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年产30000吨彩砂技改项目》、《年产8550吨工程构配件项目》、《江阴市智慧燃气枢纽中心项目》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全文) |
发布时间 |
|
1 |
关于江阴采麟彩砂制品有限公司 年产30000吨彩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澄港开委环审(2026)6号.doc |
2026.1.23 |
|
2 |
关于中建八局总承包建设有限公司 年产8550吨工程构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澄港开委环审(2026)7号.doc | |
|
3 |
关于无锡昭达能源有限公司 江阴市智慧燃气枢纽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0-86868178
|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苏ICP备05002806号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