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1815/2016-00100 | 生成日期 | 2016-08-12 | 公开日期 | 2016-08-12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公告 |
主题(一级) | 财政、金融、审计 | 主题(二级) | 财政 | 关键词 | 决算,机关,行政 |
效力状况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2015年度江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江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有:
1、负责全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对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发布经济和信息化信息。参与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收集、整理、发布经济和信息化信息。
2、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和重要原材料的产运需储的衔接和紧急调度。负责全市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负责工业、信息化的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3、制定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意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各类产业园区、乡镇工业集中区规划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参与各类工业园区的业务指导工作。联系和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中介组织的工作。
4、负责全市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拟订技术改造投资规模与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及年度计划;按规定申报、审批、核准、备案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负责相关国家、省专项计划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督查。对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投向进行监督。监督管理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招投标活动。
5、研究拟订推进产业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新兴产业发展和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政策措施。按照分工,组织拟订有关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划,负责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在工业、信息化领域的落实。组织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负责申报国家和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负责实施企业信息化示范工程,推进产学研结合。指导企业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攻关和培训,贯彻制定技术标准,推进实施名牌战略。
6、参与全市能源规划编制,跟踪重大建设项目工程进度。负责协调电力生产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煤炭统计工作。负责全市电力电量平衡。负责热电联产的有关工作,推动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规范煤炭经营,推进煤炭市场建设,协调煤炭供需平衡。
7、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全市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社会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节能及工业、通信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清洁生产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和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组织指导环保产业发展。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改革管理和发展散装水泥工作。承担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节约能源方面的具体工作。
8、提出行业规划、经济和技术政策及发展方向、重点和项目布局。发布产业信息,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相关行业产业政策相符性审查和生产许可准入等事项,牵头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有关工作。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盐业、烟草专卖管理的联系协调工作。
9、指导企业发展科技服务业、会展业和售后服务业等。参与指导地方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负责引导企业开拓市场。监测分析产品市场运行和重要原材料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拟订企业开拓市场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建立产品市场营销体系。
10、指导工业和相关信息化领域引资工作。负责工业制成品及大宗重要工业品的进出口动态监测。指导生产企业的自营进出口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企业产品配套协作。开展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
11、负责推进服务企业工作体系建设。宏观指导各种经济成份企业的改革改制改组改造,规范企业行为。制定并组织实施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企业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管理创新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承担推动企业上市和多渠道融资有关工作。协调企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承担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指导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和组织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建立相应的人才评价体系,加强企业引进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工作,推进企业智力引进工作。
12、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负责指导协调全市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13、组织实施信息产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提出信息化投资的规模和方向,提出省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部门预算内的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审核,组织规划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
14、负责协调维护全市信息安全及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担跨部门、跨地区和重要时期的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负责与无锡市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局相关工作对接。
