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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3年江阴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评审类)项目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5 16:26

  高新区科技局、临港经济开发区科技局、靖江园区经发局,各镇(街道)科技办,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建设全国有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科创中心的若干政策措施》(澄委发〔2023〕5号)、《江阴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澄科发办〔2023〕2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江阴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评审类)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此次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分三个类别:

  (一)江阴“霞客之光”创新攻关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江阴市现代农业科技发展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2)。

  (三)江阴市社会发展科技示范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3)。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属于指南支持范围,符合项目申报条件。

  2.同一课题或研究内容相似的项目不得同时申报不同计划类别项目。

  3.项目按属地化原则申报。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1)近三年内有应结未结、终止项目或五年内有撤销项目的;(2)在江阴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3)未按照要求完成科技统计的;(4)项目相关材料可能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或不能公开的;(5)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评价为“D”类企业的。

  三、申报方式

  1.符合条件的单位进入“江阴市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服务平台”(http://221.228.70.22:9090),注册登录后首先更新企业信息再选择科技局栏目下的相应项目类别填写,上传的各类申报证明材料需用原件扫描或拍摄,效果清晰可辨。

  2.网上申报流程: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单位提交—辖区科技部门审核—辖区财政部门审核—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审核—网上申报完成。

  3.通过审核后,申报单位从申报系统下载PDF格式的专项资金申请书,与指南要求的证明材料等按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A4大小,一式二份),盖章签字,报送至辖区科技部门。

  4.辖区科技、财政部门对拟推荐项目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联合填报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与企业申报材料一起报送至科技局对应业务科室。市直属单位经其主管单位审核后直接上报。

  四、组织申报要求

  1.加强项目组织。各辖区科技部门要进一步深入调研,认真分析研究科技创新需求,加大工作力度,组织推荐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申报。

  2.严格规范程序。各辖区科技部门要完善和规范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过程规范化。

  3.严禁弄虚作假。各辖区科技、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审核,严格把关。严禁项目申报过程中的有偿申报、有偿咨询等行为,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骗取财政资金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星期五);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星期五)下午5 : 00。

  2.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161-6289,项目申报QQ群:632534948。

  

 

  附件:附件1:2023年江阴“霞客之光”创新攻关计划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2:2023年江阴市现代农业科技发展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3:2023年江阴市社会发展科技示范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4:2023年江阴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doc

 

 

江阴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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