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就业是民生之本,平等就业是基本人权,男女平等是我国基本国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性别不同而受歧视,除国家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的特殊工种外,任何单位不得限定性别、设置性别门槛,不得因婚姻、生育状况拒绝录用或提高录用标准。
当前,招聘信息标注限男性、男性优先,私下询问女性求职者婚育状况、将孕检作为入职条件、排斥已婚未育女性等就业性别歧视现象仍时有发生。这不仅侵害女性合法劳动权益,违背法律法规要求,也造成人才资源浪费,破坏公平公正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更制约企业长远发展与社会和谐进步。
为坚决抵制就业性别歧视,规范招聘用工行为,营造平等竞争、人尽其才、性别友好的就业环境,我们特向全体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出倡议与呼吁:
一、坚守法治底线,合规开展招聘用工
严格遵守劳动就业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自查整改招聘、录用、用工行为。除国家法定不适合女性的岗位外,绝不设置性别限制、不标注性别优先;不打探、不强制登记女性求职者婚育计划,不将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用、辞退、调岗的附加条件;不把妊娠测试纳入入职体检项目,不以性别为由变相抬高女性录用标准。
二、规范信息发布,严把招聘源头关口
用人单位发布招聘简章、岗位信息时,坚守公平原则,剔除各类隐性性别歧视条款。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审核委托招聘信息、网络招聘发布内容,坚决拒绝发布含有性别歧视的招聘广告,不为违规企业提供中介、推荐、招聘外包服务,从源头阻断性别歧视传播渠道。
三、践行企业责任,打造性别友好职场
主动完善女职工权益保障制度,落实产假、哺乳假、经期保护等法定待遇,平衡女性职业发展与家庭照料需求。健全职场反歧视、反骚扰机制,尊重女性人格与职业价值,构建包容、平等、暖心的企业文化。
四、强化行业自律,共建公平就业生态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带头践行行业规范,加强从业人员法治与性别平等培训,自觉抵制各类就业性别歧视业务。行业协会发挥引领作用,倡导合规经营、诚信服务,建立行业约束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共同维护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人力资源市场。
平等造就机遇,包容成就未来。拒绝就业性别歧视,既是守法义务,更是企业担当、行业责任。请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主动践行男女平等理念,自觉规范招用工行为,摒弃偏见、广纳贤才,以公平就业汇聚人才力量,以责任担当助力社会高质量发展,共同守护每一位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与尊严!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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