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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935/2017-00071 生成日期 2017-12-18 公开日期 2017-12-25
文件编号 澄司[2017]103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司法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公安、安全、司法 主题(二级) 司法 关键词 政法,法制,廉政建设,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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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润暨阳• 情系民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澄司[2017]103

 

关于印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润暨阳·

情系民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农民工工作的重要部署,切实发挥司法行政在服务保障民生中的积极作用,根据省司法厅“法润江苏·情系民工”专项行动要求,决定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集中开展“法润暨阳· 情系民工”专项行动,现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行动期间每半月报送一次专项行动情况表,每月报送一次小结至局办公室(联系人:田杰   报送邮箱:jysfjxx@sina.com   QQ179346355)。

                            

                               江阴市司法局

20171218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润暨阳·情系民工”专项行动方案

 

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根据省司法厅统一部署,市局决定,自201712月起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法润暨阳·情系民工”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   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为目标,整合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人员、司法行政社会组织等工作力量,聚焦农民工集中集聚、纠纷多发易发行业和领域,以化解劳资纠纷、保障民工工资为重点,切实加强农民工法律服务和权益保障,提升用工单位和农民工法治意识,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阴作出积极贡献。

二、   主要内容

(一)开展法治宣传“润心”行动。结合“法企同行”“大走访”“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等活动,广泛组织法治宣传志愿者、法律服务人员、司法行政社会组织等力量深入农民工集聚地进行集中走访,做到“四个必到必访”:一是乡镇、街道辖区内工程建设、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重点企业必到必访,二是农民工聚集的劳务市场必到必访,三是农民工集中居住区必到必访,四是劳资纠纷易发多发部位必到必访。在走访中深入了解农民工、企业及用工单位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咨询、法律讲座,提出法律建议和意见等,增强其依法办事意识。用好农民工集聚地法律诊所、司法行政服务站、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室等阵地,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提供现场咨询等方式,方便企业、用工单位及农民工就近学法,增强其法律意识。(责任部门:基层科、法宣科、法服科、法律援助中心)

(二)开展矛盾化解“安心”行动。完善矛盾纠纷信息收集、研判、调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做好苗头性、倾向性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和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预警防控。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元旦春节前夕,各镇街要组织村社区开展不少于2次的集中排查,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隐患进行排查分类,特别对涉及农民工及职工劳次纠纷的,要指定专人进行跟踪和化解。全力化解各类劳资纠纷,各司法所成立“元旦春节维薪攻坚”小组,组织当地社保所、法律服务所、企业法律顾问等对元旦春节前夕的劳资纠纷进行攻坚化解,确保节前稳定(责任部门:基层科、调处中心)

(三)开展法律服务“贴心”行动。在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提供“一条龙”服务。推进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司法行政服务站、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室等服务站点规范高效运作,确保法律顾问和法律服务人员定点按时深入驻点村、社区和服务窗口,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主动送法进农民工集聚地、涉农民工纠纷高发行业及企业集中的开发区、园区等地,开展公益活动,将法律服务送到农民工身边。引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普遍与所在乡镇、社区、企业建立联系制度,及时掌握农民工法律服务需求,帮助企业规范劳动合同订立履行等,从源头上减少侵害农民工权益情况发生。针对农民工开设公证“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实行快办快结,为困难群众提供减免费服务。充分运用“法润民生”微信群,吸纳农民工和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加入,及时推送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信息,为农民工提供贴身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基层科、法服科、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四)开展法律援助“暖心”行动。延伸工作触角,加快农民工集聚地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建设,方便农民工就近了解法律援助知识、办理法律援助申请等。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免除经济困难审查,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加强援助机构转交申请、核实情况、调查取证、送达法律文书等环节的协助配合。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深入实施法律援助“名优工程”,引导擅长相关领域的知名律师积极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建立个案跟踪回访制度,对于农民工讨薪、索赔执行难的法律援助案件主动加强与法院的协调沟通,推动尽快执行到位。加强与劳动监察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参与预防、处置涉及农民工的群体性事件。(责任部门:法律援助中心)

三、   实施阶段

(一)部署阶段(201712月中旬)。制订下发活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举措。  

(二)实施阶段(201712月至20182月)。 各单位整合资源力量,针对农民工群体特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矛盾调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活动,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总结阶段(20183月)。深入梳理总结行动整体情况,对先进经验及时提炼推广、形成长效机制,对存在问题认真分析,改进完善。

四、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深刻认识专项行动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最大限度激发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的工作热情。要主动加强与人社、住建、工会、信访、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工作联系机制、信息互通机制和办案协同机制,及时了解涉及农民工的矛盾纠纷和案件情况,发现问题和风险主动介入,合力处置,推动纳入法治化轨道解决。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树立融合理念,强化协同配合,注重整体联动,凝聚工作合力,积极探索服务农民工群体的有效举措和方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群众得到实惠。市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责任科室结合职能分别负责“法润暨阳·情系民工”活动中的各项重点工作,各司法所要按照市局统一部署,主动作为,上下合力推进活动的各项工作。

(三)加强信息宣传。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兴技术平台,注重加强活动宣传的整体策划,广泛深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营造声势,浓厚氛围。要注重宣传报道“情系民工”的先进典型和实际成效,努力扩大社会影响,增进社会共识,进一步提升“法润暨阳”的品牌形象。要注重改进宣传方式,更多运用案例、图解、微视频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提升宣传报道的感染力、吸引力,不断扩大司法行政社会影响,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江阴市司法局                 201712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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