15、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综合指导与协调。拟订发展中小企业的地方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中小企业运行态势,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创业基地建设,推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促进产学研结合、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指导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推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促进金融机构建立与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承担或参与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担保基金、再担保基金的建立和管理方面的有关工作。承担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变更、关闭和日常管理工作。
16、负责组织推进"诚信江阴"发展战略的实施。统筹协调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推动建立面向个人和企业、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方面的社会信用体系。
17、负责与省、无锡市国防科工办工作对接。
1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情况
江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内设科室:办公室、行政服务许可科(挂“法规科”牌子)、经济运行科、投资管理科、科技与质量科、企业改革与管理科、经济合作科、节能与综合利用科、电力煤炭管理科(挂“市电力行政执法办公室”牌子)、行业规划管理科(挂“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牌子)、信息产业管理科、中小企业科、财务审计科、组织人事科(挂“老干部工作科”牌子)、交通与物流科、纪检监察室。
下属事业单位:江阴市信息化办公室、江阴市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江阴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江阴市节能监察中心、老干部服务中心、江阴市电力管理办公室、江阴市行业管理中心和江阴市墙材革新与散装水泥办公室。
2015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和情况包含经信委机关本级和全部下属事业单位。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5年度,江阴市经信委主要做好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坚定不移把稳增长作为全年工作的首要任务
一是以服务提升稳增长。搭建“四大”平台提升服务水平。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开展公共服务平台星级认定工作。金企中融等4家企业被认定为省二星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恒元、永兴事务所被认定为省一星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在线培训服务平台。开展企业网络培训,推广“企业在线培训平台”,覆盖全市100多家企业,累计使用网络培训近5000学时。信用查询服务平台。“诚信江阴”建成投用,全面公开企业基础信息、许可信息、行业等级评定信息,累计有400余家企业涉及欠税、金融违约、社保欠缴、违法用地等8类失信信息在网上予以公布。行政事项全部进窗口,备案、核准由4个工作日分别压缩为即办件、2个工作日,免税申报由2个工作日压缩为即办件;开展容缺审批,缩短十多个工作日的项目审批时间。
二是以要素保供稳增长。做好“四项”工作强化要素保供。拓宽资金融通渠道。加强担保行业管理,促进担保公司对中小企业倾斜,全市担保机构累计为587家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31.45亿元;市级转贷应急资金平台累计转贷44.72亿元;周庄、华士转贷互助平台累计为企业转贷14亿元。协调全市电力供应。支持企业开展直购电试点,长电科技、兴澄特钢等11家企业入围直购电名单,共申请直购电10.93亿度,节约电费超2200万元。统筹全市工业用电,确保企业迎峰度夏。帮助人才持证上岗。组织企业信息工作者申报CIO,2015年全市新增30个CIO;加大电工培训力度,江阴成为全省首家电工培训和电工证发放的县级市,颁发进网作业电工许可证526张,基本满足了我市企业持证电工人才需求。引导企业开拓市场。先后组织了300多家企业各类跨采会、展销会、协作配套会、合作恳谈会30余场,帮助企业拓展市场,争抢订单。
三是以环境营造稳增长。通过“四大”手段营造发展环境。政策引导。出台了《中国制造2025江阴5年行动计划》、《关于加快工业企业创新优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机关干部“走进企业、服务企业”活动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意见,打造利于企业发展的制度环境。监测供智。每月做好工业百强企业、大企业大集团、重点产品及主要原材料价格、工业集中、37家省监控企业产值、工业经济相关指标完成情况表等监测工作。重点关注全市工业经济面上情况和重点企业运行现状,深入分析运行质态,形成各类分析材料,供领导参阅。宣讲调研。组织机关和事业单位200余人次,深入600余家企业,了解了企业的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市场订单等情况,积极宣传贯彻各级扶持政策,进一步营造了有利于工业经济发展的小环境。借力借智。邀请机电、铸造、纺织等行业协会的专家、企业家参加研讨会、座谈会,为行业发展困境把脉问诊,提出建设性的对策建议。发挥行业协会组织协调作用,号召企业家抱团取暖,共同发展。
(二)矢志不渝把促转型作为决胜未来的关键举措
一是打造一批转型升级项目。积极对接高精尖项目。以项目对接为目标,累计走访部委、驻华使馆、大型央企国企30多家,与兰德科研究院达成合作意向,向全市规上企业推介100项军民技术转移项目。促成了苏南中关村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落户江阴,深入对接新松3D打印、北京博奥生物芯片、上海高性能集成电路、北京木博园、巴基斯坦电动车等一批项目。加快技术装备更新。开展技改项目摸底调查,建立全市技改项目储备库,按照《技术改造示范项目认定及管理方法》,对投入产出比高的项目予以重点培育和服务,组织开展了技改示范项目的评选,35个示范典型项目计划扶持资金3500万元,对4家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改项目进行股权投资,实施滚动开发,循环使用。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出台《关于开展“项目建设突破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开展“三比三赛”活动;每月对41个工业重大项目跟踪服务,梳理排查、汇总分析“四个一批”工业项目推进情况。加强部门联合服务机制,综合论证了江阴航太科技等三个重点重大项目用地情况。
二是培育一批转型升级推力。培育转型领军人才。制定《关于做好2015年度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了“新常态下企业如何提升发展”等4期专题讲座,举办了“常青藤”工程企业接班人培训班、高级职业经理人任职资格进修班等6期培训班,培训经营管理人员近3000人次。培育转型创新技术。加快创新载体建设,新增6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组织54家省企业技术中心、6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复评工作。推广创新示范项目,新增省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计划27项,数量列全省县级第一。推进“双新”应用,6只新技术新产品列入省重点推广应用目录,远景能源获得省重点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应用项目称号。打造转型新增长点。认真做好专精特新科技小巨人扶持工作,共奖励2014年34家专精特新科技小巨人1598万元;完善《江阴市专精特新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评审办法》,实施精准培育,2015年新增55家专精特新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三是推广一批转型升级典型。推广管理创新示范。推进管理创新示范。远景能源获评2014年省管理创新示范企业,富仁集团、圣马科技获评2014年省管理创新优秀企业。今年新增29家省星级数字企业、2家省管理创新示范企业(优秀企业)。深入推进企业两化融合。新增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1家,省两化融合转型升级示范、试点企业8家,省两化深度融合创新示范工程1个,江阴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15家。推广品牌质量示范。深入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引导企业争创国家试点、示范,提高企业品牌知名度。组织企业参加省自主工业品牌“五十强”评比,双良、阳光等5家企业被省确定为首批自主工业品牌50强企业,组织企业参加国家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及知识产权理论和实务培训等活动,引导企业推进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实施,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的运用能力。挖掘“四化”示范典型。9月份由委领导分组带队,集中开展了“四化”典型企业综合调研摸底活动,挖掘出贝德时装、名鸿车顶智能化典型,恒泽新材料、一同环保绿色化典型,法尔胜、华西服务化典型,锦明科技、友佳云母高端化典型;同时对我市工业投入、重点项目、规上产值等预计完成情况和明年工业重点项目情况进行摸底。
