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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的公告—《无锡(江阴)港申夏港区长洋码头改扩建工程》、《年产5000万米新能源车用加热线扩能项目》
发布时间:2025-06-04 08:31

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的公告—《无锡(江阴)港申夏港区长洋码头改扩建工程》、《年产5000万米新能源车用加热线扩能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1

无锡(江阴)港申夏港区长洋码头改扩建工程

无锡(江阴)港申夏港区长江下游扬中河段江阴水道中部右岸长洋码头

江阴市长洋贸易有限公司

江苏锡澄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本次在不增加使用自然岸线、维持现有码头平台尺度的前提下,对长洋码头进行改建,将原3万吨级件杂泊位改建为3.5万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按4万吨级杂货船设计),并在现有码头内档新建13000吨级通用泊位,改建后码头设计吞吐量达640万吨/年,装卸货种为件杂货(钢材、钢卷、袋装水泥等)、散货(煤炭及制品、金属矿石、矿建材料)

1废气:本项目船舶靠岸后使用岸电,减少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码头门座起重机设置雾炮,码头输送皮带机两侧设置挡风板;引桥皮带机设置密闭廊道;堆场设置防范抑尘网、高杆喷淋装置、料堆进行苫盖;配备洒水车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码头已按要求设置粉尘在线监测设备

2、废水:本项目船舶舱底油污水和船舶生活污水交由江阴市浩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接收处置;喷洒废水、冲洗废水、初期雨水收集后接入沉淀池处理,出水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中洗涤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冲洗、抑尘。陆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澄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装卸机械的设备噪声。在采取装卸设备加装减振垫及合理布置设备位置等措施的情况下,运营期昼夜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项目排放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明显

4、固废:本项目船舶垃圾交由江油市浩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处置,陆域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机修废油和废包装桶依托现有危废仓库暂存,委托江苏信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处置

0510-86868178

LGXZSP@126.com

2

年产5000万米新能源车用加热线扩能项目

江阴市璜土镇桃园路8

江阴神辉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锡澄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江阴神辉电工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11月,位于江阴市璜土镇桃园路8号,主要从事加热线、塑料盘及漆包线的生产。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和需求逐年扩大,现公司为适应市场和需求变化,拟购置真空熔炼炉10台、注塑机10台、挤塑机20台,从事新能源车用加热线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可达年产5000万米新能源车用加热线的生产能力。

1大气:本项目熔化、浇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经密闭捕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FQ-2排放;挤塑和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捕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FQ-1排放。排气筒FQ-1有组织排放的苯乙烯、丙烯腈、甲苯、乙苯、1,3-丁二烯、氨、臭气浓度可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修改清单)表5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非甲烷总烃可达《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排气筒FQ-2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可达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非甲烷总烃、甲苯无组织排放可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修改清单)表9标准,苯乙烯、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可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可达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江阴澄常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真空熔炼炉、注塑机、挤塑机、风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噪声源强≤90dB(A)。企业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3类功能区要求。

4、固废:本项目废模具、滤尘、废塑料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皂化液、废催化剂、废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固废零排放。

公开时间:202564~2025610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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