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节能降耗支持力度,提升我市绿色发展水平,根据《关于大力推进产业强市建设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若干政策意见》《江阴市2023年节能与工业绿色发展工作要点》和《江阴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节能)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度江阴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节能)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申报单位条件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单位。
1.节能改造项目。项目须经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或核准,2023年竣工投产,依托改造的生产装置应符合产业政策且投产2年以上,年节能量300吨标煤以上。
7.绿色制造示范创建项目。2023年度列入国家级或省级绿色制造名单。
三、申报流程
1.本次申报采用网络申报,凡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江阴市级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和服务平台”入口(http://221.228.70.22:9090/egrantweb/),注册登录后进行网络申报(首次申报企业需先注册),按项目申报指南要求上传准确、真实、完整、有效的证明材料,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网上注册时需填写准确完整的单位和个人信息,对项目执行单位与系统申报单位不一致的项目不予受理。
2.项目按属地原则上报,由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进行网络受理,网络受理通过后报市工信局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项目,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要求将项目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PDF格式)以及纸质版(一份)均需报送至市工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科,地址:江阴市澄江中路9号市政大厦9楼955办公室。纸质申报材料应当完整、清晰,确保真实性、有效性,必须有法人签字并在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涉及票据的复印资料加盖公章和财务章。
4.本次网上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要求
1.各镇(街)、园区主管部门要加大项目组织力度,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项目申报。
2.各镇(街)、园区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不得推荐,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获取财政资金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科,电话:8686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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