(三)铁心铁腕把降能耗作为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
一是以新技术应用提高节能水平。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引导企业把清洁生产作为一种重要的污染预防和节能降耗措施,努力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2015年12家企业进行了自愿性清洁生产评审和验收等工作。推广循环生产技术。2015年全市有30多家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年综合利用固废总量超过500万吨,为实现全市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奠定了基础。其中恒泽复合材料等2家企业列入2015年无锡市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名单。推广建筑再生技术。鼓励新型墙材企业利用粉煤灰生产加强混凝土砌块、利用脱硫石膏生产纸面石膏板、利用建筑垃圾生产混凝土砖,实现了固体废弃物的再生利用。今年,全市新墙材行业年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达160多万吨。
二是以管理优化提升节能水平。严格全市能源使用管控。出台《江阴市2015年节能工作实施意见》。明确节能降耗的主要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分解下达到板块和重点用能单位。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一年一考核。今年已完成对全市72家“万家企业”节能工作责任考核。推动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体系。鼓励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加快能源管理与国际并轨。华西钢厂、阳光集团等30家企业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双良热电公司等6家企业在无锡地区率先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评价,20家企业基本完成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或评价工作。推进专业机构参与节能管理。鼓励高耗能行业企业与节能服务专业机构深度合作,挖掘企业节能潜力,通过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和转化效率。2015年组织实施40个重点节能改造与循环经济项目,年可实现节能量超过10万吨标煤。
三是以淘汰更新提升节能水平。推进落后电机更新。对全市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煤以上企业的在用电动机情况作了全面调查摸底和统计,对67家年耗电3000万千万时以上的重点企业的在用电机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组织全市207家年耗电1000万千万时以上的重点企业制定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及淘汰落后方案,全年淘汰及更新电机232台,合计功率5852KW。加大行业整治力度。出台了《继续开展“三高两低”企业整治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淘汰关停工作目标、范围、要求及措施。定期召开全市淘汰关停工作推进会,赴关停进度落后的板块督促指导。关停“三高两低”企业56家,其中拆除设备34家。严把项目准入关。依据国家、省市产业政策要求,通过材料审核和现场勘查,否决了5家企业新上项目,对3家企业项目做出了行业性质认定,为4家企业办理了换领生产许可证申请,为2家化工企业办理了技改扩能项目申报,为2家污水处理企业申请办理了化工监测点。
(四)始终把强企业惠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是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章立制。出台了《江阴市2015年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意见》、《企业严重失信“黑名单”认定发布及联动惩戒实施办法》和《关于深化信用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完善数据库。新增信息10万余条,归集全市26个涉信部门、240个信息类别、涉及全市34000余家法人企业的近98万条信用信息。建设了重点职业人群专题信用数据库,归集了全市教师、会计师、律师、审计师、企业高管6类重点人群的近10万条信用信息。推广信息应用。开展信用核查,在财政资金扶持、诚信示范点、法人先进资格评审等公共资源分配活动中,出具810多份信用核查报告。推广使用医药卫生行政监管领域信用报告,力争首先对全市200多家医疗机构开展第三方信用评估。开展企业信用贯标。推进省“百企示范万企贯标”创建活动,今年新增52家信用管理贯标企业、6家无锡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开展信用知识竞赛、讲诚信故事、学身边模范等诚信宣讲活动,播放诚信短片、刊登诚信群体及个人先进事例,大力弘扬诚信文化,推动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
二是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光网城市·智慧城市”建设,实现100M光纤接入能力全市域覆盖,全年新建基站4G基站1500个,实现4G网络100%覆盖,开通免费WIFI热点5000个。统筹信息化项目建设。全面审核2015年度追加项目和2016年度230多个信息化项目的建设方案与招标标书,确保建设方案的合理性与延续性。立足资源整合,对全市视频监控、视频会议、校园信息化建设进行专题调研,引导三大项目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推动信息产业发展。做好软件与云计算产业的产业统计和帮扶,全市软件产业收入140亿元,同比增长18%;微电子产业销售收入120亿元,同比增长31%;物联网产业销售收入160亿元,同比增长30%。
三是保障社会用电安全。实施了全省首批农村用电安全强基固本工程,用两年不到的时间,全市建成了13个示范村,10个镇(街道)的家用触保器安装率、投运率达到了100%,农村电网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开展了全省首个“争创五星级电力用户”活动,计划用三年时间,对全市五千多家电力用户组织开展争创活动,全面提升我市电力用户安全用电水平。2015年,108家35千伏及以上级电力用户中有12家企业被评为“五星电力用户”,14家企业被评为“四星电力用户”,24家企业被评为“三星电力用户”。
(五)坚持把强队伍作为干事创业的政治保证
一是不断提升党组织战斗力。加强党建工作指导。先后4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坚持将党建工作融入到中心工作中,制定下发了2015年党建工作要点,制定了“做服务先锋、树经信形象”党建主题实践活动方案。加强党员教育力度。认真组织开展党员冬训工作,围绕五个专题内容进行学习,下发了《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辅导读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员干部读本》等各类学习材料,组织开展“做服务先锋、树经信形象”党建主题实践活动、“三学三讲”活动、党史知识竞赛、纪念建党94周年暨抗战胜利70周年活动。加强组织建设成效。坚持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党费收缴、党务公开、评议党员、党员年报等教育管理制度。开展扶贫慰问和结对共建活动,走访浮桥社区、鉴青村、李家桥村81户贫困户,送上慰问金和帮扶资金,开展“节能知识进社区暨普法宣传志愿者活动”。
