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呈批表
澄高行审环(2025)53号(关于江阴市晨康机械吊具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钢拉杆搬迁扩建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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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江阴市晨康机械吊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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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5000吨钢拉杆搬迁扩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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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迁建 |
法定代表人 |
刘学满 |
总投资 |
3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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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江阴市云亭街道工业园区松文头路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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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意见 |
你单位报送的《年产5000吨钢拉杆搬迁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报批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关于印发〈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澄高管〔2025〕8号)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防护措施、防范环境风险措施和你单位承诺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你单位应当严格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生态影响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同时,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项目竣工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的环保日常监督管理由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按照有关职责实施;若发现存在不符合告知承诺制或环评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审批部门将依法撤销审批决定,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你单位承担。
(项目代码:2511-320263-89-03-645818)
经办: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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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
审核: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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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意见 |
签发: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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