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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全文) |
发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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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江苏昕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6吋硅基半导体芯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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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江阴市南方管件制造有限公司金属管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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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于江苏风和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微创外科手术器械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澄高行审环(2026)10号(关于江苏风和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微创外科手术器械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
202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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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关于江阴市久盛膨润土有限公司年产轻集料2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6.2.9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0-86869417/86869223
电子邮箱:gxqjf41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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