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2-01757 | 生成日期 | 2022-03-09 | 公开日期 | 2022-03-09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统计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主题(二级) | 统计 | 关键词 | 统计,指标,经济,管理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江阴市统计局贯彻落实江苏省统计局第7统计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 |
各镇(街道)、园区经发局,本局各科(室、队),江苏省统计局江阴调查局:
现将《江阴市统计局贯彻落实江苏省统计局第7统计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阴市统计局
2022年3月9日
江阴市统计局贯彻落实江苏省统计局
第7统计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统计部门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提高统计工作科学性、权威性和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根据《无锡市统计局贯彻落实江苏省统计局第7统计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督察整改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严格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营造统计权利有保障、统计权力受制约、统计违法必追责的良好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思想,勇担责任。在统计督察整改过程中坚持党的领导,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好整改落实。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参与,亲自指挥,以不回避、不避险的态度,担负起统计督察整改的政治责任。
(二)加强统筹,深化合作。严格依法依规推进问题整改,各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协调、调度,深化协作配合,逐项推进,做到不放过任何问题,不姑息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三)狠抓落实,确保实效。要立足当下,着眼长远,以标本兼治的决心,压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制定整改目标,厘清整改难题,强化督导检查,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以严格追责倒逼责任落实。
三、整改目标
对照省统计督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点面结合,上下联动,逐条逐项落实整改。能够立行立改的,立即应改尽改,需要阶段性推进的,明确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按时整改落实到位,确保不遗不漏。一方面要立足当前,确保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解决存在问题。一方面要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完善制度规定,构建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着力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
四、重点举措
(一)扛起政治责任,确保贯彻落实
坚决扛起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思想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督促全市统计系统及时学习传达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法治宣传,推进依法治统
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把基层统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作为统计普法宣传的重点,在业务培训中加大统计法治教育力度,将统计普法宣传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使法治精神融入到统计工作的方方面面。抓住重大统计调查和法治宣传日、统计法颁布日等时机,组织开展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做好统计普法宣传活动。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
(三)夯实基层基础,筑牢统计根基
加强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从源头上夯实数据采集基础,确保基层源头数据质量。加强统计业务培训,丰富学习形式,切实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统计调查,减少统计中间环节,减轻基层负担。加大基层统计经费保障,改善基层统计工作条件,稳定统计队伍,充实统计力量,增强基层统计人员的荣誉感、归属感。加强统计干部培养,畅通挂职交流渠道,切实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履职尽责能力。
(四)强化执法监督,严肃追责问责
进一步明确执法检查的重点任务,细化职责分工,继续保持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的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加强专业化执法队伍建设,推动45周岁及以下人员积极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严肃统计执纪执法,对于查实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依据中央《办法》规定的数量界限认定违法情节严重程度,追究包庇、纵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责任人的责任,提出处分处理建议。
(五)完善制度体系,健全防惩机制
按照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的原则,完善统计专业部门向执法监督部门移送统计违纪违法线索机制,统计专业部门在统计数据采集、审核、评估、核查等工作中,发现数据异常涉嫌统计违纪违法的,及时移送统计执法部门核查。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组织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不断提升统计监督效能。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统计局统计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夏建辉同志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谢红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促推进整改落实工作。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做好统计督察整改的指导工作。
(二)扎实推进整改。按照整改落实问题清单和时间表、路线图,逐条整改落实,逐项对账销号,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落实到位。根据上级统计部门要求,按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三)严格督导检查。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回头看”等方式,跟踪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时效。对未按进度要求完成整改落实任务的,坚决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
附件:1.江阴市统计局贯彻落实江苏省统计局第7统计督
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2.江阴市统计局统计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
江阴市统计局贯彻落实江苏省统计局
第7统计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
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一)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存在薄弱环节。
