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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预防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风险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5-07-29 08:39

亲爱的市民朋友:

近期,部分光伏企业(代理商)或个人以“利用农户屋顶建设光伏项目”为名,与农户签订屋顶租赁、经营租赁、合作开发等协议的现象时有发生。此类项目涉及法律程序复杂,为切实保障群众权益,防范风险,现提示如下:

一、警惕安全风险。部分光伏企业(代理商)或个人可能为降低成本,使用劣质光伏组件及设备,无视房屋承载能力;安装施工可能因安全防护缺失,存在高空作业风险;安装可能破坏房屋结构,引发漏水、倒塌、部件脱落等安全隐患。

二、警惕金融诈骗风险。谨防对方以“公司融资,与农户无关”、“只能以个人名义申请”等理由,骗取农户证件信息,诱签“阴阳合同”及委托书、承诺书等;合同可能刻意回避“贷款”、“还款”等关键内容,将“农户出租屋顶”变为“农户租用设备”,并以农户名义融资;后续因电站(常为劣质材料)发电量低、效益差,导致农户需独自承担银行贷款月供,背负沉重债务。

三、警惕质押与维护陷阱。合同可能要求农户将电站收益权质押给公司,并承担设备维护及维权责任;合同中可能包含:无需户主同意,建设方即可转让、抵押、质押项目资产等条款。

四、警惕其他合同陷阱。(一)争议解决地陷阱。协议约定在异地解决争议,增加农户维权成本。(二)收益划转陷阱。要求在指定平台开户,并同意收益自动划转至建设方账户。(三)保管责任陷阱。要求农户承担电站保管、安全防护责任,毁损即属严重违约,需赔偿或补救。(四)房屋变动陷阱。房屋交易、拆除或拆迁时,农户需自费迁移或购买电站。(五)合同形式陷阱。仅有网签合同,无双方签字的纸质合同。

五、警惕其他潜在风险。(一)售后风险。部分未备案企业只管推广,设备故障后无人负责。(二)收益风险。承诺的租金收益远低于实际发电效益,经济效益差。(三)权益风险。合同期长(通常25年),占用屋顶资源,影响未来拆迁补偿等权益。(四)证据风险。务必向开发企业索要并留存所有签字捺印的纸质合同文本。

在此,特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务必提高警惕!签约前,务必详细了解自身责任权利、核查企业资质、确认产品质量,谨防上当受骗,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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