴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苏政办发〔2014〕96号)、《江阴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减煤工作方案》(澄政办发〔2017〕120号)、《江阴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澄大气办〔2019〕9号),结合我局监管职能,决定开展重点燃煤企业煤炭质量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江阴市重点燃煤企业使用的商品煤,企业名单和煤炭质量要求见附件。

二、检查时间

2019年7月8日起至2019年7月28日。

三、检查内容

1、本次检查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不得事先通知企业。

2、实物质量抽查的样品一律由抽样人员自行带回,抽样时要认真填写抽样单,确保数据准确可靠,样品的携带、存储、检验须符合有关要求。

四、其它要求

质检所要将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报送,并于2019年7月31日前将检验结果汇总至质量监督管理科。

上述专项检查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江阴市重点燃煤企业名单及质量要求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8日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7月8日印发

                            共印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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