问题1.推动本系统学习重要文件精神还不够深入系统。各级统计机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系列重要文件精神的学习系统性和知行合一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整改措施:
(1)在全市统计系统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活动,主要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等列入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责任单位:市统计局。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园区按要求开展专题学习,主要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并及时报送学习开展情况(包含信息、图片、视频等)。市统计局结合统计执法检查、行政指导等活动进行学习情况检查。(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经发局,市统计局。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2.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不够深入全面。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参与统计督察问卷调查的35名统计机构工作人员中,有3名同志对《办法》精神和主要内容不太熟悉;有10名同志对独立行使统计职权情况内容未能全面掌握。
整改措施:
由市统计局制定学法计划,积极开展各类学法活动,保证统计工作人员学法到位,并适时组织学习测试。(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经发局,市统计局。整改时限: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未压紧压实。
问题3.统计执法存在偏松偏软现象。对“双随机”执法检查未依法处理,查阅案卷发现,违法数额超过30%的企业有7家,但未能按法定标准进行处罚处理,存在偏松偏软现象。
整改措施:
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内部试行)》等文件,全面掌握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增强执法检查刚性,依法实施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责任单位:市统计局。整改时限: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问题4.“双随机”检查文书不规范。调阅相关文件发现,市统计局“双随机”执法检查案卷中有部分检查企业存在缺少盖章、未按手印、企业原始财务资料不齐全等问题。
整改措施: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检查。及时制定出台2022年度“双随机”执法检查计划。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专题培训,重点学习统计执法检查文书规范性等内容。再次梳理近年来的执法案卷,查找存在的问题,为以后的“双随机”执法检查积累经验。(责任单位:市统计局。整改时限: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三)统计综合能力与水平有待提升。
问题5.统计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缺乏对统计现代化改革发展和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的创新性研究。
整改措施:
加大调查研究和改革创新力度,根据上级部署进一步探索电子商务、数字经济等三新统计监测工作。强化培训研讨,提高统计分析研究能力和水平,满足党委政府领导决策需求。(责任单位:市统计局。整改时限: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问题6.统计产品还不够丰富。数据解读缺乏系统深入全面,缺少针对特定群体开发个性化的统计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思路。
整改措施:
服务全市重大会议,提供展板等特色化统计产品;服务社会公众,采用可视化等方式解读数据;服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时提供数据监测分析。(责任单位:市统计局。整改时限: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问题7.统计普法宣传还需拓展提升。与新时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统计现代化改革要求相比,在统计普法的工作导向、宣传产品开发、宣传覆盖面以及精准宣传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整改措施:
(1)常态化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两次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警示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市统计局。整改时限: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2)研究制定《江阴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对“八五”统计普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八五”统计普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普法对象和工作措施。(责任单位:市统计局。整改时限: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3)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将统计法纳入领导干部培训主体班次。推进各类统计普法活动,开展基层法治培训,加强对不同对象的统计普法宣传,提高统计普法宣传的精度和广度。(责任单位:市统计局。整改时限: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四)推动基层规范化建设亟待加强。
问题8.基层统计人员履职保障与日趋繁重的统计调查任务不相适应。基层统计机构和统计力量有所削弱,基层统计缺乏稳定的统计队伍。
整改措施: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加强基层统计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统计工作实际需要,协调配备相应统计力量。加强基层统计协管员的选聘培训、业务指导、考核评价和后勤保障,提升基层统计队伍建设水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经发局,市统计局。整改时限: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问题9.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与依法行使统计职能的要求不相适应。在基层统计人员中,工作3年至5年的本科学历人员人数偏少,多数统计人员没有参加过系统完整的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管理、统计方法制度等专业培训,难以胜任对企业的业务指导和数据核查工作。
整改措施:
(1)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统计站长培训、统计督察培训等各类培训,增强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鼓励统计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省统计局统计督察,精进业务水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经发局,市统计局。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对本级相关部门和企业统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及时纠正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不到位、相关制度规定不规范等问题。(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经发局,市统计局。整改时限: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3)建立统计服务企业制度,组织开展培训、现场指导和调研,切实提高业务水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经发局,市统计局。整改时限: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4)畅通统计机构内部沟通渠道,加强挂职交流,注重干部培养,促进人员调动。(责任单位:市统计局。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