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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5-02735 生成日期 2025-06-18 公开日期 2025-07-07
文件编号 澄政规发〔2025〕1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决定
主题(一级)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级)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关键词 城市,生态,决定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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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废止《江阴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实施办法》并执行《无锡市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实施办法》的决定
关于废止《江阴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实施办法》并执行《无锡市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实施办法》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工作,我市决定废止现行《江阴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实施办法》(澄政规发〔2017〕6号)。

本决定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自本决定施行之日起,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遵照《无锡市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实施办法》(锡政规〔2023〕1号)执行。

 

附件:1.江阴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实施办法(澄政规发〔2017〕6号)

           2.无锡市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实施办法(锡政规〔2023〕1号)

 

江 阴 市 人 民 政 府

2025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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