二是不断提升干部廉洁水平。落实“两个责任”。制定了《经信委2015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和《廉政教育计划》,印发《江阴市经信委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工作。完善廉政教育制度。完善了经信委内控机制建设,对照国家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完善了《接待制度》、《会务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通过“5·10思廉日”、党风廉政知识竞赛、傅国芳同志党风廉政教育讲座、江阴看守所警示教育等形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加大了执纪检查力度,开展明查暗访,针对重大节日,开展了“十个严禁”和务实过节情况的专项督查,通过公告栏、手机短信等形式,将有关要求传达到每名工作人员,确保了廉洁过节。
第二部分 江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报表具体见附件)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江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5年度收入总计11082.65万元、支出总计11568.3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115.57万元、7475.81万元,分别增长123.12%、182.67%。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技改贴息、节能工作、中小微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下达我委,由我委拨付,而此前由市财政局拨付。其中:
(一)收入总计11082.6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082.65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6115.57万元,增长123.12%。主要原因是之前由财政发放的技改贴息、节能工作、中小微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2015年度改为下达我委,由我委发放。
2.年初结转和结余984.31万元,主要为信息办、信用办等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专项资金等。
(二)支出总计11568.32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57.9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人员经费以及开展经济和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服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262.67万元,增长40.56%。主要原因是随着信息化建设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推进,信息办、信用办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2.科学技术支出31.2万元,主要用于无锡市“企业引进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薪酬补贴发放。2014年度没有此类支出。2015年度由组织部牵头下达资金额度至我单位,发放至相关企业人员。
3.节能环保支出44.03万元,主要用于电力管理办公室行政服务支出。2014年度没有此类支出。原因是由于2014年度电力办同类支出用的是“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科目名称,2015年调整了科目名称。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773.12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组织企业家培训,搭建网上培训平台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6096.23万元,增长900.62%。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由于2015年度将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节能专项、技改贴息资金下达我委拨付,而2014年度及以前是由市财政局拨付。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61万元,主要用于赴台开展经贸考察费用,与上年相比增加3.48万元,增长84.26%。
6.住房保障支出354.3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为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以及为部分职工、离退休人员发放提租补贴等。与上年相比增加56.22万元,增长18.85%,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调入、公积金调增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498.63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主要由于信息办、信用办等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实施过程较长,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本年收入合计11082.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82.6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本年支出合计11568.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66.23万元,占32.56%;项目支出7802.09万元,占67.44%。
附图: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分别为11082.65万元、11568.3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115.57万元、7475.81万元,分别增长123.12%、182.67%。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技改贴息、节能工作、中小微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下达我委,由我委拨付,而此前由市财政局拨付。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江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11568.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475.81万元,增长182.67%,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技改贴息、节能工作、中小微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下达我委,由我委拨付,而此前由市财政局拨付。
江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634.8万元,支出决算为1156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8.2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技改贴息、节能工作、中小微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下达我委,由我委拨付,而此前由市财政局拨付,另外,信息办、信用办等单位延用了上年的部分项目资金。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4.74万元,支出决算为8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事业单位追加了奖励性绩效工资等。
2.改革与发展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43万元,支出决算为5.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人力资源事务(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0.7万元,此项为追加下达,由人社局牵头申请,下达至相关单位发放。
