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市科技局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重点信息
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2-03373 生成日期 2022-11-11 公开日期 2022-11-11
文件编号 澄科发办〔2022〕59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科学技术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科技、教育 主题(二级) 科技 关键词 科学,技术,机关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依据《关于大力推进产业强市建设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若干政策意见》(澄委发〔2021〕36号)、《江阴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澄科发办〔2021〕28号)和《江阴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澄科发规〔2021〕47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市科技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的《江阴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合同书》,经研究,决定对2021年度江阴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评审类)在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关于对2021年度江阴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评审类)在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高新区、临港开发区科技局,靖江园区经发局,各镇(街道)科技办,市各有关单位:

    依据《关于大力推进产业强市建设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若干政策意见》(澄委发〔2021〕36号)、《江阴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澄科发办〔2021〕28号)和《江阴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澄科发规〔2021〕47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市科技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的《江阴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合同书》,经研究,决定对2021年度江阴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评审类)在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要求

    检查内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与成效、经费到位与使用情况、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建议等,分期拨款项目需提供第三方审计报告,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合同内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等。

    中期检查报告的填写数据时间范围参考合同项目进度计划,原则上对完成年度为2023年的项目(以下简称“二年期项目”)填报数据时间范围为合同开始至2022年11月,对完成年度为2024年的项目(以下简称“三年期项目”)填报数据时间范围为合同开始至2023年3月。

    二、检查方式

    采用网上填报、递交书面检查材料的方式进行中期检查。项目承担单位按原申报路径“江阴市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服务平台”(http://221.228.70.22:9090/egrantweb/)进入系统,选择对应项目填报中期检查,经辖区科技、财政部门,市局业务科室审核通过后,下载带有条形码的中期检查报告书,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一式一份)并签字盖章,报送至辖区科技部门出具审核意见,辖区科技部门签字盖章确认后统一递交至市科技局业务科室。

    三、时间安排

    二年期项目于2022年12月12日前完成网上填报,2022年12月19日前完成纸质材料报送。

    三年期项目于2023年4月17日前完成网上填报,2023年4月24日前完成纸质材料报送。

    四、联系方式

    (一)江阴“霞客之光”创新攻关计划A类、B类项目

    业务科室:江阴市科技局成果科  86861553

    (二)江阴“霞客之光”创新攻关计划C类项目

    业务科室:江阴市科技局高新科  86861555

    (三)江阴市现代农业科技发展、社会发展科技示范项目

    业务科室:江阴市科技局社发科  86861538

    五、其它事项

    请各单位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科技计划项目合同、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逐项逐列认真填写。若项目承担单位在填报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说明,请将说明材料一并报送至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本次中期检查工作将直接影响到项目承担单位的信用评价和分期拨款项目的后继拨款。请各项目主管部门落实好中期检查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加强对数据的审核,确保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按期完成填报工作。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161—6289,项目申报QQ群:632534948。

 

 

江阴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1月11日

  • 收藏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