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2-02285 | 生成日期 | 2022-08-24 | 公开日期 | 2022-08-24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题(二级) | 劳动就业 | 关键词 | 就业,失业,劳资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速看!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解读 |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快落实国家和省市各级关于保企业、稳就业、惠民生各项工作,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护航行动”,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一、申请条件
对参保企业上年度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按规定落实稳岗返还政策,企业稳岗返还裁员率按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确定,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按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确定。
二、发放标准
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从30%提高至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 60%最高提至90%。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参照大型企业实施稳岗返还。
三、申请流程
继续实施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精准发放的“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将资金直接返还至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