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告—《年产6500吨塑料粒子及100吨塑料夹扩能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
1
|
年产6500吨塑料粒子及100吨塑料夹扩能项目
|
江阴市申港街道移山路15-6号
|
江阴市荣顺包装有限公司
|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年产聚丙烯塑料再生颗3246.351吨、年产聚乙烯塑料再生颗粒3246.351吨、年产聚丙烯塑料夹50吨、年产聚乙烯塑料夹50吨,其中聚丙烯塑料再生颗粒和聚乙烯塑料再生颗粒部分用于生产塑料夹、部分对外出售。
|
1、大气:本项目生产厂房一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生产厂房二有机废气经“集气罩+喷淋+静电+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生产厂房三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本项目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臭气浓度排放标准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废水仅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光大水处理(江阴)有限公司西利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噪声源强≤90dB(A)。通过采取相应措施后,厂界环境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杂物、废过滤网、废滤渣、废包装材料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机油空桶,废抹布、废劳保用品,喷淋废液、静电装置废物等危废在危废仓库分类、分区存放,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的处置,固废零排放。
|
0510-86868178
LGXZSP@126.com
|
公开时间:2025年8月14日~2025年8月20日(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