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5-02735 | 生成日期 | 2025-06-18 | 公开日期 | 2025-07-07 |
| 文件编号 | 澄政规发〔2025〕1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决定 |
| 主题(一级)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级)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关键词 | 城市,生态,决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 内容概述 | 关于废止《江阴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实施办法》并执行《无锡市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实施办法》的决定 |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工作,我市决定废止现行《江阴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实施办法》(澄政规发〔2017〕6号)。
本决定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自本决定施行之日起,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遵照《无锡市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实施办法》(锡政规〔2023〕1号)执行。
附件:1.江阴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实施办法(澄政规发〔2017〕6号)
2.无锡市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实施办法(锡政规〔2023〕1号)
江 阴 市 人 民 政 府
2025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