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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住建建工〔2022〕44号(2022年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专项行动通报)
发布时间:2022-11-15 17:27

 

2022年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专项行动通报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深刻汲取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加强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根据《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澄建工〔2022〕31号)的统一部署,9月至10月份,我局开展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专项行动。

一、基本情况

根据参建各方自查自纠开展及项目的总体情况,结合日常监督巡查,我局组成检查小组开展此次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重点核查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设备一体化服务单位履职责任落实、安全行为情况,抽查在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实体,抽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本次检查共抽查江阴范围在建项目62个,抽查76台(组)设备(其中塔吊38台、施工升降机38台),签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2份、《建设工程施工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对5家单位进行约谈,对10家单位进行信用扣分。

二、本次检查发现问题

在建筑起重机械专项行动期间,同时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状况第三方评估,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状况有所提升,大部分工地能够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及江苏省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做好现场安全管理,但检查中仍发现以下问题:

(一)安全行为:

1、个别项目存在设备安拆过程中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未按规定到岗履职,监理单位未能有效实行监理义务、到岗履职;设备一体化单位管理人员未在现场监督履职,现场交底资料人员与备案人员不符。

2、司机、司索、信号工证件到期后未能及时提供复训记录。

3、起重机械未经保养合格进入施工现场安装使用,定期检查、维保记录流于形式。

4、设备安拆过程中未按照要求使用“省市建筑施工管理系统建筑起重机械过程管理模块”。

5、起重机械“一机一档”资料不健全。

(二)设备实体:

1、塔式起重机:个别塔式起重机标准节螺栓松动;铁丝代替开口销,开口销存在老化断裂、锈蚀现象;塔顶和臂架端部红色障碍指示灯和风速仪老化掉落;个别塔吊缩臂后,配重减配后洞口未防护到位;临时用电机械配电箱未做到专用;爬梯踏步老化脱焊。

2、施工升降机:个别施工升降机人脸识别存在失效现象;未设置专用电箱或专用电箱安装位置不符合要求;电器柜或配电箱门锁损坏,固定不牢靠。

三、表扬、批评的单位和项目
    为进一步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增强施工、监理企业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对本次检查项目进行批评(具体见附件):

1、澄地2020-c-26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监理单位:无锡九宇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起重机械设备一体化服务单位:无锡金裕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设备安拆过程中,监理单位未能有效实行监理义务,未履职尽责;设备一体化单位管理人员未在现场监督履职,现场交底资料人员与备案人员不符。对该项目进行批评。

2、联东U谷(江阴)高新科技创新港(二期),起重机械设备一体化服务单位:江阴市星联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施工现场施工升降机未经保养合格直接进入施工现场安装使用。对该项目进行批评。

 

附件:检查批评项目一览表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检查批评项目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批评单位1

批评单位2

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澄地2020-c-26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

无锡九宇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无锡金裕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设备安拆过程中,监理单位未能有效实行监理义务,未履职尽责;设备一体化单位管理人员未在现场监督履职,现场交底资料人员与备案人员不符。

2

联东U谷(江阴)高新科技创新港(二期)

江阴市星联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施工升降机未经保养合格直接进入施工现场安装使用。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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