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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工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 铸造行业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5

关于转发省工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

铸造行业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发局,高新区、临港经济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铸造行业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请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各单位要对辖区内的铸造行业企业认真进行排查,对国家和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列为“淘汰类”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详见《通知》附件1),采取坚决果断措施,迅速关停淘汰,并建好相关台账。请各单位在摸排基础上,填写《江阴市铸造行业淘汰落后工艺装备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并加盖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印章,于229日下班前上报我局。

二、严禁新增铸造产能。各单位要按照《江苏省铸造产能置换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对确需建设的高端铸造项目严格履行产能置换手续。对排查过程中发现违规新建的铸造项目,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督促整改整治,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向我局报告。

三、切实加强对已公告铸造产能置换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各单位要督促退出产能企业按公告时间拆除退出产能设备,确保不新增铸造产能;督促新建项目企业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备案、环评、能评等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新项目生产能力验收后,企业方可投产达效。

 

联系人:张彬;联系电话:86860965

联系信箱3135528184@qq.com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铸造行业管理的通知

2.江阴市铸造行业淘汰落后工艺装备基本情况表

 

江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130