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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实行季节性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9 18:22

江阴天力燃气有限公司:

鉴于天然气气源供应企业自2023年11月1日起上调天然气供应价格,为适度疏导上游价格调整带来的影响,保障天然气正常供应,同时又切实考虑用气企业负担,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实行季节性价格。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我市季节性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4.23元/立方米,下浮不限。

2.执行时间:自2023年11月1日零时至2024年3月31日24时止。

3.燃气企业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和价格公示等工作,并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确保天然气安全供应。

 

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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