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2-02535 | 生成日期 | 2022-03-11 | 公开日期 | 2022-10-19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决定 |
主题(一级)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主题(二级) |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 关键词 | 规划,基建,建筑,地下空间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省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通知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88号)、《江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 远景目标纲要》和《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版)的要求,江阴市须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加快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城市排水(雨水)防涝体系,提升全市水环境治理,以更好的支撑“强富美高”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建设。 |
理由和依据: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省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通知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88号)、《江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 远景目标纲要》和《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版)的要求,江阴市须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加快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城市排水(雨水)防涝体系,提升全市水环境治理,以更好的支撑“强富美高”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建设。
解决的问题:
(1)定标准和目标。结合国家、江苏省、无锡市相关要求以及江阴城市发展愿景目标,规划明确江阴市城市排水防涝标准,制定近远期建设目标; (2)找问题和不足。深入梳理分析江阴市现状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量化评估现状排水防涝能力,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3)提综合措施。贯彻新发展理念,规划明确城市排水防涝格局,确定排水除涝设施布局和规模;因需制宜、因地制宜提出绿色设施规划方案,解决初雨以及调蓄问题;结合多年积水问题和城市发展,制定工程实施任务、进度安排和工程投资。
解决的方案:
(1)分析上海、苏州、广州、北京等不同区域的发达城市的排水防涝标准和初雨治理举措等,合理确定江阴城市排水防涝标准和初雨治理对策措施; (2)利用数值模型量化评估现状排水防涝存在的问题;坚持“绿、灰、蓝、管”多措并举的规划理念,综合提出江阴城市排水防涝综合解决方案。 (3)围绕江阴城市建设进度和历史积水问题,合理提出排水防涝设施新改建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