4.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229.24万元,支出决算为259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机关行政人员追加下发了考核奖等。
5.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3.88万元,此项为追加下达,为赴德国、以色列开展产业招商费用。
6.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30.14万元,支出决算为908.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事业单位追加了奖励性绩效工资等。
7.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766.41万元。此项主要为信息办、信用办延用的上年项目资金,无预算,有支出。
(二)科学技术支出(类)
1.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31.2万元,此项为追加下达,为组织部牵头申请的无锡市“企业引进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薪酬补贴,发放至相关企业人员。
(三)节能环保支出(类)
1.能源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9.06万元,支出决算为44.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电力办增加了编外用工,事业在职人员追加下发了绩效工资。
(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
1.建筑业(款)其他建筑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6.51万元,支出决算为122.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墙散办追加下发了绩效工资等。
2.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6646.7万元,此次为财政下达我委的节能专项、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和技改贴息资金等,拨付至相关企业。此前为财政负责拨付,属政府性支出,不计入部门预算。
3.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3.89万元,此项主要为电力办使用的上年结转的事业运行经费。
(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
1.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7.61万元,此项主要为追加下达的赴台开展经贸考察费用。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57.51万元,支出决算为15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住房公积金调增。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50.35万元,支出决算为14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调整。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51.82万元,支出决算为5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购房补贴调增。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66.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527.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39.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江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68.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475.81万元,增长182.67%。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技改贴息、节能工作、中小微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下达我委,由我委拨付,而此前由市财政局拨付。江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634.8万元,支出决算为1156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8.2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同上。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66.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527.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39.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江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1.4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7.1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8.71%;公务接待费支出22.8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11.4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相关工作安排,为后期追加,年初无预算。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4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赴台开展经贸活动和赴德国、以色列开展产业招商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9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7.91万元,完成预算的41.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压降“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开展行政执法等公务活动专用车辆的维修和保养以及过桥过路费用等。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3.公务接待费22.87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2.87万元,完成预算的24.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于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审批流程和标准,压降“三公”费用。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经信条线各级各部门,相关国企央企来澄开展经贸活动等,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83批次,2260人次。
江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2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5年度全年召开会议82场次(含开展信息招引洽谈等活动),参加会议2124人次。主要为召开经信条线业务会议和开展相关经贸活动。
江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19.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4%。2015年度全年组织培训6个,组织培训4.1万人次(含在线网络培训学员)。主要为培训企业家及经营管理人才,经信条线工作人员和镇(街道)、园区农经中心(经发局)人员。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之和保持一致),比2014年增加67.3万元,增长67.69%。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加大培训力度,培训支出增长7.88万元;2015年行政经费中按比例计提2015年工会经费,并补计提了2014年度工会经费共计31.34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