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优质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中小〔2024〕87号)文件要求,我市组织开展入库和评价工作。
一、主要工作
(一)组织优质企业入库。按照《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请各板块对照2024年度新增创新型中小企业目标数量分配表,组织推荐更多符合梯度培育要求的企业申请入库。
(二)在库企业信息更新。组织指导已入库的培育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按要求进行年度数据更新。
二、企业网络填报
企业登录 “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服务平台”( https://www.smejs.cn/qqapply.aspx,简称省培育平台)进行网上填报,未注册企业需先注册成为平台用户。新申请入库企业点击“新增入库”后填报有关数据信息;在库企业点击“数据更新”及时更新数据,已公告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原则上必须进行数据更新。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需在4月30日前同步在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上进行年度信息更新。
三、有关要求
(一)各板块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广泛发动,推动更多优质企业入库,做到创新型中小企业“应评尽评”。要加强对企业的辅导培训,切实提高精准培育能力和水平。各板块入库培育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数量将作为遴选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依据。
(二)各板块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服务,指导企业认真、准确填报(更新)数据。对于未及时更新数据的在库企业,将按规则清退出库或取消相关申报资格。
(三)省培育平台企业填报工作于3月11日开始,网络审核截止时间为4月21日(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审核确认),请企业注意把握时间节点,尽早注册入库填报,具体要求可参阅系统内相关说明,如遇账号问题联系网站技术支持。
(三)新入库的企业统一进申报QQ群,群号295302935。
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0510-86860967
技术支持:025-52686656
附件: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附件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一、公告条件
评价得分达到 60 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 20 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 15 分),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二)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
(三)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二、评价指标
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六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 100 分。
(一)创新能力指标(满分40分)
1.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满分20分)
A. 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20分)
B. 自主研发的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15分)
C. 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
D. Ⅱ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5分)
E. 无(0分)
2.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20分)
A. 5%以上(20分)
B. 3%-5%(15分)
C. 2%-3%(10分)
D. 1%-2%(5分)
E. 1%以下(0分)
(二)成长性指标(满分30分)
3.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满分20分)
A. 15%以上(20分)
B. 10%-15%(15分)
C. 5%-10%(10分)
D. 0%-5%(5分)
E. 0%以下(0分)
4.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10分)
A. 55%以下(10分)
B. 55%-75%(5分)
D. 75%以上(0分)
(三)专业化指标(满分30分)
5.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10分)
A.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10分)
B.属于其他领域(5分)
6.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20分)
A. 70%以上(20分)
B. 60%-70%(15分)
C. 55%-60%(10分)
D. 50%-55%(5分)
E. 50%以下(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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