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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13 09:57

  《无锡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十七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养殖尾水治理不实,2023年无锡市规模以上养殖池塘中,开展尾水排放登记备案的比率较低。宜兴市官林镇夹沟东310米水产养殖排口整治成效反复,清塘污水外排马公荡。

  责任单位

  江阴市委、市政府

  验收单位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无锡市农业农村局

  整改目标

  规模以上养殖池塘落实尾水排放登记报告制度。

  整改时限

  2025年3月底前

  整改措施

  (一)2024年9月底前,完成宜兴市官林镇夹沟东310米水产养殖排口整治。

  (二)组织开展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清塘污泥处置登记备案制度检查,结合省信息化系统,督促水产养殖主体填报《养殖尾水排放、清塘污泥处置信息登记表》,夯实养殖主体污染防治责任。

  (三)着力做好集中清塘期等重点时段的检查巡查力度,依法依规查处尾水超标排放行为。加大《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宣传力度,提高养殖主体责任意识。

  七、整改完成情况

  (一)对全市规模养殖池塘净化区水质开展全覆盖式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符合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出动60余人次对33家规模化水产养殖场(户)开展监督性抽查监测,未发现水质超标排放情况;全年共8家规模化水产养殖场(户)有尾水排放需求,均开展水质检测和报备登记。

  (二)举办水产培训班,宣传养殖尾水排放标准、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清塘污泥处置登记备案制度。

  对照无锡市整改方案要求,江阴市涉及相关问题已按期完成整改,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26日)向江阴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0510-86861349

  电子邮箱:502918743@qq.com

  中共江阴市委          江阴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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