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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和升放气球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发布时间:2026-04-10 14:23   文章来源:

类别

防雷安全领域

升放气球安全领域

适用范围

油库、气库、矿区、建(构)筑物、设施等;雷电风险高的大型项目。

无人驾驶自由气球m>4kg和系留气球d>1.8m的升放活动;不包括热气球等载人气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等。

判定标准

 

1.未将防雷安全纳入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未落实防雷安全责任制度和强制性标准;

3.雷电防护装置未经设计审核或审核不合格施工;

4.未按国家标准采取雷电防护措施;

5.未执行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制度;

6.委托低于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检测。

1.未取得《升放气球资质证》;

2.未经批准擅自升放气球;

3.未按照批准的申请升放气球;

4.在禁止区域内升放气球;

5.系留气球升放高度过高;

6.系留气球未加装快速放气装置;

7.异常升放动态未及时报告。

防御措施

 

1.建立防雷安全责任制;2.严格执行防雷标准;3.确保防雷设施设计和施工符合规范;4.定期检查和维护防雷设施;5.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

1.取得《升放气球资质证》;2.获得批准后进行升放;3.严格按照批准的申请进行升放;4.遵守升放区域限制;5.控制系留气球升放高度;6.安装快速放气装置;7.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如发现隐患,及时向江阴市气象局报告,监督举报电话:86415037,共同维护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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