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提高决策质量,根据《江阴市人民政府“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澄政发〔2022〕48号)和统计工作实际,江阴市统计局近期对《中共江阴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印发“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试行)》进行修订,制定实施《中共江阴市统计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细化了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四方面主要内容,规范了“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和程序,并对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作出了具体要求。
《办法》的出台和实施,建立健全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机制,为提高领导决策水平,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岗位责任追究提供了有力保证,并进一步加强了对重大决策廉政风险防控的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决策失误,更有利于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监督管理,更好地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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